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心动

作者: 孤霄 | 来源:发表于2024-09-28 20:30 被阅读0次

                (一)

          原来,张爱玲说爱一个人可以卑微到尘埃里,是真的。从见到许诺美的第一面,我就慕上了她。她犹如一朵别具风韵的月季盛开在盛夏,灼灼花俱燃。望着她清秀的面孔,时间在我的身上停住了脚步。我只会仰望,再仰望那株仙草。

          初次相识是在初二下学期,我们成为了同桌,那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兰心蕙质,才情横溢,甚至堪称阆苑仙葩了。许诺美姿态优雅,身材窈窕,如同一只瘦长瘦长的精灵,头上只别着一束橙色的小花,修长的手指缠绕着,素素纤纤的双手固定在胸前,精致的小下巴含着,目光永远向下注视着课桌上的书本。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眼睛,乌黑的大眼睛亮盈盈的,仿佛是两颗玲珑的玛瑙。当她转过头,无意间与我对视时,眉不点而翠,唇不着而朱,眼波荡漾,温柔的抚慰向我立即袭去。或是有时她身子忽偏的举动,如同一棵田间稻谷,阴风摇曳。或是有时她那双宛如葱根的纤纤之手无意间与我的手相撞,如同碧玉与白玉微微触碰,都会挑逗起我的小心儿。

          真正心动的理由很多,不过若是总结归纳,她那优异的成绩引起争强好胜的我的注意。不过哪有不服?哪有嫉妒?分明只有仰慕。才华集于一身,出口成章,超强的记忆力,太多的天才本领环绕着她。我把自己的代号大天才完全摘除,将其改为许大天才,极力为她戴上,只为博她莞尔一笑。

          作为一个早熟的人,深入贯彻暗恋为最安全的心理学知识,开始了一个人的自作多情,兵荒马乱。自从为许诺美这一名字披上喜欢的面纱后,我会不由自主的看向她。看她上课时端正的坐姿,听她下课后温柔的细语,与我聊名著时娓娓动人,甚至体育课上她娇弱楚楚的身影。我作为一个跟异性说话就会脸红的独身主义者,取出用该死的矜持与礼貌,抑制着内心的小火苗,用所谓正义呵责自己:“她有什么优点值得我喜欢?我深知孤傲,何必浪费感情。”

          可是后来,邪终究压不住正。随着彼此间熟识,我愈发有种相见恨晚之慨。从欣赏转为真正的喜欢后,我就以喜欢的名义,为初恋做事。我把自己独有的,不为人知的温柔与细腻,浓缩在自己一贯的直男作风中,为与她放下一切裘马轻狂,只为她能够嗔怨一句:“我恼了!”我有一边学习一边唱歌的习惯,自从确认了暗恋的举动以后,我常常借《四季予你》胆小的告白“我愿意为你放弃曾经那些年少轻狂,不去再管所谓流浪或者远方,只想在你身旁把这情歌慢慢唱。”

          如果我的暗恋与我平时的作风一样细心就好了,或许在他人的起哄中收场。可是我不知她对我的情感,全世界既不知道我喜欢她。喜欢一个人太难受了,尤其是满月之时或周末放假,不爱上学的我第一次盼望星期一,竟也是我心心念念的女孩。

          终于,一种叛逆从心底爆发,打破了当日立下的智者不入爱河的誓言。我突然十分渴望她知道我对她的心意,不为等她的反应,仅是想让她知道而已。暗恋的确最安全,也最痛苦。我不是勇士,实在无法忍受暗恋,如同百条蛊虫噬心的痛苦。我开始在言语里直言对她的关心,在举止里表现对她的照顾,甚至以她为原型,首次创作了言情小说《留住初恋的味道》

    (二)

      然而,《留住初恋的味道》作为中学生很少涉足的领域,自然引起班上的大量起哄与留言,只是其内容与效果完全出乎意料。班上的同学们以初恋为中心,大肆为我宣传所谓的根本不可能的初恋,却没有一个流言正中我心。我渐渐有点无奈了,为何没人感受到我喜欢上了许诺美?

