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睡不着,喝了几杯酒。
酒精的麻醉作用总生效缓慢,但约莫两杯下肚,便使人食欲大增。如今又是夏天,天气闷热就想吃秋刀鱼,尽管我不擅长吐刺。配稀饭与咸蛋,倒是极好。
大学时,我们同样在夏天吃烧烤,也差不多凌晨两点。那时刚从网吧回来。
烧烤摊老板光着膀子,用蒲扇扇火,时不时以手背揩去额头的汗珠。秋刀鱼端来,炙烤后滴落盘中的油花仍腾腾冒着热气,洒上些细盐,鱼皮焦香,肉质嫩滑。
但那时我不爱吃这种鱼,刺多是一方面,难入味也是个问题。
秋刀鱼是很磨人精神的食物,古时候的士大夫大约会以此为修行。正襟危坐,屏气凝神,一筷子仅夹起指甲盖大小,不够尝出半点味道,却偏不放开拘束。所谓“君子”,不就是既能约束德行,也能约束吃相的人?
所以我不是君子。
如果没人盯着,别说筷子,没直接提起鱼尾,刨木机般吃得遍地狼藉才怪。不仅如此,还要吧唧嘴,“嘎滋嘎滋”,嚼口香糖似的将声音播散开,把所有一听见食物被嚼碎发出的声音就狂躁的人气到脑中风。想到这我就开心。
也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秋刀鱼似乎总一脸“难以置信,我竟然死了”的蠢样。鱼嘴微张,眼珠瞪得老大,直挺挺地板着身子。仿佛也不相信青春消逝得如此之快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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