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息養奸”出自西汉礼学家戴圣所编《礼记·檀弓上》:″君子爱人也以德,细人之愛人也以姑息″。是说按照道德标准去爱护人,小人爱人以无原则迁就。
姑息养奸的典故是《曾子易箦》说曾子守礼法甚于命之人。他没做过大夫,无意中用了大夫专用的席子。假如他死在大夫专用的席子上,那就是非礼了。哪怕是处于弥留之際,也依然命令儿子给他更换席子,刚换完他就无憾而终了。
″姑息″本意中,姑,就是妇女意,息是小兒意,合起来就是妇女和小儿。战国尸佼《尸子》:″(纣)弃黎老之言,而用姑息之谋″,言纣王无道,他不听黎(黑髮男子)老(老年男子)的忠告,却听妇女和小孩出的主义。
在这里"姑息之谋″与″黎老之言″并列,后来商朝传到纣这个人后亡国,显然″姑息之谋″是没有遠见的主义。姑息就是没有高知远見的人。无原则的宽容则是″没有高见远见的人的作为″。
所以当表述″无原则地宽容"这个意思時,人们就直接用"姑息″代替表述了。在细(小)人之爱人也以姑息″。这句话的后面,《礼记正义》中直接注″姑息″为″苟容取安″。"苟容取安"也就是"隨随便便地进行宽容来換取暂時的安定。"
″没有远見″,对可以酿成灾祸的重大问题不果断处理,必然会引来后患,因此又有"姑息養奸″一语来表达这个意思。″养奸"就是滋生邪恶。许多可以杜绝的弊端或毛病在无原则的宽容之下就可以演变为邪恶。
最罪一字在这个″養″字,养是主观故意,放纵放任栽培给肥力以壮其奸邪。知奸邪而養,同奸大邪也,孽大于姑息。可以″故意養奸″替代之。历代至现代为自利而养奸者,比比皆拾。"叁壹″即所养之奸也。奸養奸,以授售其奸。“民不敢言肆而暗示其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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