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结婚典礼是男方家主办的。参加典礼的都是男方家的亲戚朋友,偶尔会有女方的几个朋友,女方的父母等亲戚是不参加的。女方会有送亲的人,舅舅、姨夫、哥哥、姐夫中选2-4个人去送亲,但是送亲的人和新娘是不能碰面的,所以女方的亲人就没有机会参加结婚典礼了。
典礼上有个流程就是所谓的“改口”,因为典礼是男方家的典礼,所以需要改口的也只是女方。于是乎就形成了婚后女方要称呼男方父母为爸、妈,但是男方似乎没有这个需要。现实中大家也确实觉得女方应该叫男方父母爸妈,但是男方称呼女方父母叔叔阿姨就够了,即使什么也不叫人们也不会觉得不礼貌。
旧社会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人结婚就像是卖到男方家一样,成了男方家的附属品,所以她需要跟着丈夫称呼男方的家所有亲人,女方婚后也主要是在男方家勤俭持家过日子。而现如今,男女平等,男女双方结婚后,同等对一个家庭付出,为什么会要求女方在二十多三十多的时候又多出来一对父母呢?这个改口的爸妈跟自己的爸妈能一样吗,为什么要改口?
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公公婆婆真的能以父母的角色去对待媳妇,有几个媳妇又能真正把公公婆婆当父母呢?我们跟公公婆婆本来是没有关系的,只是因为我们跟他们的儿子组成了家庭,所以就有了关系。夫妻在一起几十年,难免会有各种问题,为什么还要劳心伤神到对方父母身上呢?如果我得了重病,我的公公婆婆愿意支持一部分,那是因为他们心疼他们的儿子,不需要是真的把我当女儿。
我希望一切是顺其自然的,而不是刻意伪装出来的爱。我在心理上是不能接受这种“改口”的,我认为这是一种隐形的封建思想,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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