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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导读】3.13 神不可得罪

【论语导读】3.13 神不可得罪

作者: 赛德传播 | 来源:发表于2020-11-17 14:25 被阅读0次

3.13神不可得罪

        孔子说过,祭神如神在,祭神要亲自参与,否则等于没祭。祭神,要真心实意,恭恭敬敬,而不是谄媚,厚此薄彼。孔子在卫国时,大夫王孙贾就问孔子说:“俗话说:‘与其巴结献媚于房屋里西南角的奥神,宁可巴结灶神’,这是什么意思?”孔子道:“不是这样的。若是得罪了上天,再怎么祈祷也没用。”原文见《论语》八佾第三篇第十三章,如下: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如何正确理解本章呢?

        首先要正确本章“奥”、“灶”二字。先说“奥”。据《尔雅·释宫》:“宫谓之室,室谓之宫。牖户之间谓之扆(yǐ),其内谓之家。东西墙谓之序。西南隅谓之奥,西北隅谓之屋漏,东北隅谓之宧(yí),东南隅谓之窔(yào)。”又《礼记·曲礼》:“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疏》:“居不主奥者,主,犹坐也。奥者,室内西南隅也。室向南,户近东南角,则西南隅隐奥无事,故呼其名为奥。常推尊者于闲乐无事之处,故尊者居必主奥也。既是尊者所居,则人子不宜处之也。”可知,奥者,本为尊者所居之处,这里指一般家庭祭祀主神的地方。

        再说“灶”。《孔子家语·曲礼子贡问》:“夫灶者,老妇之所祭,盛于瓮,尊于瓶,非所祭也。”可知在一般家祭中,灶神所处地位较低。但正所谓“民以食为天”,民间男女却往往更为亲近取媚于灶王爷,故有“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的说法。显然孔子是不以为然的,这样厚此薄彼的谄媚做法是不妥当的,而且奥神是主宰一方的天神,等级高于灶神,怎么能得罪得起呢?天神是不可得罪的,地神也是如此,对待神灵,人只有恭恭敬敬。

        如果没有其他背景资料补充,我想孔子与王孙贾对话的意思就很清楚了。可是后人解读本章却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王孙贾引此俗语以问孔子,亦有弦外之音。盖孔子初到卫国时,卫灵公对其颇为礼敬,弥子瑕、南子皆欲与之周旋,而孔子不以为意。朱熹《集注》也说:“以奥有常尊,而非祭之主;灶虽卑贱,而当时用事。喻自结于君,不如阿附权臣也。贾,卫之权臣,故以此讽孔子。”又有以奥比南子、以灶喻大臣,或以奥比卫君,以灶比南子等说法。但孔子却不上当。王孙贾以利相诱,夫子则以义绝之。“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一语,何其光明磊落!言下之意:你以为我是取媚于其他人吗?我只是尽人事而已。等等。我个人认为如无确凿史料作证,没必要做过多揣测解释,把经典原文的意思搞明白即可。

        孔子主张敬鬼神而远之,要人做好自己,积极入世,修齐治平。孔子相信,天是公正无私的,只要做好了人,就不会得罪天,至于祈祷不祈祷,取媚不取媚,又有什么关系!换言之,对于“知天命”的孔子而言,要做的早已不是“祷神拜天”,而是“法天则天”。本章的意思其实很明确,孔子敬神,依祭礼而行,但不谄媚,不搞庸俗的实用主义。如说到今天,那些要供的神,真的得罪不起!恭恭敬敬,一个也不能少!——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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