          看到这里,你是否已然在构想青春偶像剧的俗套剧情了?不不不,不要忘记我的好朋友孙琪浩,他有意设计的游戏,真心话大冒险,本是为了捉弄所谓的一些初恋,却为我创造了表白的机会。

          那天下午大课间,他叫上我们一些花花公子,开始了真心话大冒险。意料之内,第一局我就输了,我同前几次一样选择了大冒险。孙琪浩笑嘻嘻的说:“给你初恋表白!"周边的同学们开始起哄,他们的目光化作无数蚕茧,将我紧紧的裹住。

          起哄声一浪高过一浪,“哎呦”,“哎呦”“噢”。感谢上帝,在那一刻,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的手将起哄声一弹,就化作别样的东西,我的心里既没有勇气,也没有胆怯,只是本能的看向一旁。

          许诺美坐在那里,仿佛游弋于红尘之外,淡然处世,却又深藏于红尘之中。她的目光始终注视着习题,手轻轻地搭在桌边,与四周热闹的环境形成鲜明对比,她宛如一朵天山雪莲,弥足珍贵。远离尘世,生于极寒。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稼轩的高雅境界让我产生了本能反应。只见我扭过头,看着自己暗恋许久的女孩,她自然毫无反应,我用自认为最温柔的目光注视着内心深处的一道媚光,再看一眼,再看一眼,她正是我的初恋啊。“我喜欢你!”我用自认为最悦耳动听的声音呐喊起来。一切真的只有喜欢了。全班都骚动起来了,起哄声在分贝最高后转为激烈的鼓掌声,每学年颁奖时,台下的掌声也没有如此激烈。许诺美停下了笔,愕然的抬起眼,望着我们。显然,她听见了,她安静的举动被我打乱了,她终于听见了。

          不,她应该一直在听,不然她怎会皱起罥烟眉,不解的看着我呢?她听见了,她听见了我喜欢她。

          绵绵的掌声长达了好久好久,不过,我没有被刺耳的噪音拉回现实,转而重回卑微的暗恋之中。我感到此刻心中已云淡风轻,一段沉重的心事终于得以解决。我在掌声中与诺美对视,当我们四目相对时,我没有用手轻掩嘴唇,诺美也没有含羞的低头搅玩手指。我们相互望着彼此,正如宝黛初识时寻觅知音之惜与含情脉脉之情,我感到那一刻,我长大了,是哦,长大了,终于冲破了束缚在自己身上的马甲,终于听从了自己的内心,终于追求到了自己的幸福

    ……

          “干什么呢?都干什么呢?鼓什么掌?”班主任的声音将我从美好的憧憬中抽回,大家连忙停止鼓掌与起哄,纷纷坐回座位,然后幸灾乐祸的回头看我。

          我没有来得及做好,班主任就已经知道了影响纪律的罪魁祸首是我,只是并不知道前因后果,于是满是蕴怒的喊道:“孤霄,过来!”

          大家都大笑起来,我也忍俊不禁的笑着,仰起头自豪的走出教室。因为表白而被带入办公室的,恐怕只有我一人了吧。在不经意间,我一个回头,想看看诺美的反应,在捕捉到她悄然转红的脸色后,我心满意足的被请去喝茶。

            回来后已是晚自习,又是一个无人看管的自习,我在后排同学的焦急问候中回到了座位。诺美正在演算一道数学题,复杂的计算过程令她不由得抱怨道:“这题怎么算不出来呀?”我放回早已掏出来的英语书,从试卷袋内胡乱抽出皱皱的稿纸,大脑飞快的运转,凭对题目的感觉另辟蹊径,列出一串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式子后,将草稿纸推到她面前。“你若把这些能算出,我把你叫爹。”诺美不甚相信,大大咧咧的直言不讳。算不算主动?我喜滋滋的算着,为了展现自己的非凡智慧,还发挥着本不擅长的心算,最后潦草的写出整数二,脖子一扭,一脸坏笑道:“叫爹啊!”诺美倒也不是先前般巧舌如簧的抵赖,小声的叫出声来。“叫大声点,听不见!”得了便宜还卖乖的非我莫属。不过,这次迎来她的一记眼刀,随之而来一句“好话不多说”,这有理有据的,我只好惺惺然住了嘴。这之后,我们忽然默不作声了,我不说话是因为一种微妙的关系,如同一只看不见的大手,紧紧扼住我的喉咙,那诺美呢?回归先前的表白现场,也只不过是我自说的表白了,真是恼人的问题。既然口是无底洞,那就用手吧。我敢说接下来的愣头青行为,从此改变了平静的生活,一个漩涡将我搅入,余下的一切各自凌乱。一位自持浪漫主义的诗人,避开了一切意境优美的情诗,只着笔与直男的直抒胸臆“我喜欢你”,没有犹豫,没有多虑,直接将其当做纸条,明目张胆的送至诺美眼前。那双纤纤素手搭在额前,背过身去,继续写起作业,一切又都恢复寂静了。

