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关系,情份被消耗殆尽缘份便走到了终点,没有谁对谁错,最后所有的错都应该归咎在自己身上,然后礼貌地退场。把自己还给自己,把别人还给别人,让花成花,让树成树。从此,山水一程,再不相逢,愿来生,不见,不欠,不念。 ”
——杨绛
此刻我又在跟自己生气,因为过去这一周我做着“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这件事,让此刻我对自己耿耿于怀,自我反思结果是:浮躁!约好的课一天没上,对自己就是有些放肆。所以,我在做的时候也是明明白白的,不必勉强自己一打开就马上进入状态干起来。比如今天的日更,不需要这样,我只要知道我此刻确实是不想写的,不必对这件事投入热情。承认这点后,我去行动时,阻力居然小了很多,似乎就没有那么难了。
这大概是因为承认自己的感情、欲望比逃避、欺骗更加知行合一,更加遵从自己的内心。
又好像,我在这中间找到了一种分明的界限,原来,令人痛苦的并不是不喜欢,而是要勉强自己去喜欢自己并不喜欢的事情,不断强迫自己接受。
这条分明的界限是,我明确自己并不喜欢,也并不需要强迫自己带着喜欢去做这件事。谁说做一件事情就必须要喜欢了才可以做?这真的是困住了我20几年的枷锁。内心的那个自己,总是不断地被灌输,要喜欢自己做的事情。如果我不喜欢,就会产生罪恶感,对这件事感到厌烦,因为无论如何我都是很难喜欢这件事。而默认的观念又会诘问我:“你怎能不喜欢你做的事情,不爱就说明你这个人不够努力,不够投入。”
所以现在的我才知道,我是可以有自己喜欢或者不喜欢的事情,并且在这件事上去选择投入。这个选择可以和别人不同,并且可以没有对错。这中间的平衡线是,我不必喜欢上我做的事情,只需要按照标准的程序去做就好。行动和喜欢是可以分开的,就像是现在我要写今天的更文,我知道自己不想做,但是我也不需要去喜欢做,就是单纯的看看能写什么就好,也不苛求完美什么的,这样也就不那么想逃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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