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宣传,与实际不符
销售人员虚假宣传,车的实际状况和宣传的不符。
1. 卖方把车子说得天花乱坠,我信了,就买了。——在卖方欺诈行为下订立的的合同,可撤销。
合同因为卖方欺诈行为导致了买方产生了错误的认知,买方有权在自知道欺诈是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法院撤销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 合同上是我想买的,卖方没骗我,但是提车时发现车子不对。——合同正常订立后,卖方最后提供的车辆与合同中要求的车辆不符,卖方构成违约。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注:因为合同撤销有知情后1年的时限,如果超过时间,大家可以转而诉违约,要求卖方进行赔偿。
二、卖方只交车、没给合格证
1. 刚开始没给合格证——卖方构成违约,买方首先可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义务。
债务人所履行的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和随附义务。
交付合格证属于从给付义务。卖方的交付义务里不仅要交付车,还要交付合格证。
2. 卖方一直不给合格证,影响自己开车上路,实现买车目的——因卖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方具有法定解除权,可以解除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质量问题
买方有权任意选择生产者或者经营者(4S店)之一承担侵权责任。
就商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者和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无过错责任。消费者可以任选可以要求承担责任的人进行负责。生产者和经营者踢皮球无效。
《侵权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四、买到事故车
事故车,指经过严重撞击、泡水、火烧,及时修复过仍存在安全隐含问题的车辆。
1. 追究违约责任
从《合同法》上看,卖方没有告知相关信息,违反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随附义务,买方有权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但买方自己也应在买车前应该去查看车辆维修记录和保险记录,做一个谨慎小心的人。
2. 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卖方如果是明知故卖,构成欺诈,买方有权要求“退一赔三”;如果卖方明知是事故车仍然出卖,且造成了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买方还可以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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