          第二天,内心压着巨石的我不堪忍受彼此相处,从未有过的不自在,终于在课间时,厚着脸皮来了句:“我昨天给你的纸条,你应该销毁了吧?”谁知,诺美扭过脸,摆起生人勿近的面孔。我不知哪根筋不对了,讪讪的说:“能被我看上是你的荣幸!”这时,手心忽然一暖,感到有什么东西被递至手中,抬头一看,诺美迅速抽回手,再次查看时,原来是一封被多次折叠的作文纸。我小心翼翼的打开后,赫然映入眼帘的是“孤霄,我喜欢你!”天呐!这是一封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的情书,这是一封由女生主动写给我的情书,她温柔细腻的词句,详细描述了我昨天的那句简洁告白。那一刻,我的心变得很小很小,小到只装下一位名叫许诺美的女神,她不仅是我的初恋,更是我的心上人。

          (三)

          心上人啊,我的心中架着一台名为长相思的古琴,高山流水与柔情蜜意,只为你准备的曲谱。有了你的陪伴,我这位浪子从此江湖间有了寄托与牵挂。期末英语考试,我这位万年老二破天荒的考了最高分147后,我那歪肩扭脖得意忘形的行为举止,只为诺美怜爱一句:“我知道你是全班最高分,你最能!”体育课上跑800米时,不善体育的我,拼命跑到最前面,只为在终点时与诺美崇拜的目光相对视。每晚与数学难题死磕到底,只为诺美在不会做题时想到她眼中精通数学的我,尽管温柔体贴并非我的代言,可我仍会一边认真讲解,一边满脸嫌弃:“笨死了!”每天放学最后一个回家的我,只为拿起粉笔头,藏在楼道间,伏击诺美,感受那道倩影随追其后,心中有着说不尽的快乐。即使后来在九年级下学期座位调开,上午第三节课下她的几位闺蜜也常受她之托,“孤霄,这你心上人给的糖,你吃不吃?”一颗阿尔卑斯奶糖被掷到桌前,诺美最要好的闺蜜穆雅走上前道:“有毒哦!”见我已经撕开包装纸,有自顾的说:“心上人的糖毒死也心甘情愿。”我将那颗糖丢入口内,甜甜的香味立即充斥口腔,温暖着这位可怜的饥民,不由得意起心上人之体贴,挑眉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无疑,喜欢一个人让我确实变得更加优秀,只是同其他偶像剧不一样,我的优秀并非自卑与追光,我想让自己成为全才式的人物,让诺美为我感到骄傲,也为了我能帮助到她,仅此而已。

    (四)

        后来,阅读了几本科幻小说以后,我渐渐发现了科幻小说所体现的博大与浩瀚,从此也对劲敌物理这门学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镜子》所转述的人类和平共处,《三体》中的黑暗丛林法,《吞噬星》中同归于尽的悲壮,如同乘坐观光电梯,将我提升至另一个平台,站在那个崭新的平台上,鸟瞰芸芸众生,感受宇宙之浩瀚,思考人生之意义,令我从肤浅的毛头小子成长为开始有了自己深邃的思想。物理,是我心目中最神秘的黑洞,在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我被吸入。从此脑海中每天都放映着有关宇宙的电影,待我走近时,却只剩几层厚玻璃。这种感觉如同反复期待的礼物,在即将到手时凭空消失,令我痛苦不已。与此同时,却也被物理所营造的高远境界所持有的悲壮英雄主义深深折服了。但是当我把自己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心上人时,却只能得到她冷冰冰的一句:“我并不这样认为。”她宁可背会物理题的答案,也不愿与我坐在一起共同探讨难题,理由只是不悦的一句:“我并不擅长物理。"难道你就只能安于现状吗?听着她那与我截然相反的口头禅,我不禁感到孤独与沮丧。

