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喜剧之王》,尹天仇在戏中飙泪大喊的那句“我养你吧!”让我印象深刻,至今难以忘怀。因为这部戏的原因,我从小便认为“我养你”是这世间最美的情话。直到时至今日,当“我养你”在微博上大火以后,才发现原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我养你”是这世间最毒的情话。
大学毕业以后,颖儿便嫁给了现在的老公,三年抱俩的节奏让颖儿成为全专业鼎鼎有名的人生赢家。当别人还在为生计奔波劳累的时候,颖儿躲在老公构筑的港湾中怡然地避着风,让我们这群风里来雨里去的单身狗羡慕非凡。
记得毕业那天,吴先生的一句“我养你”不仅感动了颖儿,更让整个专业的女生狠狠地羡慕了一盘。因为这句话,婚后的颖儿顺理成章地做起了家庭主妇。
平日里,吴先生在外打拼,颖儿则在家做做家务,学学插花,男主外女主内的日子过得好不惬意。结婚之前,爱情是风花雪月,是琴棋书画诗酒花的理想主义,等到婚后,日子则归于鸡毛蒜皮,是柴米油盐将醋茶的平凡。时间一久,原本隐藏在恋爱状态下的矛盾便渐渐地凸显,家庭主妇这一地位则是引发矛盾的最大导火索。
前不久,颖儿向我抱怨。逛街的时候看到一件好看的内衣,克制不住想要的心情向老公开口。没想到老公想也不想便拒绝了,“你不是有三件了吗?还买干嘛?”
颖儿越说越气,却又无可奈何。都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没工作又挣不了钱,哪里敢买自己想要的东西?
听了这话我气不打一处来,完全无法想象在大清灭亡多年后的今天居然还有如此奇葩的事情上演。
可是颖儿说,他俩的矛盾还不止这些。
据不完全统计,结婚以后老公前前后后给婆婆家购置了冰箱、空调、洗衣机等种种大件电器,可是到了颖儿家,老公却连最基本的过节费也没有给过。颖儿感到委屈,跟老公说理,老公理直气壮地说“钱是我挣的,给我妈花怎么了?”
颖儿气急,但也别无他法。有什么办法呢?
自己不能挣钱,连带父母也要低人一等。
我一听便觉得气不打一处来,“你傻吗?不知道离吗?”
“离?我不敢啊”
没有钱撑腰,连离婚的勇气都没有。
一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铁定归他,而颖儿只能落个人财两空的悲剧收尾。
我突然开始憎恨吴先生的那句“我养你”,它把一个光芒万丈的姑娘养成了婚姻围城里的困兽,走不出来又斗不下去。
无独有偶,表婶最近也遇到了这样的烦恼。
表婶的和表叔曾经是模范夫妻,两人白手起家经营了一家早点摊。眼看日子过得蒸蒸日上,可命运却偏要开个玩笑。去年一月,在出摊的途中表婶被疾驰的货车撞到,命虽然捡了回来却长久地瘫在了床上。
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夫妻?
刚开始表叔对表婶还是一如往日,端茶递水好不殷勤。可是日子一久,表叔对表婶的态度大大转变,不再像以前那样在意。
以前,靠着两人的勤劳,小日子过得有模有样。自从表婶出了车祸,生活质量是大大地降低。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经济问题一出,平时隐藏在和谐之下的所有矛盾瞬间沸腾了。表叔和表婶开始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
直到有一天,表叔一怒之下打了表婶“光花钱不养家,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呢?”
表婶说,因为这句话她伤心极了,可是伤心归伤心,却不得不承认表叔的这句话精准地捏住了她的七寸,让她无法反驳。
没有钱撑腰,连吵架的底气也没有。
我突然想起同事刘大姐。刘大姐和老公在我们单位是出了名的恩爱。可他俩刚结婚的时候并不是那样。
刚结婚那几年,刘大姐也和颖儿一样,在家当全职太太。没有收入来源,想买什么都得细细算计,还得处处看老公和婆婆脸色。刘大姐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日子,便将孩子托付给母亲,出来工作挣钱。业余时间,刘大姐学习炒股投资,没几年便将手里的资产翻了翻。手里有钱了,花钱再也不用看老公的脸色。刘大姐却发现,老公的态度也有了转变。
以前,老公对刘大姐是能不买就不买,如今却会主动送礼物了。前不久七夕,老公主动送了套黄金首饰,让刘大姐看了好不感动。
“以前没钱没底气,哪能奢望这种待遇”如今有了钱,才知道什么叫没钱万万不能。
知乎上有个提问,女人有钱到底有多重要?
其中有个回答是这样说的,女人有经济能力,是为了让你不依附于男人,更是为了让你活得淡定、从容、踏实、平和。正是因为年轻时灿烂燃烧过,老了才不会变成斤斤计较敏感暴躁的老太太。
《圣经》里面说,要有钱,不然会丢了神的脸。
只有财务独立的女性,生活才能有保障,才能在婚姻的围城中活出底气,没钱拿什么来谈自由和尊严?
更有甚者,像颖儿那样,不仅丢掉了自己的尊严,还连家人的脸面也一并丢了出去。
亦舒说,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归宿。《那年花开月正圆》里,周老四说过这样一句话“其实我们所有人都是过客。你看啊,夫妻、父女、君臣,早晚都得散,只不过是早几天晚几天罢了。”
除了学进脑子的知识和挣到手的钱,没有别的能给予百分百的安全感。特别是婚姻,可能今天还是蜜里调油,明天说不定就劳燕分飞。与其将生活寄托在别人身上,不如自己掌握婚姻的主动权。若是婚姻幸福家庭美满倒也罢了,一旦遭遇不幸,至少还能保有转身离开的能力。毕竟我们结婚,是为了享受生命的美满,而不是委曲求全让自己成为婚姻的乞儿。
本文欧二若投稿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