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周南·麟之趾⑴
麟之趾,振振公子⑵,于嗟麟兮⑶。
麟之定⑷,振振公姓⑸,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⑹,于嗟麟兮![1]
词句注释
⑴麟:麒麟,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仁兽。它有蹄不踏,有额不抵,有角不触,被古人看作至高至美的野兽,因而把它比作公子、公姓、公族的所谓仁厚、诚实。现代生物学家或以为的长颈鹿。趾:足,指麒麟的蹄。
⑵振振(zhēn):诚实仁厚的样子。公子:与公姓、公族皆指贵族子孙。
⑶于(xū):通“吁”,叹词。于嗟:叹美声。
⑷定:通“顁(dìng)”,即额头。
⑸公姓:诸侯之子为公子,公子之孙为公姓。或曰公姓犹言公子,变文以协韵。
⑹公族:公侯同祖的子孙。
《麟之趾》出自《诗经•国风•周南》,这是一首婚前男方向女方纳徵时唱的歌谣,诗中以麒麟喻人,热情赞美诸侯公子,祝贺公子的家族多子多孙,子孙后代人才辈出,如同麒麟之屡现于世。
纳徵是古代汉民族特别是其中贵族婚姻礼仪“六礼”中的第四个环节。古六礼是指从议焝到完婚全过程的六种礼节,包括:纳彩、问命、纳吉、纳徵、请期和亲迎。
(1)纳彩即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同意议焝后,男方备齐礼品去女方家正式求婚;
(2)问名,即男方请媒人去问待嫁的女子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和时辰(按古代天干地支的纪年法,也就是生辰八字);
(3)纳吉就是男方将待嫁女子的名字和生辰八字取回后,在宗庙进行占卜,看男女双方是否适合婚配,俗称合婚;
(4)纳徵亦称纳币,即男方以聘礼送给女方;
(5)请期,即男方择定婚期吉日,备礼告知女方,求得女方同意后,按期准备婚礼。在山东地区有些将这个程序也叫“传期”或者“问日子”。
(6)亲迎是指新郎亲自到女方家迎娶新娘,先秦时期,诸侯亲迎不出境,诸侯国君迎娶他国女子时,一般由卿大夫代为亲迎。
古代结婚时遵循的六礼据说是周公姬旦所制,对中国几千年来的婚俗影响极为深远,至今在中国的农村,六礼仍然是议婚的一般流程。孔子曾说礼失求诸野,果然是很有道理的。
在原始的渔猎时代,男子为了向自己钟情的女子表达爱意,往往把自己最好的猎物敬献给女子,一是向她表达自己的衷情,二是为了向心上人展示自己的勇武和阳刚。男子向心上人奉上的礼物一般都是比较大型的动物,比如麋鹿之类的。
这种上古遗风到了周代就逐渐被简化了,在纳聘礼的时候就满面地被鹿皮或者币帛所代替。
诗中的“麟”就是我们常说的麒麟。麒麟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仁兽,也是祥瑞的象征,传说中,它是龙的后代。它有蹄不踏,有额不抵,有角不触,被古人当成至善至美的仁兽。诗中因而将麒麟比作公子、公姓、公族的仁厚、诚实。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很多关于麒麟的传说。
春秋末期,孔子有获麟之叹。据《春秋》记载:“鲁哀公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左传》记载:“西狩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鉏商获麟,以为不详,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
也有人说,《麟之趾》很像孔子的《获麟歌》。古代传说中的“麟”,其意义非比寻常:
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是发挥“麒麟一角”的象征意义:“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
《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认为麒麟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现的不是时候。
但是《麟之趾》这首诗被认为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歌诗,自古以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异议。只是它究竟适用于什么场合歌唱,现在实在是很难确定。但是中国历来就有“麒麟送子”的说法,以此认为这首诗是为庆贺贵族生长的赞美诗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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