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第一初级中学心桥有约
学生心理社团章程草案
一、社团名称:辉县市第一初级中学心桥有约学生心理社团
二、社团宗旨:挖掘社员潜能,协助学业规划;
掌握心理技能,助人自助成长;
拓展班级联结,校内外联动交流。
三、心理社团口号:完善自己,帮助别人;
感受幸福,助人幸福。
三、组织机构:
心理社团由心理老师和其他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老师作指导,由参加社团的成员选举产生社长和副社长,必要时再改选或补选。社团将设立其它部门,同样由选举产生,每个部门由专门的部长负责,在社长的带领下开展工作。
1、心理社团设社长一名,全面负责社团的整体工作;设副社长两名,协助社长开展各项工作。产生方式:社团正式成立一个月后,根据工作表现和能力特长,经指导老师推荐,提交社团成员大会选举,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批准后产生。
2、社长,副社长职责: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定期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汇报工作情况,确定社团各部门职能,协调各部门工作,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主持召开社员大会,按时完成学校心理健康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副社长辅助社长工作。
3、心理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编辑部等。
(1)组织部:主要负责社员的选拔与管理,策划和组织实施社员培训、考核、年终表彰等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到领头作用。收集同学们的作品、作业,整理社团的相关档案等。
(2)宣传部:宣传每次社里的活动,包括拍照片,展览图片,展板,黑板报,橱窗,手抄报等,并通知每个社员召开什么活动,什么大会,上交什么作品、作业等。
(3)编辑部:主要负责每月一期的《心桥有约》报纸的编辑、排版、印刷和发放工作,每周至少一期的公众号“心桥有约——辉县市第一初中”的内容编辑、筛选及发表、推广工作。
四、管理制度:
1、凡本校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承认本社团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加入社团坚持自愿原则,有退出的自由,但必须先提出申请。
2、社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3、在活动中,社员要注意纪律,听从安排,不搞个人主义。在团体辅导活动中,能够做到:坦率真诚、保守秘密、认真倾听、相互尊重、和谐有序、参与交流、助人自助、自我成长。
五、成员权利义务:
1、社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提交离职申请后,有自由退社的权利;对社团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社员有遵守社团章程,维护社团形象和声誉的有义务;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执行社团决定的义务等。
2、指导老师有参加各种活动和指导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组织选拔社员和社长、副社长等。
六、主要活动内容:
1、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多途径多渠道维护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2、根据学生心理需求,积极组织团体心理辅导与训练,开发学生潜能。辅导内容涉及认识自我、学业、情绪、人际沟通、职业规划、青春期教育等多个层面。
4、学习心理学的相关知识,并承担起班级心理观察员的任务,配合学校心理督导老师做好各项工作,尝试开展同学间的朋辈辅导。(国内有关研究发现,多数学生遇到心理困扰,最先向朋友倾诉和寻找帮助,极少数人会寻求专业的帮助,所以,朋辈辅导逐渐受到重视和运用,成为学校心理辅导的重要形式之一。)
5、开展全校性的活动,如525心理健康节,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心理手抄报大赛,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剧表演等。
6、定期举办心理社团活动的,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努力完成其他心理健康工作。加强校内外交流, 并做好社区服务工作。
7、心理老师或者邀请专家组织社团其他指导老师定期通过读书沙龙、团体工作坊等形式实现个人成长,提高指导社员活动的能力。
七、发起人基本情况:
张予辉,女,中小学一级教师,辉县市第一初中专职心理教师,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被聘为辉县市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师、首批中小学心理学科带头人、兼职心理教研员,201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辉县市优秀教师,辉县市骨干教师,2019年12月,被辉县市教育局聘为家庭教育宣讲团成员;新乡市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组成员,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河南省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等。
主持的课题曾荣获国家级二等奖和新乡市一等奖,获省市县各级优质课奖,参与编写光明日报出版社的家庭教育系列丛书《指导孩子学会健体》,在《辉县教育》上发表数十篇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相关论文。
八、指导教师(顾问)简介:
李宇霞 翟菊珍 施会娟 郭海霞等
以上教师政治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道德品质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心并乐于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业务水平高,能够对社团的发展进行有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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