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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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选择器
- *, 星号,通用选择器,匹配所以元素
- #userid, id选择器,匹配id=“userid”的元素
- .classname, 类选择器,匹配class="classname"的元素
- tagname,标签选择器,匹配标签为“tagname”的元素(不建议单独使用标签选择器,元素节点一般很多,但是标签就那么多,非常容易“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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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选择器
- [attribute],匹配含有属性attribute的元素(常用)
- [attribute = "value"],匹配属性attribute=“value”的元素(常用)
- [attribute ~= "value"], 匹配属性attribute具有多个空格分隔、其中一个值等于value的元素
- [attribute ^= "value"], 匹配属性attr的值以value开头的元素
- [attribute $= "value"], 匹配属性attr的值以value结尾的元素
- [attribute *= "value"], 匹配属性attr的值包含value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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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类选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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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nk 匹配所有未被点击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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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sited 匹配所有已被点击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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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tive 匹配鼠标已经其上按下、还没有释放的E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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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over 匹配鼠标悬停其上的E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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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ocus 匹配获得当前焦点的E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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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ng(c) 匹配lang属性等于c的E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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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nabled 匹配表单中可用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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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sabled 匹配表单中禁用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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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ecked 匹配表单中被选中的radio或checkbox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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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election 匹配用户当前选中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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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oot 匹配文档的根元素,对于HTML文档,就是HTML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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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irst-child 匹配作为长子(第一个子女)的元素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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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st-child 匹配父元素的最后一个子元素,等同于:nth-last-chil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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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h-child(n) 匹配其父元素的第n个子元素,第一个编号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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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h-last-child(n) 匹配其父元素的倒数第n个子元素,第一个编号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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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irst-of-type 匹配父元素下使用同种标签的第一个子元素,等同于:nth-of-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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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st-of-type 匹配父元素下使用同种标签的最后一个子元素,等同于:nth-last-of-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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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h-of-type(n) 与:nth-child()作用类似,但是仅匹配使用同种标签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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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h-last-of-type(n) 与:nth-last-child() 作用类似,但是仅匹配使用同种标签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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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nly-child 匹配父元素下仅有的一个子元素,等同于:first-child:last-child或 :nth-child(1):nth-last-chil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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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nly-of-type 匹配父元素下使用同种标签的唯一一个子元素,等同于:first-of-type:last-of-type或 :nth-of-type(1):nth-last-of-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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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mpty 匹配一个不包含任何子元素的元素,文本节点也被看作子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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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ot(selector) 匹配不符合当前选择器的任何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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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的取值:1,2,3,4,5 ,2n+1, 2n, 4n-1,odd(奇数), even(偶数)
- 伪元素选择器
- E::first-line 匹配E元素内容的第一行
- E::first-letter 匹配E元素内容的第一个字母
- E::before 在E元素之前插入生成的内容
- E::after 在E元素之后插入生成的内容
注意:before和after是E的子元素。
- 组合选择器
- E,F 多元素选择器,用,分隔,同时匹配元素E或元素F
- E F 后代选择器,用空格分隔,匹配E元素所有的后代(不只是子元素、子元素向下递归)元素F
- E>F 子元素选择器,用>分隔,匹配E元素的所有直接子元素
- E+F 直接相邻选择器,匹配E元素之后的相邻的同级元素F
- E~F 普通相邻选择器(弟弟选择器),匹配E元素之后的同级元素F(无论直接相邻与否)
- EF 直接连接在一起,&&的关系,表示同时满足E和F的元素。
(.class1.class2 id和class选择器和选择器连写的时候中间没有分隔符,. 和 # 本身充当分隔符的元素
element#id id和class选择器和选择器连写的时候中间没有分隔符,. 和 # 本身充当分隔符的元素)
选择器优先级
选择器优先级是指,当某个元素的某个属性有不止一条css语句控制时,浏览器会选择优先级高的css语句来决定这个属性。下面时优先级判定条件:
- 行内样式 > style标签样式 == link样式 == @import样式 > 继承的样式(font类等样式)= 浏览器默认样式(亦称用户代理样式,user agent stylesheet)
- 当优先级相同时,后面定义的样式生效(覆盖前面的样式)。
- 前端人员定义的样式(即行内样式style属性,style标签样式,link样式,@import样式)行内样式(style属性)权重为1000,id选择器权重为0100,类选择器、伪类选择器和属性选择器权重为0010,标签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权重为0001,通配符选择器(即*)为0000。多种选择器组合使用时,权重为各个组件选择器权重之和。
- css语句后面可以加!important。important即可将对应属性值标记为重要。不管这种样式属性定义在什么地方,浏览器会给予优先考虑,即这条css语句的优先级最高!
.box{
color: red !important; //无论在哪里,优先级都是最高的,颜色将是red,而不是下面的blue。
}
.box{
color: blue;
}
- 伪类选择器是指:first-of-type;这样类似样子的。常写的 .box:first-of-type是组合选择器,即类选择器和伪类选择器组合在一起的。所以这个选择器的权重是0010 + 0010 = 0020。
.box:first-of-type{ //优先级高于下面的类选择器,所以颜色是red,而不是blue。
color: red;
}
.box{
color: bl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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