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市场的觅价行为 —— 看起来有点矛盾,竞争市场,不应该都是价格接受者吗?
这里就要说到一个现象:
讨价还价是觅价,绝对是。买者觅,卖者也觅。
那么:
既然是觅价,出售者面对的需求曲线必然向右下倾斜。
对应地:
受价行为是指出售者面对的需求曲线是平线,无从觅价,不能不受。
平线如何得到?之前说过,需求定律是第一定律:
购买或消费者的需求曲线向右下倾斜是需求定律。。。
接下来推导:
传统的解释,是市场的需求曲线是无数购买者的个别需求曲线向右横加的组合 —— 即是每价加个别购买者的需求量。
题眼在于“无数” —— 对应地,供给侧是另一个“无数”:
市场有无数个出售者,每个只占市场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把这向右下倾斜的市场需求曲线的一小点放大,横向拉开,就变为平线一条了。。。
这是刻意的避开了马歇尔的剪刀比喻了,所以:
个别出售或供应者面对的需求曲线是平线,所以不能不受价。
这是传统的推导逻辑,作者称:
上述的受价解释经济学接受了不止百年了。基本上我不同意。。。
好嘞,就等着您这句呢(O(∩_∩)O哈哈~)。这样吧,我们自己再看一下传统解释的核心假设:
- 需求曲线可以被横加,也就是说
- 市场“知道”每个价格对应的需求是多少,而如果
- 市场知道,那这里假定是有“一个”市场存在的,因为
- 如果是多个市场,那就不是一条需求曲线了
要注意的是,想要让一个市场主体,“知道”所有的需求信息,是有代价、有前提的 —— 结合本章反复强调的讯息费用、以及以物为本,就不难理解作者接下来的分析进路了。
接着看作者的思路:
我对受价 —— 出售者面对的需求曲线是平线 —— 的解释是市场的集中。
如何集中?
多个需求者与供应者皆集中于一室之内,或通过电讯把讯息集中起来,大家各自见价购入或见价沽出。
这里背后的条件是:
人数不用很多,总成交量也不需要很大,但二者要足够地使个别的买或卖不影响市价。
筹码需要分散是也。具体的例子包括:
这是期货或股票市场的一般情况。。。
这样,个别购买者或出售者只是看着市价来决定买入或者沽出。
我在第二章指出,期货市场是最清晰的受价市场。
讲到这里,逻辑还是很清晰的 —— 然而有一点要注意,表象看来是物理的集中,但本质是信息的集中!
想想吧,过去的股票交易所,交易员要穿着马甲在交易所内部跑来跑去,传递价格;中间过程中,稍有缓慢,可能价格就变了。那个时代的席位,是相当值钱的。现在呢?
大家都用电脑和手机来交易了,不再需要物理空间的交易所,做市商就真的只是个渠道,席位也没有太大意义了。
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我们再看下一个例子:
现在让我转到一间出售黄金的店子。
他能随意决定价格吗?不能:
顾客对金的需求曲线本来向右下倾斜,但因为金有期市。。。顾客。。。知道不可以讨价还价。。。
嗯,金砖的价格是期货市场决定;金饰的价格里面包含了加工费了 —— 不管怎样,期货市场的价格,起到了指挥棒的作用,信息的集中就直接决定了价格,所以作者也说:
让我再解释一次。
我提出的集中市场是把瓦尔拉斯(L. Walras)的免费拍卖官转为事实看。
什么是免费拍卖官?
瓦氏之见。。。一个义务的拍卖官整理供求双方表达着的意欲,找到一个可以清货的市价就是均衡点了。
什么事实呢?
我说的期货是一个集中市场,免费的拍卖官由多个庄家替代。
而且:
跟瓦氏有别,这集中市场的交易费用不是零,因为庄家的服务不是免费的。
这里的服务,对应于供需双方,其实就是讯息费用了。
分析到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到,理论到现实的差距还是有点远的,也就难怪作者无法接受传统的解释:
这里的关键是从以物为本的角度看,可成期市的物品只限于品类不多的质量有严格量度准则的二三十种。
因而,从以物为本的角度来看,在物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是可能出现受价行为的 —— 那其他的呢?很可能就有讨价还价、也就是觅价了,哪怕是竞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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