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陶妈
前面我写过一篇《这算不算奇葩之事》,大概是9月11号吧,是关于我做临时工还要办离职的事。大致情况是:因为学校搬迁过渡,但路程远不方便,工资又太低,我就不做了。
但食堂经理说,工资太低,她可以给我涨工资;不会骑车,她可以让我直接去学校过渡的地方送饭,收拾就行,不用再赶去食堂清洗,可我还是肯定地告诉她我不做了,因为我已经在这边上班了!答应别人的事怎么好随便反悔呢?
她就一直拖着不签字,这边的经理就不能帮我办入职手续,到时候拿工资麻烦。她觉得是我现在的领导挖墙脚了,我也向她解释过,这是我自己的选择,跟现在的领导无关!
我找过她,她说她很忙,没时间帮我办!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不过是个借口而已,我也知道她心里不痛快,那好办。我告诉她,让她先忙,等忙完了再给我办,总可以吧?毕竟相处过一年,不想把事情弄僵,我相信,她也不可能一直忙下去,也许到时候不用我找她,她就会主动帮我办好的……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现在的领导,也麻烦她是否能等我一段时间,领导很通情达理,同意了!就在昨天,领导告诉我,那边的离职手续办好了,我没有吃惊,意料当中的事!
我当初做的临时工,也不记得有没有签合同,就算签过合同,离职需要提前打招呼,提前一个月也好,两个月也罢,就算是三个月,从暑假到现在,我时间都够够的了,她又有什么理由不给我办呢?我等她这么长时间,没直接去总公司找负责人,给她添麻烦,她还能怎么样呢?
庆幸的是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虽然迟到很长时间,但三方之间,总算没有伤了和气。
人善我,我亦善人,人不善我,我亦善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