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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十事——身影

南城十事——身影

作者: MikeD523 | 来源:发表于2015-05-23 12:10 被阅读12次

    我这个人是比较喜欢喝酒的。

    我比较喜欢坐在酒吧的靠窗的位置,坐下来,一个人慢慢喝。

    有时候大毛会和我一块喝酒聊心事,每次来都会带上一瓶上好的哈瓦那俱乐部,毕竟他和酒吧的老板也是很熟悉了,不过我和大毛的不同是,他喜欢在喝酒的时候吃爆米花,不过我只喜欢在方形杯里放冰块,一个人看着窗外,三杯便是一根烟,一瓶威士忌下肚,那包南京也是被我抽的差不多了。

    至于为什么开始玩开烤烟,我记得最后一次在纽约做肺部气管支架手术的时候医生看着我的眼睛说,再抽混合烟我就翘辫子了。

    我起身离开,收拾了一下身上的牛仔夹克,把小费摆在桌子上,对着柜台后面的老板一笑。

    “楠子有空再来啊。”老板是个青年,长发,留辫子,穿着一身英伦风的衬衫。

    我微笑着说有空一定。

    “那下次把大毛也拉上,这混蛋好久没来了。”老板一边擦着玻璃杯一边说。

    我仔细想了一下老板嘴里的好久大概是指一星期,然后苦笑着说一定。

    我推开酒吧的门,感受着夏日的暖风。

    抬起头看着夜色下的晚空,眯着眼睛寻找着北极星,结果却被所谓的启明星天狼座之流的弄的十分迷茫。

    我摸索着拿出一根烟,然后试着拿出打火机点上,然后深吸一口气,把这一股烟雾慢慢的品味着。

    我斜过脸看着酒吧复古的装饰,活动活动脖子,然后慢慢的在街上走着。

    记得那是4月最后一次去纽约。

    我和大毛坐在皇后区一家小酒吧里,我低着头切着一份小牛排,这牛排做的很是美式风格,陪着青菜和土豆块,正是我喜欢的七分熟。

    大毛在一旁和人打着台球,我摇摇头,把边上的一杯伏特加全部灌下。

    “很难找到这么好的牛排了。”大毛走过来说,“这感觉像是家一样。”

    我不由的一怔,家,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字眼,我似乎完全没有任何感觉了,只感觉那是一个能让我感觉一种淡淡的温暖的地方。

    “我可能不会再回来了。”我慢条斯理的切着最后一小块番茄说。

    坐在一旁一副懒洋洋样子的苏北顿时微微睁开了眼睛。

    “你要离开?”大毛语气有些异样。

    “可能换个地方,可能永远离开。”我拿出餐布擦着嘴说,“我只是觉得,该去找自己的生活了。”

    那时候苏北是唯一一个知道我要和慕青分手的人,他只是睁开眼睛对着我说:“这一切从开始就是个骗局。”

    我拿起酒杯晃动着,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些上升的气泡说:“我想退出。”

    “那我们的计划呢?”大毛握紧了拳头说。

    “会有很多道路通向那个终点的。”我继续凝视着酒杯说,“到现在为止我们付出的牺牲还不够多么?”

    大毛叹了口气,把台球杆放回架子上说:“好好走自己的路,即使跪着也要走完。”

    我一口灌下杯中的残酒把杯子往柜台上重重一放说:“我有新的喜欢的人了。”

    “那个女孩?”大毛猛然醒悟。

    “没错,喜欢有四年了吧。”我拿着纸巾擦着手说,“在这个最危难的时刻,她联系我了。”

    “所以你,就要离开了是么?”苏北的声音有些颤抖,大概是因为慕青。

    “都说恋爱中的人是傻子。”大毛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不,楠子,你这不是傻子,是弱智。”苏北摇着头说。

    “我会回来的,在某一天。”我起身把小费放在柜台上准备离开,“大毛,我醉了,送送我。”

    “楠子,楠子!”苏北在我身后叫到。

    我转过头看着他说:“对不起。”

    “你知道我们不能这么就让你走了。”李震明走出来看着我说。

    我看着这个近一米九的壮汉,朋友,兄弟,手足。

    “替我保管着,等我回来!”我扯下脖子上的项链说。

    李震明接过项链,沉默了,那是一块烧焦的铁片。

    “这只不过是个弥天大谎。”大毛走过来说,“我们为何能聚在这里,早就注定了。”

    大毛扶着我钻进车里,然后加速,离开。

    我知道来到这里大概是我做的最错误的决定,这也许是我到现在为止少数几个错误的决定,一个是不该留在南城,一个是不该离开南城。

    第一个错误导致了第二个错误,出国大概是我做得最傻的事。

    和过去的一切斩断,满满的淡了联系,我曾经愚蠢的认为我和过去之间只不过差了一片海,但后来才知道那是两个世界。

    不同的世界。

    当你想试图和过去再联系的时候,会发现他们是如此的陌生,即使你像试图去触摸,那些曾经的好友也会顾忌你了。

    我坐在跑车的副驾驶位置上,斜着脸看着窗外的夜景,感受拂面而过的冷风。

    我顿时感觉我从没有如此的清醒。

    大毛在旁边闷声不响的开着车,车里放着依旧是80年代的经典曲子,我转过头看着旁边那个摇头晃脑像触电了似的阳光少年,顿时感觉还是这家伙城府深。

    记得有人说过北漂那几个人的特点:苏北的人脉,大毛的城府,我的狡诈。

    我摇摇头连说扯淡,但在内心里不得不佩服这话说得真是绝了。

    大毛把我送回了公寓里,临走时拍拍我的肩膀,塞给我一包骆驼烟,然后哼着曲子踱着步子满满的离去。

    我试图眯着眼睛看着他的背影,但是被茫茫的雾掩盖着,渐行渐远。我抬起头看着夜色,才发现头发上有些晶莹的小点,正纳闷天气预报说没有这片小雨,伸出手才发现,那是四月最后挣扎的雪。

    我坐在大毛的房间里,抚摸着眼前的钢琴,自从大毛在暑假搬来南城后我就天天和他鬼混在一起,大毛这人钢琴弹的还是很不错的,而我毕竟学过一段时间的电子琴,但是自从我把巴赫的一个曲子改成让人差点精神分裂的杂音后,老师宣布彻底放弃了我。

    大毛算是个能耐住性子的人,我便跟着他照猫画虎的学学,而至今我只会一首曲子-----日本作曲家Ken Arai的《BLISS》。

    大毛端着一杯茶,站在二楼的斜廊上俯视着我手指的跳动。

    我光着膀子,任由肩膀和胸口后背的纹身感受的炎夏的苦楚。

    “为什么选这首曲子啊?”大毛拼了一口茶慢条斯理的说。

    我迅速的完成曲子里那段欢快的婉转的旋律,目不斜视的看着墙壁说:“因为那是她最喜欢的风格。”

    “还是做了决定了,你啊,真是倔强呢。”大毛叹了口气回到房间里了。

    也许我是疯了,大概我是疯了。

    为了一个誓言甘愿牺牲一切,父亲教育我一定要放下架子,而我却目中无人的越行越远。

    朦胧中,扬起高傲的头颅,凝视着远方,耳中依旧轰鸣着那段遗言,口中翻涌着淡淡的苦涩,也许是有我明白我自己,疯子一样的思想,癫狂的步伐,而再次寻找那个身影,却惊奇的发现他是那么清晰,那么迫近,却又是那么的触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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