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刷牙的时候,睡意朦胧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一件往事,和由这件事引发的对生活的思考。
我小时候胳膊烫伤,留下了很大的一块疤,形状像毛毛虫,起初我是不觉得它像什么的。
但和我同班的女生在脖颈处烫了一块很大的疤,她跟我说她的疤像蝴蝶,于是我低头仔细看我的疤,得出结论:那我的疤像毛毛虫!
我起初不在意这块疤,不觉得丑,因此也不会为它感到自卑,也从不遮掩。我开始意识到它,是因为我的父母与旁人。
我父母每次看到这块疤都会表示很心疼,说好好的女孩儿家怎么就留疤了呢,他们买各种各样的祛疤膏给我涂,有的还很昂贵。
他们带我去各种医院打听祛疤手术,那时候技术还不太先进,没有激光,能做的只有植皮手术,我听医生介绍植皮手术时,内心大为震撼不解,甚至觉得荒謬。
因为我不觉得胳膊上的疤丑,所以想到把身上的一块皮割下植在另外一处,这样做只是为了使疤痕消失的做法就觉得很恐怖。因为父母的在意,所以我也开始在意身上的肌肤。
我本来是不在意这块疤的,但旁人的眼光却让我变了很多。
小学时期的我是一个很没有存在感的人,我不喜欢玩游戏,和别人说话时忍不住结巴,因为怕结巴所以语速就很快,导致别人更加听不懂我在说些什么,于是我的话也变少了。
小时候很少有人认真听我说话,哪怕是父母亲人也不会;久而久之,我的语言功能便很差,于是现在的我说话时仍然结巴不成句。
这些都是题外话了,总之因为存在感低,所以唯一能为我吸引来注意的便是这块疤了,旁边的同学总会好奇地问来问去:
“他们问我可以摸一下吗?现在还会疼吗?不疼吗?那我能指一下吗?指一下的时候还会疼的啊!”
于是我在意起了这块疤,它在父母面前为我引来了同情与心疼,在同学学面前为我引来了好奇的眼光,但我真实的内心仍然是不在意的,只是表面装的久了,我竟会误以为我是真的在意。
于是我在作文里写,我胳膊上有一块丑陋的疤,因为这块疤我变得很不自信,我夏天的时候甚至不敢穿短袖,总是会把胳膊悄悄往后藏......
其实是一派胡言,我从未觉得身上有疤很丑,我觉得我身上的一切都是自然的,也许我看到别人身上的疤时会有些不自在,但我始终觉得自己身上一切都是最合适的。
于是长大后,我从不像小学时期一样刻意显露疤痕来博取关注,也不像作文里写的一样刻意隐藏来避免自卑,我只把它当作我肌肤的一部分,也不愿意做任何手术。
于是整个高中时期,竟没有人注意到我身上有一块长达十几厘米的疤......除了校医院的体检医生。
现在回想起来,我只觉得审美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为什么身上有疤被普遍认为是不美的呢?甚至无法报考服务业的相关专业,甚至使袪疤行业风生水起。
为什么有人会觉得自己身上的疤乃至别人身上的疤痕一点也不丑陋呢?
我得不出结论,但是如很多人所言、我也相信的是,自信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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