          是我改变了,还是她改变了?我至今都未知晓,那就让其成为一颗永久休眠的种子吧,永久留在心底。受了物理的影响,我开始喜欢慷慨激昂的朗诵爱国诗,可诺美柔声细语的闺怨诗,让我也用同一种语气别扭的朗诵。起初,诺美神情陶醉,说那是我直男的特色。可是当诺美感到长期以来她所坚持的柔情似水,佳期如梦,被我粉碎后,她开始直言:“不想理你了!”我也感到长期以来独立自由的生活因此被打搅,从起初的诚心认错到不再搭理

          直到一瓶镁粉的喷出,我们彻底结束了眼下拧巴的关系。那时已是九年级第二学期,体考在即。为了引体向上顺利,我买了一瓶镁粉。训练完毕回教室时,恰好在楼道内与诺美打了一个照面。那时我们已冷战一天,为了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发挥手闲的本能,以开玩笑的方式,将镁粉冲诺美喷出,这不喷不要紧,一喷动山河。一不小心喷多了,还全喷在了女生最麻烦的头发上。我没彻底恼羞成怒了,深深的厌恶从她眼中射出,把我逼至墙角。我还未来得及道歉,已经上课。下课后,一张纸条被塞到我的手心中,如同上次的那封情书一样,有心上人亲自送到手心内,依旧是暖暖的感觉,但是映入眼帘却只有一句话:“分开吧,孤霄,我们结束了!"

          我顿时感到晴天一个霹雳,连忙跑到诺美面前,诚心诚意的认错,我真诚的告诉她我错了,我不应该把镁粉撒到她的头发上,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但是诺美却告诉我,她可以接受我的道歉,却不能接受我们现在男女朋友的关系,“我曾经很珍视我们之间的感情,但是你把它丢弃了,你是那么的放肆,那么的霸道,那么的蛮横,那么的无礼,我不想再和你一起了。”我感到天都要塌下来了,前不久还是心爱的人,现在却要分手,“或许我有很多缺点,我也不是一个好的恋人,但是我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朋友,在很久以前,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原都是因为我的错,捅破了这层窗户纸,我们难道就不可以重新做回朋友吗?”“不可以!”诺美严辞的拒绝了,“你伤了我的心!”

            又是一个无人看管的自习,我心不在焉的做着数学题,忽然,传来了一张纸条,上面依旧是熟悉的字迹:“孤霄,你始终从未明白过我的心,曾几何时,你是那么的优秀,让我为你动心,但是即便现在你也很优秀,可我为自己冒失的举动而感到后悔。我不懂得你的悲壮英雄主义,你亦从未读懂过我所创作的情诗,你只是一位铁骨铮铮的硬汉,根本就无法了解柔情。”我叹了一口气,将这张纸条塞到兜里,保存了好几天,也被这种苦闷的失恋情怀,忧郁了好几天。一模成绩以后,我考的很差,诺美也不例外,但是班上又开始传言她与我的竞争对手王枫泽,原来她从未喜欢过我,只是为了我的成绩而算计我罢了。待我不再优秀之时,即可将我取而代之。那天夜晚,月光如洗,我记得很久以前,我们坐在一起背诵诗经中的《皎兮》,如今却只剩我把盏凄然北望了。不过,就算我有此情又有何人知道?自始至终,对于我们的感情,班里的同学们只是吃瓜群众的身份,看着一场闹剧最终收场。想着想着,倒也想明白,原来,感情与事业从来都是最为矛盾的。虽然我没有因为恋爱而学习失利,反而因祸得福,可是现在令我学习的动机都没有了。在整个青春时代,要么是心上人,要么是学习成绩,当心上人都没有时,只能关注学习成绩了,就像一台没有任何感情的学习机器,不过也是学生的本分吧。我在诺美的那张纸条上,工工整整的抄上《笑红尘》的歌词:“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此生未了,心却已无所扰,只想换得半世逍遥。醒时对人笑,梦中全忘掉,看天黑的太早。来生难料,爱恨一笔勾销,对酒当歌,我只愿开心到老。风再冷不想逃,花再美也不想要,任我飘摇。天越高心越小,不问因果有多少,独自醉倒。今天哭,明天笑,不求有人能明了,一生骄傲。歌在唱,舞在跳,长夜漫漫不觉晓,将快乐寻找。”

