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读大一,遇上我的初恋,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
我向来精神洁癖,相信柏拉图的爱情,在图书馆遇到他,真是觉得可以走完一辈子。
我在电梯里遇到他,紧张到面红耳赤,恨不得多上来几个人,然而没有,一直到九楼,他都在盯着我看。
多么讽刺,这些年过去了,想起来还是可以快乐好久,像往燕麦里滴一滴蜜,等着,等着,那股高兴劲粘稠得搅不开。纵然如今我早就学会了在电梯里勾搭,从最初的蹭别人衣角,到胳臂肌肤相亲,再到直接撩拨上手,但一想起他,还是会低头笑笑。嗳,他是我当年待字闺中从楼下张望的男孩子啊!
两个人去吃饭,那时候实在是穷,专捡便宜的馆子。有时候觉得太贵了,逛一圈再出来,出来后两人就瞅着笑,哎,这真是只有当学生的时候可以做的事了吧。
后来不在一起了,我有好长一段时间精神恍惚。我在黑板上写板书,诗句里有他的名字,“把酒话桑麻”,心头一颤粉笔掉下来摔了个粉碎。是的,他像块海绵,吸干了我所有的水分,我搁浅沙滩上,大口呼吸。
再后来,我遇到我的第二任第三任第四任,现在我成了单身。每经历一次我所能给予对方的就越少,直到后来我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我说服自己不要去过分注重他们,不要去感觉,是的,我真的做到了,我变得麻木了,遇到一个好人,我唯一的感觉就是我赚到了,没有感觉,没有心动,像我在马路边捡了张粉红大钞,完全是窃窃自喜。
肉体有意,灵魂麻痹。
前几天中秋,我收到他的消息祝福,对话框停滞了三十秒,他说道:“I miss you.”我没说话,看到小星星落下来。
屋里暗得很,阳台上晾的衣服在微风里有一下没一下轻轻打着对方。我突然觉得欣慰,在这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人真心挂念着你,二十多年总算没有白活。
是的,今天我坐在窗前,听王菲唱《只愿为你守着约》,live,2005告别演唱会,突然掉下泪来。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我的你,我也还是你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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