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这么简单、平常的几句话,你是否真的能懂——
“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吾不能以全吴之地、百万之众,受制于人。”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看看,同一个“于”字组合出的几个语句,尽管结构基本相似,意思却往往是大相径庭。
“取之于民”,意思是“从民众取得它(收取税收)”。“用之于民”,意思却是“给民众使用它”。“受制于人”,则是“受到别人控制”、“被他人挟制”的意思。
表面看来,字面结构似乎相似,实则三个“于”字分别表达着三种不同的意义关系:行为来源、行为对象、行为被动。于是,不同语句,意思自然就变化多端了!
“治人”,是“治理他人”、“统治别人”的意思。“治于人”,其间仅仅多了个“于”字,引介出行为被动关系,顿然天地倒悬、主客易位,变成了“被人统治”之意。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两个“于”表示行为的原因,这就是“由于忧虑患难而得以生存,由于安宁享乐而招致死亡”的人生哲理。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直译是“靛青从蓝草取出,更胜过蓝草(靛青是从蓝草取出的,却比蓝草更青)”。前一个“于”引介行为来源,后一个“于”则表示比较的对象。结构相似两句话,意思差异之大,实在是让人捉摸不定。
结构相似的句子,意思却南辕北辙,变化从何而来又几乎找不出形迹,让人不懵圈都不行。
语言结构与此相类似的,还有许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问道于盲、嫁祸于人、安于现状......
至于语言结构差异大的,如“于无声处听惊雷”之类,就不说了。
以“于”组词,弄出什么“至于”、“在于”、“终于”、“对于”、“于是”、“于是乎”之类,意思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的,更不必去提它。
汉语语言的丰富,于此可见一斑;复杂,于此亦可见一斑。想想那些有勇气学习汉语的外国人,难免有点为之杞人忧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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