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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大股东去世后,股权如何处理?

创始大股东去世后,股权如何处理?

作者: 公号海洋商学 | 来源:发表于2019-08-01 11:34 被阅读0次

    2016年10月5日,国庆期间,春雨医生创始人兼CEO张锐因病去世,享年44岁。而就在2016年6月,春雨医生刚刚获得了12亿元D轮投资,正在筹备IPO的相关事宜。在这样的节点,张锐的去世给春雨医生带来了不小的问题。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就是张锐去世后他的股权将被如何处理。

    国人往往忌讳谈论身后事,然而世事无常,意外总是毫无预兆地降临。

    当身为创始人的大股东不幸离世时,如果没有遗嘱,股权处理起来就会更加复杂。

    那么,对于这些股权要如何处理呢?本着既能保护逝者家属的经济性权益,又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原则,张老师给出两种处理模式,第一种称为“子承父业”,

    第二种称为“舍生取义”

    1、子承父业

    所谓“子承父业”,就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去世股东的股权。这里的“子承父业”之所以加了引号,是因为实际上并非特指去世股东的儿子,而是指优先继承人。

    例如:

    一个股东有1亿元的股份,去世后,按现行法律规定,其妻子首先可拿走5000万元,剩下的才由其他人进行分割。因此,作为股东,本着对家人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还是有必要事先做好约定,以防后患的。

    要知道,在现实中,因股东去世留下股权引起纷争,家人对簿公堂成为笑谈的案件时有发生,这足以引起我们的警惕。

    2、舍生取义

    舍生取义就是牺牲小我利益,成就大我价值。舍生取义有三种方式:股份回流、股权捐赠和股份逐年递减。

    (1)股份回流

    企业可以规定,股东逝世当年,企业回购该股东100%的股权,以企业净资产每股收益价回购,折现后付给股东的继承人。企业回购的股份,可以在未来3~5年内用来激励公司的核心高管,或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人。

    很多企业家的孩子并不喜欢接受上一代人经营的事业。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把企业股份留给孩子,对孩子来说未必是好事。不如企业回购股权,把股权用在刀刃上,这样的企业定能生生不息,长久发展。

    (2)股权捐赠

    企业可以规定,股东一旦离世,可以将其个人股份的45%~55%捐给国家或公司,剩余部分可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捐给国家,可以用作公益福利事业;如果捐给企业,则用来激励对企业有贡献的人。这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精神。

    (3)股份逐年递减

    企业可以规定,股东逝世后,其股份逐年递减。假设该股东有企业60%的股份,在企业效力了20年的时间,那么他在企业享有的股份就按照20年平均递减,每年减3%,20年减完。换句话说,股东在公司工作时间越长,他的股份继承人享受股权收益的时间就越长。

    在选择舍生取义的股权处理方式时应当明白,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丧失股东权利。这种处理方式不是针对股权激励对象,而是面向所有的股东,这对企业家来说是一种挑战。

    树长得再茂盛,总有落叶凋谢的时候,这是正常现象。倘若落叶变成继续滋养树木的养分,那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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