一、婚前按揭买房婚后还贷的情形
1.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屋怎么处理?
答: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于如何确定未取得不动产所有权一方所应得到的补偿数额,浙江省法院采取的计算方式如下:
[婚后还贷本息总额÷(购买时房价+应还贷款利息总额)]×离婚时房价÷2。如在个案中,计算所得补偿数额明显低于婚后还贷本息总额半数的,应在上述计算方式的基础上,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 则,结合案件实际合理确定补偿数额。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屋怎么处理?
答:大部分分法院认为,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买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尚未偿还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婚前出资需要提供证据。
3.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房屋怎么处理?
答: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婚后按揭买房婚后还贷的情形
婚后双方共同按揭买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屋怎么处理?
答:一般来说,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部分买房资金来源于产权登记方的婚前存款,司法实务中处理尚有争议。浙江省高院认为由于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合出资,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屋的情形
1.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无论登记在该父母子女名下还是双方名下),离婚时房屋怎么处理?
答:该部分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属于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作为婚前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应扣除该部分出资款后,再对房屋剩余的价值进行分割。
2.婚后,父母为夫妻双方购房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房屋怎么处理?
答:该出资视为对婚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系赠予一方。处理上,原则上按房屋总价值进行分割,不扣除父母的出资款。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离婚时房屋怎么处理?
答: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下,该房屋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父母在部分出资的情况下,该出资款是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或是对个人赠与,以及房屋系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仍有争议。浙江省高院认为,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登记方父母的出资额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屋怎么处理?
答:在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该房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双方父母只是部分出资,其余房款由夫妻贷款或出资,司法处理存在争议。
5.婚后由一方父母为夫妻双方购房出资,但截至离婚时还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父母的出资如何认定?
答:如果离婚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又缺乏明确赠与一方的证据,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