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7%,且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意思是小于30人的企业前三年不用交残保金,第四年开始交。
本文标题:残保金减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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