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那早晨孕育着蓓蕾的花枝,饱满生动,含苞欲放。像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怀着艳烈的春梦——连步履也是轻盈的,粉蝶儿似的飘呀飘——或许是飞呀飞,直上云霄,也俗,也艳,也妖,那是青春的骚动与炙烈呀,没有人能够挡的住!时光亦不能——岁月可催人老——也可催花开与梦醒,可是管他呢,我喜欢呀。
我喜欢在暮色中狂奔向爱情的那个女子,她穿着红得惊人的衣衫,又披着大红的披肩,烫着时髦的发卷,画着精致的妆——红唇、艳甲、又戴着假睫毛,画着眼线,奔向那昏暗的暮色中倚在咖啡馆门口的那个男子——他是老的吗?年近花甲,头发稀疏,牙齿松动,或是大幅便便,皮肤黝黑?她不管,她爱着他,爱着他呀,哪管世俗?她要越过那世俗,就这样明显显,招摇过市。哪怕是这样偷偷摸摸的见上一面,也是好的呀,因为她喜欢他呀,从18岁起,到45岁了,她还是那样迷恋他的声音,他身上的味道,甚至他抽一口烟,吐烟圈的样子,她都迷恋——喜欢是单纯地执着,而爱便是飞蛾扑火,电光火石,天崩地裂,惊天动地的呀,管他呢,她喜欢呀。
我喜欢在咖啡馆橙黄的灯光下读一本书。那文字里的妖娆与魅惑,有毒,是一剂春药,让人欲罢不能,也上瘾——任时光瀑布一般流泻,只要坐在咖啡馆的一隅,任外面大雪纷飞,还是细雨绵绵,任世界繁华,任时光荏苒,任花事荼蘼,任思念如烟,任人间如火,我喜欢呀,在这安静的一隅,读马尔克斯。喜欢马尔克斯令人匪夷所思的爱情,跨过50年的时光,睡过无数女人,越过时光的长河,他是爱她的呀,她心中的那个费尔明娜达萨,直到50年后,他们老了,他们坐上了一艘船,私奔向天涯——真的是天涯呀,在茫茫大海,他吻她,他抱歉地说“我老了,口味不好了”他对她说“不要紧,亲爱的,我也老了,口味也不好了”他吻她,带着50年坚守的岁月与他不再清新的口气,似五十年前初见时的小心翼翼,还有羞涩与笨拙。
这是真的爱了呀,50年不变的等待,就算老了也要牵手,也要相拥而眠,也要白首相聚,就是死,也要死在一起。
刹那间,我泪如泉涌,因为这一本书,因为这一段情,一段坚守50年的等待。
喜欢一个人行走在陌生的街市,看辉煌的灯火,人来人往的热闹;也喜欢看薄暮中的秋色;看初春粉蒸霞蔚早开的桃花,怎样闹哄哄地开,纷纷洒洒地落,看细腰的蜜蜂,为采它们明黄的花蕊中的蜜,忙忙碌碌的飞舞,酿造它们的甜蜜;也喜欢看雨前的蚂蚁,成千上万只,不懈地努力搬运,拳头大的一块土,弄的它们大汗淋漓,筋疲力竭——但它们得努力呀,尽管它们的身躯那样的渺小——却也正因为渺小,所以才得努力啊,进进出出的忙,热热闹闹的活。
也喜欢一个人躺在青绿的草坪,晒艳烈的阳光,看天上的白流云,搓绵扯絮一般,大白马呀,大狗熊呀,小白兔呀,白云苍狗,迷似的变幻。
也喜欢靠在一棵百年的老树上,猜它的年龄,数它的枝干上落着的鸟雀,透过疏疏落落的枝叶,看稀薄的云雾与青蓝的天,想象它经历过的100年风雨,开过什么花?结什么果?做过什么梦?是否是我一样热恋过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
最喜欢一个人,一盏灯,一本书,一支笔,在绝世凄清的黑暗里,一个人安静的抽一支烟,烈烈的想一个人,想到心疼,便泪如泉涌,再擦干热泪,提起笔,写下这密密麻麻的相思和不可告人的秘密。
也喜欢皮草、珠宝;也喜欢素净的棉布,藏青的亚麻;也喜欢天青、烟青的颓废;又喜欢大红大绿的妖艳;喜欢一朵花的盛开;也喜欢金秋的艳阳;喜欢暮冬的雪;又喜欢阳春三月的落雨,即使是断魂,惊人,也在薄暮中,执着伞,在花下久久等你,等待你在时光中走来,搂我的肩,吻我的唇,就这样,什么都是喜欢的。
唯有喜欢,才是热烈的一生。
那日见了作家王兆文,才知道人人都有喜欢的东西。近七十岁的人,他一个人站在公园的凉亭里,在清风中抚笛,笛声清越悠远,如老骥伏枥。
那天在景电八楼的画室里见了退休好几年的前文教局长王莲生。68岁的人呀,穿着暗红毛衣,白色的面皮,笔直的站着,高大的身材,手里拿着画笔——他用孔雀蓝画葫芦的叶子,又用大红,妆红,画“8”字形的葫芦,这颜色,在那三幅小小斗方搭配上去——也是我的喜欢,一看就是对色彩浓烈的喜欢,对生活有热烈的爱,才有这样的闲情逸致,浓妆淡抹。
王兆文,王连生,也包括我,老是老了,也要在心里生出一朵莲花来,清静优雅。
因为我们喜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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