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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目的

工作的目的

作者: 55c0f2cf8669 | 来源:发表于2020-05-28 21:21 被阅读0次

    晨读 《100个基本的人生信条》中发现有句话特别有感觉:

    工作本来的目的,不是为了卖书,而是为了给客人带去喜悦。

    然而书中进一步说明:

    “不要考虑为了卖出书应该做什么,而要考虑如何让客人开心”这是所有工作的基本。

    如果只是将卖东西作为目标就丧失了乐趣,

    一味想着“要卖出去,要卖出去”的结果,就是什么都卖不了。

    更应该认真考虑的是如何让客人喜悦,为此而花费心力,这样自然会收获想要的结果。

    这样一来,购买就不只是一次消费行为,而会有回头客。

    工作重点就是引发价值,要了解客户需要什么。

    我想到了自己所做刑事辩护工作,每次看到当事人眼中流露出的那份担心与恐惧,

    我深知多带给他们一份安全感是多么的重要,

    因此,安全感有了,自然也就喜悦了。

    所以从第一次接触开始,始终把它作为工作的重点去办好每一个案件。

    至于如何去完成目标,很多时候以为就是那些要完成的数字,

    但数字却是冰冷,时间一长激情不再,丧失乐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那不妨去想像数字背后的那份体验,体验那份画面感,把目标画成图片,

    每天工作之前多看几遍图片,想象已经拥有或完成愿望的情景,内心自然涌现出喜悦、开心来。

    其实,人生何尝不是一场经历,

    它最大的收获或者唯一能做的就是当下的体验,就是万事万物带给人的感受,

    所以,工作的目的并不是它的本身,而是通过工作所带给别人的体验。

    虽然,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思维模式,所追求的需求和体验不同,但共同的人性基础上,人类整体的需求还是大同小异的,

    比如“肯定”给人开心、“诚实”给人安全感等,这是相同的需求,也是人性使然。

    同时,在整体的需求背景下,每个人的思维模式不同,所处的情景环境不同,自然需求也不一样,

    就像兔子用自己最喜欢的红萝卜来钓鱼一样,肯定是钓不到任何东西的。

    对于法律服务,即便是刑案与民案,也有很多的不同,

    上述讲到刑案更多的需要是安全感,如何消除恐惧感,

    而民案更多的是通过实现个人利益的方式,来实现公平正义所带来的愉悦感。

    所以,有时想把最好的最重要的东西给予对方,但往往适得其反,

    比如说免费咨询,本以为这种人与人之间无偿的帮助,

    能给人带来喜悦与感动,能消除距离感建立信任,从而有更好地合作,

    实际上,有时还会适得其反,免费不仅廉价也让人不珍惜,

    这种体验无法给当事人带来喜悦,而律师却很自嗨,

    以为帮助到了当事人,以为别人把自己当成了好人,以为自己是无私大爱的,

    最终往往无疾而结,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你给予的,不一定是对方想要得到的,

    你以为的,不一定是对方内心理解的,

    所以,

    工作也是一样,具体做什么并不重要,

    重要的通过工作让别人最终得到---喜剧。

    写在最后一句话:

    工作的目的就是:放下自我,以用户视角,给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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