          (五)

          最后的一个月内,我将自己的个性签名改为:“若此生情路坎坷,便是猎手,成就单调的自我。”我开始把所有的精力与时间都投入学习之中,意图用忙碌的学习来麻痹我对诺美的思念,每当我想念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时,我就会做一道数学压轴题,做了将近20道题,所谓的初恋与心上人倒也消失了。难道我对诺美也并没有多少深情厚谊?难道我对诺美也只是简单的欣赏,甚至好感罢了?来不及去想这些,我又开始做物理压轴题,或者咬紧牙关做自己最不擅长的化学实验题,写着写着,时间已经悄然逝去,在三模时我考了全班第一,比一模时整整高出了100多分,我又回到了从前的得意忘形的状态,这是从前,我只是想让诺美为我得意:“我喜欢的人是全班第一!”可是,我现在的得意忘形,只能被自己解读为释放压力了。于是三模之后,在努力学习的同时,我开始正视我们之间的关系。当好朋友们将我们从前的留言细说时,我再也不会生气的回避,反倒如同恋爱时一样,大大方方的承认起来:“对呀,许诺美是我的前任!”前任代替了初恋,代替了心上人,说着说着,我好像已经把她忘记了。她现在,再也不用让我上课小心翼翼的回头相望,她只是一个让我得意的前任,我因自己拥有前任而感到骄傲,而感到自豪。就像当初表白我喜欢你时那样。时而也会想起那张纸条,诺美或许说的对,在这段感情中我做错了,作为一名合格的男朋友,我没有做到用情专一,不过诺美呢?她与我的竞争对手之间的那段关系,除了让我对那位竞争对手大大方方的承认道:“这是我的情敌!”也没有其他了。

          这样的状态一直到毕业后,我们都没有再说一句话,心中有没有彼此也都无从知晓

          直到一个傍晚,我正骑着自行车,在马路上飞驰而过。迎面而来的微风,悄悄的揉过我的发梢,逆风而行,即便是青春。我的脸上挂着笑意,中考后的惬意生活还正在享受,只是就在这时,那抹熟悉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自行车如同骏马,多么的熟识人性,带着我飞纵即过,那么熟悉的身影就此别过。我努力的捏住刹车,自行车由于惯性再次向前滑了几米,方才停下。我急忙下车,推着自行车往前跑去。那抹熟悉的身影已经消失了,如同人间蒸发般。我愣在原地,如果真的赶上了,要说些什么呢?但是如果赶不上,她已经删了我的一切联系方式,就此别过,从此天各一方,这份遗憾永存心底

          夕阳即将西下,血色的残阳宛如被弄破了一个血口子,鲜血从九天直接倾泻千里,最后都集中在了我的脚边。我独自倚立在一根电线杆旁,如同丢失了什么,好像是两年的记忆,在上个月内离奇的失去,但是当一切重回大脑时,却都来不及。

          “唱一首水调歌头,那明月何时能有?我站在梧桐树下,期待你回眸。若今生牵你的手,有哪怕岁月悠悠,只盼那清风依旧,与你长相守。散不去只剩温柔,这秋风吹去离愁,只感叹浮生若梦,无人在身后。抬头看梨花翩翩,是谁在独自承受?怎奈何蓦然回首,你皱起眉头。怎叹那山有木兮那木有枝,心悦君兮啊君不知,可是前世与你错过太多事。怎叹那秋有月兮那月有诗,也不及与你相守时,梦里与你山水再相识。”晚风轻轻的拂过面颊,夹带着我深沉的歌声,飞去了远方,仿佛我又回到了初二的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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