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中,我们谈到了《引导技术在案例教学中的应用》,其中描述了如何应用焦点讨论法进行案例课程的设计,今天我们深入了解案例学习过程中,学习者的认知过程,探询如何用结构化的方式,设计案例学习类课程。
众所周知,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是教学的重要工具,因此我们需要从学习者的角度了解,案例是如何被解读的,或者说学习者接触案例后的认知逻辑如何。这直接关系到我们如何进行课程设计、如何组织有效的教学活动,甚至于如何撰写案例。
下面,我们来尝试着想像一下,学习者拿到一篇案例之后的情形。
起初,他要搞清楚案例中发生了什么事、有哪些人物、人物间的冲突是如何进行的、时间线如何。在这个过程中,他可能会采取朗读、画出重点、标识人物关系、画出事件进展时间轴等方式进行阅读。
在这个过程中,他会在某个阅读的节点,联想起过往工作中自己身边发生的事、与他人交往的经历,也可能会联想起与案例情境处理相关的知识、技能、工具或模型。他的兴趣被激发,同时也因为与过往经验的产生的联结,使之内心产生了一些疑惑,并越来越迫切的想了解其它伙伴的看法。
继而,他开始尝试着用自己的经验解读这个案例,依据自己在案例阅读过程中所获取的信息,逐渐形成自己的看法,并期待与其他学习者交换意见,听取其它学习者的观点,从不同的角度获得对案例的重新思考。
最后,经过反思与讨论重新形成对案例的看法。然后,尝试应用新的思维方式或者从其它学习者分享到的经验,指导他未来的行为。
以上的四个步骤,经历了“知觉-反映-判断-决定”的过程。这个过程,其实也是人类对事物认知的完整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学习者经历了:
1.从案例中获取信息;
2.将案例与自我经验产生联结,并引发兴趣;
3.发现与反思其中的意义;
4.基于碰撞与思考,获得新的结论、决定或行动指南;
这四个过程是人类对事物认知的过程,也是案例学习必不可少的过程。我们发现很多培训者在案例教学中,会习惯性地跳过第一个、第二个过程问学习者,“案例的主人公为什么会这么做?”“假如你是案例的主人公,你会怎么做?”之类的问题。我们习惯性地将殊不知这其实违背了认知规律。因为如果学习者没有收集到所有能够得到的客观信息时,就开始进行评价、反思、探询,这种探询是片面的。第二个过程如果没有,意味着学习者与案例之间的联结被阻断,这种阻断将让学习者很难对案例本身产生兴趣。置身事外的态度,将直接影响着个体以及学习小组的学习状态。所以这四个过程是存在一定逻辑关系的,如图所示:
针对不同层面的认知环节,我们可以分别从个体-小组-全体-个体的方式,安排相关的教学活动,从而使每一位参与学习的伙伴都有所收获。如果案例教学之后,学习者可以获得了解事件全相的能力、掌握了将案例与自身经验相联系的能力、诠释自己的观点并聆听他人观点的能力、探询假设的能力,以及最终将研讨的成果与实际工作结合,这样的案例教学将会是什么样子呢?(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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