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习惯是可以改变的。比如我就是。
从前,我是个精力充沛的夜猫子,喜欢熬夜。当天边最后一抹夕阳隐去,黑夜如潮水般涌来时,我就开始了一种兴奋和渴望。
许多年以来,怎么也弄不明白兴奋什么,渴望什么,反正看满天的星斗闪烁,或是一轮满月或瘦月高悬,就抑制不住热血的冲动,在这黑黢黢的夜色里浅行静思,如一条畅游在水底里的鱼。
而夜的寂静也能让我文思飞扬,神游八荒,滔滔汹涌,恣肆汪洋。有时一口气敲击键盘下来,至凌晨一点还兴奋不已。
那种大脑皮层激发的思维高速旋转,即使躺在床上也是辗转反侧,久久难以入眠。
可是,一旦酣畅淋漓睡去,一觉就是日上三竿。睁着朦胧的双眼,愣怔半天,猛然醒悟:上班迟到了!
翻身起床,匆匆钻入卫生间,胡乱刷牙,慌张擦脸,撩水抿一抿蓬乱头发,箭一般飞奔而去。因了这个,挨过领导很多尅,遭到同事们许多的笑。
后来一个朋友说,你这不良习惯要坚决扔到垃圾沟里。早睡早起乃我大中华优良传统和作风,既可延年益寿,又可从容不迫。
老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又云:早起三光,晚起三慌。谆谆教导又循循善诱的语气,容不得我过多置喙,于是痛下决心,改弦易辙,回归到早睡早起的康庄大道上来。
开始进行颠倒,诸多很不习惯。那就咬牙坚持,果然一蹴而就。夜晚十一点前就哈欠连天,早上五点便准时睁眼。
而神奇的是,晚上再也没有所谓的文思,有的是满脑子瞌睡。早上醒来却是有一万个灵感在奔驰,那时,仿佛自己变成了杜甫和李白。
成功了!多年的习惯一朝改变,竟让我连日来的欣欣然。
今早,一如既往五点醒,简单洗漱便敲击健盘。一口气干掉近两千字,但觉神清气爽。眼看行文接近尾声,便有意识停顿下来。
这种停顿,我称之为再蓄式暂停。一是当文思演绎到一定程度,需要发韧新的爆发点。就如山泉一样,泉水快舀干了,得让它慢慢积蓄,贮满后再舀。二是也该休息下,出外活动活动身体,秋高气爽的清晨,确是令人愉悦怡人。
便打点精神带上狗一块儿出门。
自从养了这条雪白的萨摩耶之后,生活就与以前两样了。最显著的是这厮的热情似火,也点燃了以往沉闷的日子,变得很有生气。它早就立在门旁,哼哼唧唧不耐烦催着我早点带它出门。
六七点的秋天清晨,空气爽朗,树木清芬。上面早起的鸟儿啾啾,林间的落叶飘零。
树林下枯黄的叶子与依然葱绿的阔叶草间杂,勾勒出秋天特有的斑驳色彩,不时有一两只叫不出名的小动物在其中飕飕蹿过,逗引得这狗箭一般冲上前去捕捉。
我感到这狗特别滑稽和搞笑,对什么东西都保持一种新鲜和好奇,就如三四岁的孩童。
尤为有意思的是,别人都以为它那种傻帽精神不值一晒,它却执著认真,顽强固执,丝毫不在乎白眼,呵斥以及嘲讽。真正是“走你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句名言的拥趸者。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诚者斯言。我有时就仔细观察这狗的习性,从中受益颇多。
怪不得有心理学家就建议轻度抑郁症患者养条狗,说是能治病,应该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看着这狗奔奔跑跑,走走停停,东嗅西闻,我也受到感染,双臂端起交错摆动,小跑起来。
到大路的拐弯处,改为自由散步。眼前呈现出一条镶着红色沥青宽边柏油大道。
我身后是一大片月季园,尽管枝叶斑驳迷离,但紫,红,黄,粉红的月季花依然绽放,仿佛在与愈渐浓郁的秋天萧瑟抗争。
路两旁是雍容的栾树。它们那一串串粉色的累累似花又似果实的枝条在路的上空交错,好象在合奏秋之圆舞曲。
清晨的阳光穿射下来,在路面投下闪闪烁烁的光影,如跳动的一片片金色的音符。
这种秋之韵令我豪情万丈,精神为之一振,忍不住加快步伐,并昂扬引亢高歌。
狗陡然听到我的歌声,立即飞奔而来,欢快围着我跳跃着,嬉戏着。一人一狗就这样相伴前行。
忽然,我见着前方有一穿米色风衣,头戴贝雷帽的女子,正蹲在地上,手拿一长焦镜头相机,抵在眼前,一只手还不停摆来摆去,并大声嚷叫。
我陡然一惊,赶紧四下张望,路上没有别人,那这叫声肯定是冲我而来。有些纳闷,又有些疑惑和不解。
平时带狗外出散步,即使遇到美女,也大都是含情脉脉欲语还羞冲我一瞥,从未有向我高声大嗓嚷嚷的。
尽管我知道她们大抵是被这狗的颜值所吸引,那美丽的目光多半是投向狗而不是我,但我依然很得意和受用。
不过,终归是心里有些不舒服,以致于对这狗生出一丝丝的醋意。
现在,竟然有美女直冲我嚷,一种兴奋在周身沸腾。我加快脚步,那步伐更笃定,那精神更抖擞,那气度更潇脱,那歌声更宏亮。
不过,待我雄纠纠气昂昂走到那美女身旁时,她嘴里嘟嘟囔囔数落开来。
“你看你看,多可惜。"她摆弄着像机取景框,一脸的遗憾。
“什么?"我装着不经意看向她。这女人三十多岁,皮肤不黑不白,着衣打扮一种文艺范儿,自有一种气质和干练。
“你应该把狗也召唤进朝霞里,这样我拍的效果更好”!她急得跺脚。
“我有那么帅吗?你大清早还拍我"?我耸耸肩,不置可否笑笑。
“帅锅!你自己看看!”她凑到我身旁,将相机取景框递到我眼前,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种成熟女人身上的芳香。我有些眩晕!
