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一位简友关于手机被别人捡去,对方要求好处费的文章。看了看评论区,大致有不给和该给两派不同的意见。我们当然要弘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但这个毕竟是拾者个人思想觉悟的问题,恐怕很难要求每个人去做到。作为失主来说,别人肯归还,自然心怀感激,自己愿意通过物质的方式表达感谢,那也看个人的意愿。完美的结果当然是,失主主动感谢,拾者推辞不要,这是符合修养和价值观的——然而现实往往很让人无奈,虽则也有,但是拾而昧者或得而不言谢者倒也不在少数。
这个三言两语或许很难讨论得清楚,只是因此想起来自己丢手机的往事,回味颇有趣,分享出来,仅供参考。
前年冬天的事儿。
早晨出门,我戴着蓝牙耳机,听着音乐,走到楼下拐角,见对面过来一个骑电动车的中年妇女。小区的路还算宽阔,只是我觉得她骑的有些快,总是不妥吧。转念而过,我便接着走我的路了。走出一段距离,听着耳机里嗤嗤拉拉的,我第一反应是耳机出了故障,拿下来看了看,当然看不出什么问题,不过是自己心里的安慰或者思维习惯使然。就这么走着,没多远,耳机突然没了声响。我又拿来看看了看,心里很是困惑……伸手掏手机,才发现手机没了。
我不知道手机何时丢的,但冷静一想刚才蓝牙耳机的过程,定然是就丢在刚才。赶紧回头沿着路找,路上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我跑回家,妻子还未出门,拿她的手机拨我的号码,已关机!
妻子问我怎么回事,我跟她说了情况。突然反应过来,去门卫调监控。监控不让私自看,先是让我打电话沟通一下,我说打了,关机了,说着又打了遍,仍处于关机状态。通知了物业,由他们的工作人员按照我估计的大概时间查找。物业的人到门卫办公室,切了几个镜头,果然找到我出门的情况。一点一点看下去,清晰看到,就在遇到骑电动车的那位妇女时,我伸手掏了一下兜,手机掉了出来。我因戴着耳机,并未发现,她从对面看得清楚,和我擦身而过,背对着我捡起了手机,揣到兜里,骑上车扬长而去了……
画面只到她骑车到x号楼拐角处,只能看到她拐弯的大致方向,至于她去了哪个单元,甚至是否穿过去了别的楼,便无从知道了。我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一时不知道如何才能联系上找到她。妻子反应颇敏捷,说去找她的电动车。我们两个赶忙往小区的车棚里跑,找了一圈,也很难确定哪一个是,有几个看着像,又觉得不太像——妻子去x号楼的方向,万幸,在中间的单元门前发现了那辆电动车。
一个单元有那么多住户,范围仍然不小,总不能挨家挨户按门铃问。我想了想,让妻子连同电动车在那个单元前拍了一张照片,发到了小区群里,不明说何事,只问那是谁的电动车。从监控的情形看,当事人必然明白怎么回事。
我们两个人在那儿守着,良久也未见什么动静,大冷的天儿,总这么耗着也不是办法。联系物业,物业说不在他们职责范围之内,没法管。无奈,我们只得报了警。接电话的警察一听说丢手机,初时也不大愿处理:“要是捡了手机不愿还你,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出面——”
我说明我们已经通过监控找到当事人的电动车,只是我们无法私自扣留别人的财产,请求警方协助。电话那头问我手机价值多少钱,我想了想,说了买的时候多少多少钱。(后来知道,相关法律规定,财产损失低于5000元不予立案。我的手机价值是超过了这个数目的。)于是告诉我,保持手机畅通,会有警务人员跟我联系。
我和妻子在原地又等了一阵儿,单元门突然打开,出来了一个中年妇女,正是捡手机的那位!她慌慌张张地过来,说捡了个手机,也不知道是谁丢的,只看屏保是个孩子,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当时我的手机屏保是我儿子的照片);说自己是做月嫂的,一直忙着照顾这个单元人家的孩子,主家的太太在群里看到我们发的消息,她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接过手机,见已开了机。
她解释了一大通,我和妻子虽心知肚明,但毕竟人家捡到归还,仍然表示感谢。她推辞不肯,妻子因她说是做月嫂的,便留了她的联系方式,她们公司年轻的夫妻很多,以后可以给她介绍客户。这时候出警的警察刚好也来了,当时的场面,现在想来,实在是有些滑稽……跟警察解释清楚,他们让我签了字,这事儿算是了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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