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我的前半生》这部电视剧是根据亦舒的小说改编的以后,我很惊讶。因为这部电视剧多多少少还是很热闹的,而亦舒的小说文字简短有力,情绪理性克制,即便是快乐的时光,也是透露着淡淡的悲哀的。
马伊琍所扮演的女主角罗子君单纯、开朗、热心还有点萌蠢,而亦舒小说中子君虽然单纯,却淡然许多,从她们对衣服的选择上就可以看出来。
子君跟俊生谈离婚当天,穿着粉红色的上衣和短裙,娇俏可爱,少女风十足。
但是,小说当中,子君钟爱的却是简单大方的服装。
我挑了两条开司米呢长裤,让店员替我把裤脚钉起。
姜太太搭讪说:“要买就挑时髦些的。”
我笑着摇摇头,“我是古老人,不喜款式。”
有款式的衣服不大方。
与涓生(小说不叫俊生)离婚后,子君在唐晶的帮助下进了一家小公司。没错,是在唐晶的帮助下,小说中并没有贺涵这样一个人。这部小说的重点,始终在于唐晶和子君这样两个女性,对于他们两人日后分别遇到的意中人——莫家谦和翟君,亦舒着墨并不多。
在这家小公司,子君的工作很繁琐,要写报告,还要跟班查货看货,十分劳累。
每天下班,我如打完仗一般,出生入死,各色人等都要放软声音服侍,实是很劳累的一件事。
亦舒在这段经历中,描写了一个滑稽悲哀的角色——陈总达。他是个小领导,品味一般,家有悍妻,十分关怀子君。子君以为陈总达对她不过同事之情,未曾料到他也想在离婚妇人身上捞一把便宜。
对于这件事,唐晶和子君有一段非常绝妙的对话。
我问,“大概每个办公室内都有这么一个小男人吧?”
唐晶慨叹:“那简直是一定的,每个机构里都有老婆不了解他的可怜虫,侍奉老板的马屁精,欺善怕恶的上司、抛媚眼的女秘书……哪里都一样。”
子君在这份工作当中,逐渐学会应付各种人情世故,变得圆滑的同时,也懂得了体谅他人。与涓生见面,对话也变得有意思了许多,令涓生心生感叹。不过涓生仍不失为一个上等的男人,他并未重新追求子君,而是打算和辜玲玲再婚——尽管他意识到,离婚再婚不过是换汤不换药。
在工作之余,子君还参加了某大学校外课程陶瓷班,因颇有天分,被师傅邀请当拍档,专门生产具有艺术性的陶瓷商品。在这段时间,唐晶也遇到了自己想要嫁的人,莫家谦。
莫家谦的西装半新不旧,腕表毫不夸耀,鞋子洁净光亮,领带半松,衬衫颜色配得恰恰好,系一条黑色鳄鱼皮带,浑身没有刺目的配件,信手拈来,益见大家风范。
整本书里莫家谦就这么一点戏份。唐晶并没有因为找到了这样一个“无懈可击”的男人而兴奋。相反,她只觉得不值得张扬。子君后来收到唐晶的照片,“照片中唐晶将头发扎条马尾,盘膝坐在他们的客厅中。当然屋子的陈设一流现代化,舒服客观,但生活是一定沉闷的”。亦舒对于世人口中的完美归宿,虽是赞同,对于其中的快乐,却是谨慎的。
趁工作有了一些积蓄,子君飞赴温哥华见长女安儿。是的,书中子君有一子一女,长女史安儿,幼子史平儿。故事到这里,已经讲了三分之二,子君的真命天子翟君才现身。他约莫三四十岁年纪,粗眉大眼,眉宇间略见风霜,抬手举足优雅大方。这种气质,与莫家谦甚为相似,但比莫生还要再冷一点。
他们在温哥华相识,一起出海,十分快乐,但说话却不超过十句。几天后,子君回国,翟君并未挽留。一段时日以后,翟君回到香港,决定定居于此。他们约会,子君缓缓诉说心事,翟君耐心倾听。子君很享受这段关系,但并不十分投入——并非是她不爱翟君,只是两人的心都经历过沧桑而已。
翟君向子君求婚。
他终于提起婚事。
我并不觉得有第二个春天来临,但我会得到个归宿。
紧张逐渐过去,我觉得一点点高兴,渐渐这点高兴就像一滴墨滴入水中,慢慢扩大,一碗水就变成淡黑色,淡黑,不是浓黑。
我现在的快乐,也就止于此。
与涓生离婚时没有歇斯底里,与翟君再婚时没有狂喜,悲哀是淡淡的,喜悦也是有节制的,这就是亦舒的文字给我的感觉。子君虽然喜欢翟君,但她所追求的并非爱情,而是温暖平淡的陪伴吧。唐晶问她是否快乐,她回答说:
像小时候跟大人逛年宵市场,五光十色之余,忽然与大人失散,彷徨凄迷,大惊失色,但终于又被他们认领到,带着回家,当中经过些什么,不再重要。迷路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场内再彩色缤纷,又怎么可以逛足一辈子。我不管了,只要回到干地上,安全地过日子,我不再苛求,快乐是太复杂的事,我亦不敢说我不快乐。
求仁得仁。我们的子君小姐,在小说中,也找到了最适合的归宿。
艾莎,十年编译,现从事英语教育培训,一个英语及其他知识的学习者,热爱英语,热爱写作,相信文字有力量。简书号:英语长跑,周二更新公司人英语,周末更新随笔,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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