定定心神抬眼望去,我那高大的身影逆光走来,万道霞光穿过清晨淡淡的乳雾,在我身上身后左右,闪射下来,仿佛我是一块巨大的吸铁石,将它们吸附在身上。
这是我么?逆光拍摄的效果使黑白反差很大,这使得我伟岸潇洒,孔武坚定,活力四射,丰神隽秀,翩翩儒雅。
“这是帅到没边了,帅到没朋友了"!这女人斜睨我一眼,又不无遗憾地说:“可惜啊,这么好的画面缺少一样东西"。
我不解的望向她。她撇了撇嘴说:“你那狗如果在你身边跳跃着,拍出来的效果更好"。
噢!是了,刚才我踏歌而行时,这狗在身边仅仅跳跃几下便又窜到路边草丛里去玩耍了。当时这女人冲我嚷嚷,敢情是让我把狗唤回客串拍照的。
我不置可否,但女人却认真了。她语速急切地说:“帅锅,你把狗唤上,再从那霞光里走过来一次好么?你看哈,画面里加上狗,人因狗帅,狗因人灵,人狗相宜,在这金光闪闪里,呈现出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绝对是一幅上乘的摄影佳作!"
我听着有些不对劲儿。什么人因狗帅?我不帅么?还狗因人灵?这狗本就一大傻狗。
不过,近段时间随着我不断热衷于诵读,它耳濡目染,好像也增长了知识,有了点文化,那行为举止较以前文雅了许多。
这女人看我沉吟,意识到可能将狗、人这样并列描述有些不妥,又急切予以解释:“嗯,对…对不起,是狗因人帅,人因狗灵!不对…是狗、人都有气质…"
我看她焦急模样,忽然觉得这女人又傻又可爱,便答应她重新在霞光里走一趟,并带上狗。
其实在我与女人交谈时,那雪白的狗早就摇头晃脑凑上前来,并对这女人各种卖萌大献殷勤。
它什么都好,就这点毛病让我嗤之以鼻。只要在路上但凡见着个有姿色的美女,立即扑上前去对人家热情似火,还秀出各种造型拍马屁。
这种习性与我的性格大相径庭。我是懒得搭理,往往自命清高地“端着”。
因为我总以为那些故作姿态的女子们大都很浅薄,她们认为生来就该集聚男人们羡慕的眼光,而高傲地踩着高跟鞋笃笃从你面前飘过,引得众男们馋涎欲滴。
但这些对我不起作用。我更看中的是一种书卷气之美,一种知性的美,而非涂脂抹粉花花招摇俗气的艳丽和妩媚。
不过,现在面对的这女子算是介于这两者之间吧,况那狗对她拍完马屁,正热切望着我,期盼带它上镜头呢!
于是,我对这女子打个“Ok"手势,唤上狗返回原先大路拐角处,又重新振奋精神行走一趟。
那狗是个天生的演员,面对长焦镜头不断在我身前身后左左右右,欢快跳跃着,人、狗就这样步入取景框。
待到最终拍摄完毕,那女子把相机举过来,兴奋地尖叫:“Mod!太美了!这简直是从历史和文化的霞光中走来!"
"啊!"我大吃一惊。赶紧拿过相机看画面。果然,人与狗沐着朝阳,逆光而来,是那样自然祥和,儒雅伟岸,灵动飘逸,从容自信。
陡然,我对自己产生了一种巨大的乐观。原来卖力读书写文,竟能使自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变!
原来厚重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竟是一种神奇的美容,从里到外置换掉所有的阴暗,使你如这朝霞一般金光闪闪!
我生平第一次当面对女子赞美起来,与那狗一起拍着女子马屁,大夸摄影技术的高超与极富文化意味地抓取镜头。
她告诉我,待回去再进行后期制作,便将这幅摄影作品发给我。
不过我却不以为然,实际的图片摆在那儿意义并不是太大,印在我脑海中的东西才弥足珍贵。
她那句:“从历史和文化的霞光中走来"的金句催人奋进,在重一声轻一声的晨钟暮鼓中砥砺前行。
早睡早起真好!有霞光,有萨摩,有清爽,有美女,有未来,有巨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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