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女性名人传记,没想到居然是陆小曼。也许正应了胡适的话:“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读此书也是机缘巧合。单位正在筹建图书室,对桌的女同事借了《陆小曼传》,每天在我对面感概,兴起时还会读上几句。这种状态持续了一周,她读完后强烈推荐我也看一看,她说:“此书值得一看,几个小时就看完了。”
怨我才疏学浅,读此书前居然不知道陆小曼是何许人也。第一反应居然联想到抗日英雄赵一曼,在此先向英雄道个歉。后得知她是名媛,又联想起名子里带“曼”字的女性朋友们,也是没一个能和名媛扯上边的,这就不道歉了。
用目前比较主流的介绍方式:陆小曼,徐志摩的老婆。怎么样?大家都知道了吧?早这么说哪还需要道歉。
准确的说,陆小曼是徐志摩的第二任老婆。但徐志摩离婚不是为了陆小曼,而陆小曼离婚全是为了徐志摩。说简单点:徐志摩的第一任老婆叫张幼仪。张幼仪喜欢徐志摩,但徐志摩不喜欢张幼仪,而是喜欢林徽因。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后去找林徽因求婚,林徽因却已经和梁思成结婚。另一边,陆小曼的第一任老公叫王赓。王赓喜欢陆小曼,但陆小曼不喜欢王赓。此时徐志摩已经离婚但又没能和林徽因结婚,于是开始喜欢陆小曼。陆小曼的老公王赓和徐志摩是朋友,因工作忙经常委托徐志摩照顾他的老婆陆小曼,于是徐志摩开始追求陆小曼,陆小曼也开始喜欢徐志摩。最后陆小曼在胡适的帮助下和王赓离婚,和徐志摩结婚。值得一提的是,胡适同样是王赓的朋友,也喜欢陆小曼。王赓真是交友不慎啊!好乱是不是?终于知道为什么女同事读此书时感慨万分,情节堪比当红网剧,一个字——虐!
如果只有以上多角恋情,单一的“虐”当然配不上徐志摩,陆小曼的知名度。那靠什么呢?对,靠才华!
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几十年前就入选九年义务教育课本,当年才华横溢。
陆小曼是当时享誉京城的名媛。曾有“南唐北陆”的娱乐圈美誉。即指南方上海有唐瑛,北方北京有陆小曼,此二人皆在两地以美艳出名。虽不知道唐瑛何许人也,但是“东邪西毒”类似称号的厉害程度我还是懂的。此书开篇力捧陆小曼多才多艺,精通几国语言,但重点还是长得好吧?
才华的事情我不想多写,因为我没有。
才子佳人的故事见得多了,但是徐志摩和陆小曼为何不能佳话传承?陆小曼甚至被标上红颜祸水的标签。在我看来就一个字——作!
俗话说:“不作死,就不会死。”徐志摩作,陆小曼更是作。“作”就能出名么?当然不行,富二代、官二代“作”肯定出名。
徐志摩祖上经商,算是富二代。陆小曼父亲陆定在国民党南京政府历任司长、参事、赋税司长等二十余年。陆小曼是标准官二代。
我给这两位名流打上最流行的敏感标签,是不是得罪了很多人呢?你说那是浪漫!浪漫你懂么?唉,我还真不懂。我不是富二代,更不是官二代,我只会过小老百姓的日子。在我眼里,徐志摩和陆小曼都不好好过日子,就是“作”。
徐志摩为了浪漫当了第三者。陆小曼为了浪漫堕胎、离婚、终身不孕。结果浪漫毁了爱情,浪漫也不能当饭吃。徐志摩和家族经济决裂,自己教书、码字养活陆小曼。陆小曼却不顾徐志摩的反对,频繁泡夜店,捧戏子,甚至吸毒、处“男闺蜜”。这难道就是他们想要的生活么?我真的不懂。
也许你会说:“你有钱有势,你也会作。”其实说别人会“作”的人多是没钱没势,比如我。
突然发现,除去徐志摩和陆小曼的才华不谈,剩下的只有道德批判?《陆小曼传》书中用另一个角度解释了“作”:追求自由,冲破思想枷锁,敢爱敢恨。虽然不是原话,但就是这些意思。
到这我不想再写了,不懂。《陆小曼传》用了近一半的篇幅写徐志摩,很多人认为徐志摩的死也是陆小曼造成的。我只想说:没有徐志摩,不会知道陆小曼。没有陆小曼,也不会知道徐志摩。至少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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