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这个词从字面上不难理解,然而又谁会想起琢磨它的深意呢?
泰戈尔曾说过:“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
诗人是想表达真正的孤独是一种真实的自我,实实在在的做着自己,想自己所想,做自己所做。如此之人,内心虽然忧郁却并不空虚,反而是丰满充实的。孤独的状态正是他自我和本我的狂欢,自己与自己灵魂的对话。而空虚的人却害怕孤独,他一刻也静不下来,只得在与其他人的社交活动中忘却自我、麻痹自己、打发时间,使自己没有机会去感受体会内心的空虚。可是,一旦安静下来顿时空虚无比,倍感孤独。
有些人将孤独寄托于某种事物,让自己充分忙碌起来,再也无暇顾及孤独为何物。有些人无论孤独或是快乐的时候,都喜欢与人倾诉分享,或把酒言欢或借酒消愁,直到把天儿聊开了,心里就觉得舒坦了。这应该就人们常说的那一句话:人是群居动物,是社会人。孤独是人类的一种自然属性。如同动物要分群居和独居一样,群居动物必定会害怕孤独,而独居动物则喜欢孤独。所以,也有一些人,他们喜欢一个人面对与承受,不愿意与任何人分享自己孤独的感受。或许,对于他们来说,孤独是他们自己选择的,并且认为是一种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活在自己经营的孤独世界里自得其乐,自己是孤独王国的国王。
前些日子,在之意书社偶然读到西班牙作家弗朗西斯科•米拉雷斯的《大城小爱》。描写的是一位生活在巴塞罗那城中离群索居、自我封闭的大学教授塞繆尔和他的象牙塔生活。这个不太合群的大学教授,每天除了授课之外,就是独自在家看书、听古典音乐,偶尔出去看看电影,再买回来几张喜爱的古典音乐唱片。他的生活看似极简主义,但是教授在对自己千篇一律的生活进行反思后,以独特的方式窥见了自己生活的本质,那就是:孤独也好、简单也罢,遵从本心就好。
这本书的结局是圆满的。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塞缪尔教授与给了自己童年时期一个“蝴蝶之吻”的吉布瑞拉重逢相遇。高冷的吉布瑞拉在塞廖尔这里找到了同样的“孤独”气场,她把塞缪尔带到了童年时期两人初次相遇的地方,以第二个“蝴蝶之吻”开启了两人世界的新篇章。一种孤独的生活方式,一朝被邂逅的初恋,一个在简单中找回的爱情故事,这就是《大城小爱》让我体会到的。
被称为中国版《百年孤独》的《一句顶一万句》中,刘震云先生描写了独特的中国式孤独感和友情观。
刘震云先生通过对主人公杨百顺出延津、回延津的几十年生活经历的描述,多角度呈现了20世纪前期河南延津一带的人物风情。由于所处环境、地位和利益不同,由于利己主义及诚信缺失,人与人之间能够说贴心话、灵魂相交的朋友已不多,大多数人反倒是生活在为了谋生的孤独之中。杨百顺的一生四次改名字,这确实是生活所迫、非他所愿。作为一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工,他没有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一生都在“改名”中经历着颠沛流离、奔波劳碌,过着想找一个“能说的着话的人”的孤独生活。杨百顺这样的草根,竭尽全力的为了自由而艰难地寻找自己,为了突破重重的心灵壁垒找到一个能心灵契合的倾谈对象,在复杂冗长、缠绕纠结的生活道路上苦苦的挣扎,孤独到老。
去年参加全省中青年作家培训时,鲁迅文学奖得主、著名作家石一枫授课时曾表述他对优秀作品三要素的概括:特定的历史环境、特定的人物、特定的故事情节,缺一不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在文学浩瀚的大海中,很多优秀的作品同时具备这三要素,从而成为不朽。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就是其中之一。
《百年孤独》刚好契合十九世纪末70年代哥伦比亚爆发内战的特定历史背景,讲述了拉丁美洲一个因迁徙而诞生的封闭小村落马孔多,以及开创马孔多的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生命轮回的故事。诚然,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有很多很多,不仅因为它是一部魔幻超现实主义的鸿篇巨制;而且因为它有着引人入胜的故事架构和鲜明的人物特色;更让人难以释怀的是马尔克斯对人性的揭露,对孤独的崭新诠释:孤独,是一种生活方式。
本书时间跨度百余年,布恩迪亚家族的七代人,以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家族始祖,他带领一众村民辗转奔波,在迁徙寻觅中,最终发现了一处虽然烈日炙烤、泥巴芦苇遍布,但是河水清澈见底的村落,何塞为它取名为“马孔多”。家族的命运终结于第七代传人罗德里戈•奥雷里亚诺———这个因近亲结婚而出生就带着猪尾巴的一个婴儿。七代人的繁衍生息,几十个人物次第登场。虽然他们性格各异,但是如此多的人物却都逃不过一个劫数:那就是永不漫灭、伴随一生的孤独感。
由于孤独,而选择了一种自闭自赏的特定生活方式。比如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二代传人,何塞家的次子奥尔布莱恩上校。这个沉默寡言的冷血男人也曾有过情窦初开时,有过爱情。在马孔多里正家的七个尚未出阁的千金之中,他对年龄最小的蕾梅黛丝一见钟情。在苦苦等待小姑娘初长成的煎熬中,奥尔布莱恩在孤独中守护着这份爱情,体会着、等待着并拥有了幸福。但是当自己新婚不久的妻子死于意外中毒之后,这个男人的爱情便死了。
当他从爱妻离世后重返孤独时,国内自由党发起战争。这个男人率领村庄的一批男丁揭竿而起,并在他一生中陆续发起了32场武装起义。最初是为自由而战,后来是为了自尊而战,最后则是为了孤独而战……放弃了战后退休金的奥尔布莱恩上校,晚年一直靠在马孔多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维持生计。每日的生活就是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制作小金鱼———售卖变成金子———再把金子放到作坊的熔炉里重新制成小金鱼。他从不与任何人交流,在这样一种循环往复的生活复制中享受着一个人的孤独与清净,回放着与唯一有过爱情的妻子相处的时光,为妻子腹中那对尚未出世的双胞胎祈祷……
台湾文学艺术美学大师蒋勋著有《孤独六讲》。他把人的孤独分为六大类:情欲孤独、语言孤独、暴力孤独、伦理孤独、思维孤独与革命孤独。如果对号入座的话,那么《百年孤独》中的几位主要人物角色将这六类孤独占全了。主角奥尔布莱恩上校更是无一遗漏的横扫这六类孤独。他出生时便以一双深邃的眼睛审视这个世界,童年与少年时期他与家人几乎是没有语言交流的;妻子离世后,他更是陷入了情欲孤独;在自由党革命时,他顺势而为发动了32场武装起义,企图在暴力的杀戮中补偿孤独,最终发现自己的孤独感已如寒冰一般深入骨髓。最终回归故乡,在家中父亲留下的小作坊里敲敲打打,安度余生。
孤独是饱满的。是庄子说的“独与天地精神往来”,是确定生命与宇宙间的对话,已经到了最完美的状态。这个“独”,李白也曾用过。在《月下独酌》里,他说:“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是一种很自豪的孤独,他不需要有人陪他喝酒,唯有孤独才是圆满的。又好比你面对汪洋大海或是登山到了顶峰,会产生一种“振衣千仞冈,濯足万里流”的感觉,没有任何事情会打扰,那是一种很孤独、很圆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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