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结果,高于惩罚。这一观点,我在阅读第六章《自然结果》时深有感触。
自然结果,是一种顺其自然的结果,而不是对学生的处罚。在处理学生问题时,老师应该具备睿智和机智,能够灵活处理情况。案例中,老师针对学生讲话这件事,并没有当即对学生进行说教,而是给学生继续说,让学生说完再喊自己来上课。这种方法,老师采用得恰到好处。通过这种方式,老师既没有惩罚学生,又能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而,这种方法并非适用于所有的班级和学生。老师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必须对学生有足够的了解,相信学生会因为老师的举动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喊老师到教室上课。
面对学生作弊,老师的处理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案例中,老师采用了一种巧妙的方法。他没有简单地将作弊的学生零分处理,而是给了他们一个机会。他让学生在考试中将答案写在纸上,然后在下课后交给他。这种方法,既给了学生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又避免了对学生的过度惩罚。通过这样的方法,老师能够更好地引导学生,让他们认识到作弊的错误之处,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自然结果,高于惩罚。在处理学生问题时,老师应该具备睿智和机智,能够灵活应对各种情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老师可以对学生任意处理。老师在使用自然结果的方法时,必须有度,不能过度依赖这种方法。同时,老师还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我反思和自我纠正能力,让他们能够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更好地成长。
自然结果,高于惩罚。作为老师,我们应该具备睿智和机智,能够灵活应对各种情况。同时,我们还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我反思和自我纠正能力,让他们能够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实现自然结果,让学生在正确的引导下,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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