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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言自然——《道德经》23

希言自然——《道德经》23

作者: 公子帅1796 | 来源:发表于2022-02-18 13:10 被阅读0次
    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这篇文章的文眼就是第一句: 希言自然。

    “希言”的解释有少,一是少说话,少抱怨;二是对统治者来说,就是少发号施令,不要过多干预百姓的生活。

    “自然”就是顺其自然,动宾结构词,和“希言”词语结构是一样的,“希”和“自”是动词,少说话;顺其。

    明白了这一句,这章其他行文都是进一步具体说明这个道理。

    于领导者,就是要少发号施令,勿苛政猛于虎,要让天下在一定规制下自然发展,社会处于轻松和谐状态,让老百姓各专其专,安心生活生产,不要过多干预。

    于个人来说,就是要少说话少发牢骚,尽力了就好,顺其自然,不要过分强求,所谓尽人力知天命。“知天命”就是“自(动词)然”。

    “人定胜天”那是骗你的。人在自然面前也是渺小的,所以要顺其道而行之。

    河上公:

        希言者,谓爱言也。爱言者,自然之道。飘风,疾风也。骤雨,暴雨也。言疾不能长,暴不能久也。孰,谁也。谁为此疾风暴雨者乎?天地所为。不能终于朝暮也。天地至神,合为疾风暴雨,尚不能使终朝至暮,何况人欲为暴卒乎?

        从,为也。人为事当如道安静,不当如疾风暴雨也。道者,谓好道之人也。同于道者,所为与道同也。德者,谓好德之人也。同于德者,所为与德同也。失,谓任己而失人也。同于失者,所为与失同也。与道同者,道亦乐得之也。与德同者,德亦乐得之也。与失同者,失亦乐失之也。

        君信不足于下,下则应君以不信也。此言物类相归,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云从龙,风从虎,水流湿,火就燥,自然之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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