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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孝为社会——读《天经地义》有感(585)

中孝为社会——读《天经地义》有感(585)

作者: 永远在修行的心灵 | 来源:发表于2024-01-04 19:26 被阅读0次

一个人、一个团体、一个国家都要有信念,就是志向。王阳明先生说:“志不立,无以成事。”

所以,为人子女,孝顺父母并不意味着每天守在父母身边伺候,其他啥事都不做。在家孝父母为小孝,服务社会为中孝。用孟子的话说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为人民服务!”

为人子女,一定要立志,不然一生很难成大事。人生苦短,我们要把握光阴及时努力,对得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兄弟姐妹的照拂之恩,诸多长者的提携之恩,国家的培养之恩。当一个人念念都是这些恩德,他一定会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奉献社会。因为他知道,这是他做人的本分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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