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被杀,几个意思??

作者: 剽悍的兔子 | 来源:发表于2016-05-14 18:44 被阅读198次

    前几天,看了一个笑话,说的是问开宝芝林的黄麒英和黄飞鸿父子两人为什么必须会武功,别人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一个结果来,提问者说出了答案,众人恍然大悟啊!君不见羊城好医生陈仲伟么?是啊!他们都是广州人,前者因为会武功没出事情,还获得了一些声誉,但是后者陈医生却被人杀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十几年前的浙江的医生郭品正的事例!前者因为医患纠纷被杀,后者因为潜规则被辞退。这两个可都是百里挑一的优秀的医生。可是为什么结果就会如果的悲惨呢?这不仅引来了我们对于案犯这个精神病患者的思考就是如何去规范的管理这些所谓的精神失常的人群,又该如何的去保护那些真心实意为病患者服务的医生呢。更深层次的原因恐怕和与日俱增的医患矛盾有着不可消除的关系,面上是医患矛盾,往更深层次的挖就是医疗体制的不完善或者是整个机制出了问题。耐人寻味!

    陈仲伟医生倒在患者的屠刀下,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而是多次了。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演变出来一个新名词:杀医。杀医,那是要多荒唐有多荒唐的事情,要多悲哀有多悲哀的悲剧,这样的事情恰恰出在中国!这事情,应该正本清源!

    杀医,表面上医患矛盾激化,深层次的矛盾却是体制。钟南山在2015医院竞争力论坛上说:

    现在的医院院长之间聊天,都是问做了多少亿的营业额,而不是治好了多少的危重病人。

    这句话让我不禁想起了前边提到的郭品正这个人了,因为自己当时接受不了医院的潜规则,被医院莫秒其妙的开除了,昨晚我查阅了一些当年的资料,发现居然有当年的高考作文还写到了这个人,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在网看看,这作文的名字叫《一个人的战争》。回说郭品正当年是浙江省唯一的一个脑外科的医学博士却被医院开除,落了一个怀才不遇的结果。自己只好在网络上投了简历,结果收到了一份比中国的薪水高出二十倍不止的工作。自己被开除的原因居然是自己处理的人际关系不好。我就纳闷了为什么处理人际关系也是考核项目,而且还是最重要的一项呢。我觉得医生把病人用尽自己全部的力量医好,不收取一些乱七八糟的黑钱,就够了!人际关系我认为处理好医患关系就行了,成为让众人里有口皆碑的医生就够了。没有医德医术你把人际关系搞得再好也是行不通的。陈医生的悲剧只是很多年医患矛盾集中体现的一个个案,如果不趁着这样的事件去处理相应的矛盾,这两个医生的现在处境就是所有医生的明天。医术好的医生被迫离开自己国家去异国他乡找饭吃,或者是被不法的为非作歹之徒无情的杀掉了。遗留下来的全是一些不学无术唯利是图的一些医生,你放心么?忘了几个前缀词就是草菅人命和见财眼开的无良医生。你还敢去医院看病么?

    网络上也有很多的建议去如何改善现在的这些表面的上医患或者是已改过程里的重重矛盾。我们下面就简单的看一下吧!网友的建议:

    一.医疗体系之管理须法制化

    要对医药、器械、疫苗、诊所机构等,建立一个完整的文件化的严格的管控体系,并将此法制化

    不能把“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疫苗、药品管理模式等同于一般企业管理制度,一般企业产品出了问题,可能修补、报废,最多是处罚,而疫苗、药品一旦出了问题,影响是百姓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代价。把这些不能用的医疗器材就直接销毁,对于疫苗和药品直接销毁,对于那些无良的医生或者是医院的直接负责人处罚的时候直接和法律挂钩,我曾经有一个想法就是,如果谁制造佳瑶出售假药就直接判处无期徒刑,对于医生的医疗效果实行网络上的说法就是病好了才付款,不好就直接不付钱了。

    .医疗改革应向着“方便百姓看病,减少纠纷因素 ”着手

    首先,医患纠纷法制化是对的,因为这对大多数懂法、尊法、守法的人起有效的阻止作用,但是对少数人员(甚至是认为生不如死或有死的想法的人),法律就起不到阻止作用。对于医患这个矛盾的重灾区直接实行乱世用重典重刑!

    因此,医改应根源上向着“方便百姓看病,减少纠纷发生”方向去改革,而不是从如何获得最大医疗收益的方向。应该是如何让老百姓花最少的钱把自己的病治好!

    例如:医疗“下沉机制有些方面有道理,有些方面是需要完善的”,如某患者因急、重病直接在省级医疗需住院的,结果无法按标准的95%报销,难道还要倒回来到市级或县级医疗登记住院或开证明方可来回折腾。。。换句话说就是医疗报销很多地方都是一句空话,为什么不能实行全国联网或者是办理的手续最大的简化去繁呢?异地也能报销就可以消化一些矛盾的发生!

    类似是增加纠纷因素,医改时要尽可能朝着方便、优化患者的方向着手,方是减少纠纷治本之首。。。

    三.医疗卫生系统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处理机制”

    有了纠纷,医疗卫生部门必须面对,就要有沟通,对没有沟通平台或尽可能拖延搪塞患者的医疗处理模式,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反之,对没有处理结果纠纷,有埋下隐患种子,将来可能导致更坏结果的。。。这些血的例子不举众知)

    俗话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事最好,因此,医疗卫生相关机构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做到纠纷有受理,有跟进、有评判、有处理结果的完整的管控处理机制

    四.建立医疗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提高我国医疗技术水平

    1.建立医疗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势在必行

    作为医疗科研承担巨大风险,因为研发新的医疗技术风险大,成功后方才得到奖,失败了也一无所有,直接会导致“千里马”也不愿意去“冒险事”,大家都去找“稳定工作”,和国外相比,我们的医疗技术落后很大,主要原因不是我国没有医疗人才,而是“没有医疗激励机制”,象美籍华人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朱棣文、李远哲…中国的“千里马”很多都在国家获得“诺贝尔奖”,在国内为何就不能“成才”,根源是没有建立合理化的医疗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不合理的激励是:研究初期“最需要”资金支持时,得不到支持,只有成功了才会有支持)。

    2.不能因为简化管理,而影响科研进展

    最近某医疗机构“免疫疗法”事件,侧面反应医疗卫生系统管理改革势在必行,对此建议如下:

    医疗卫生改革应加大规范医疗机构,“免疫疗法”被全世界已证实的可能成为将来的最有前途的癌症疗法,但处于研究阶段,在国外,此法很多方面已经有突破了。

    俗话说“多管一事,不如少管一事”,不能因为“免疫疗法”事件,或为了方便医疗卫生部门管理,直接趁机否定或叫停免疫疗法的研究,这是不对且遗憾的。

    相反,卫生部门应加大“免疫疗法”的研发力度,尽快用到临床造福百姓。。。。

    我想,针对医改,作为一名普通百姓,我只能提以上几点参考建议,不想说太多,因为他不是我的本份职责,但愿医疗卫生体系人员“立起”身体,从接连串医疗事件中警醒起来,为提高和完善医疗管理体系,朝着“方便百姓看病,减少纠纷因素”做出改革开放行动,因为我同千万百姓心理一样,不愿意再看到一连串的痛心、惋惜和遗憾字眼。。。

    (以上,仅代表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今天写这篇文字的就是希望郭品正和陈仲伟的悲剧不能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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