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简凝 ^ω^
我就读的高中,有个规定,上学期间,必须穿校服,带胸卡。前者是为了视觉上的整齐划一,后者是为了表明你的身份——哪个班的谁谁谁。
胸卡是别在衣服上的,并不很牢靠,动作幅度太大可能会掉;东西又是塑料做的,小小的一块,掉在地上可能也没声音。容易丢。
学校里还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课间操结束之后不会立即解散,要重新整队集合,站在原地等着查人。怎么查?数数人数,看看胸卡佩戴情况,人数不够要登记,不戴胸卡也要登记。被登记在册的会被老师叫去批评。
很不巧的,朋友的胸卡丢了,恰好赶在课间操之前。
她很着急,我也很着急。于是乎,着急的我把情况跟班主任反映了一下。想法不言而喻。
然后,她就跟我生气了,觉得我的做法让她感到很丢人,责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什么?为了她好啊。而且我们跟班主任也挺熟的,没啥大不了的啊,哪里丢人了?又哪里不对了?我想不明白,心里也很委屈。
彼时,她生气着她的生气,我委屈着我的委屈,彼此之间只有情绪的宣泄,没有言语的交流。后来气消了,她也未曾向我解释生气的原因,可能是觉得没有必要吧,毕竟是很小的一件事情。
可是我这个人有个坏毛病,容易多想,特别是小事,不想清楚总不罢休。
所以,在我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成功的找到了答案。
她跟我提及丢胸卡的这件事情,跟我表达她的着急,仅仅是出于倾诉的需要,做为朋友的我只需要扮演好一个倾听者的角色,最多再提个建议就OK,而我却自作主张地替她做了决定,并予以实际行动。
我的出发点是为了她好,想帮她解决问题,想法本身没有错,但做法却并不恰当。我未曾考虑身为当事人的她的感受,未曾询问她是否同意,忽略了她的想法,也没有尊重她的决定权,所以生气也在情理之中。
想通了这一点,之前的委屈也就不复存在了。
写在文末
在和身边的人相处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对别人好”,也可以“为别人好”,但这种好是有前提的。
我们首先要清楚,我们“好”的对象是对方,是有自己想法、意愿和喜好的独立个体,所以这种好,是建立在对方愿意接受的基础之上的。
其次,这种好,不是单方面的一厢情愿,而是一种双向的互动,是“我愿意付出你也愿意接受”的好意,是让彼此都开心的有爱举动。
最后,不论哪种关系,相处的时候都要把握好度,彼此保持适当的距离,在需要的时候,扮演好一个“倾听者”和“参谋者”的角色,尊重对方的决定和决定权。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之欲,慎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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