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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几近疯子的我
其实我的原始标题是:疯狗,烦请批准我辞职!
写下这个标题时,我已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这五个月积压的怒火与屈辱,让我再次有“手起刀落”的原始冲动。
但是,姑奶奶的忍术又创下了新低。所谓忍字头上一把刀,说的正是在下!好歹作为一个还算有点素质的公民,我知道不能把人唤作狗,虽然有许多狗被唤作人。
我想来想去,除了那两字没有任何称呼能与他匹配,无奈碍于观瞻,冥思苦想半日,罢了,且将他高抬一把就叫作周扒皮吧!
先来说说我的行业,一个多数人的认知中较为低端的行业——酒店管理。
懂行的人都知道,酒店人的辛苦不是常人能理解的。
酒店是服务业,自然就有人天生觉得自己是上帝,真不知是哪位鸡汤鼻祖发明的这句放诸四海皆有理的名言:顾客就是上帝!
行,服侍上帝,是酒店人的天职好吗好的。
于是从早到晚你得想着怎样给上帝们制造惊喜,博他们欢欣,怎样处理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同胞们优越感过盛产下的不良仔儿——刁难强权压迫色诱等等一大堆。
有句话是我人生的准则:干一行爱一行。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
所以入行五年以来,在我处理的大小事件上,可以傲骄地说一句,客官们满意度没跌过五颗星。那些耍横撒泼的客人大都成了要好的朋友,经常联系。
什么?你说我跑偏说白了就是想来炫耀的?错,我告诉你这些,希望客官明白,我原本是个多么耐心与宽容的人。
前任东家也都在好友之列。一个人能力再强,也需要平台来成就。所以我认为与老板们的关系,最薄弱的只是雇佣关系,重要的是相互成就的关系。聪明的老板们都懂得。
扯回来,言归正传。我篇首说话所以这么极端,用我一个同事的话说:我自从跟了这个老板做事,整个人风都变了!
真真是,你跟一个疯子呆半年试试!不死皮都脱几层,还有点人风也算守住底线了。
02 骗子是怎样蛋生的?
对不起,这个字有误,但更适合他。
去年正月,我和周扒皮在一个茶楼谈好了任职事宜。
今年三月,我来到周扒皮的酒店。由于酒店在某旅游线路上,行程远车到时已是半夜三点多。
我的行李放在酒店门口,看着大堂里面黑漆漆一片,内心还是有点小激动:新的工作总能给人无限激情。
打了几通电话没人接,心想实在不行就到别的酒店住下,明天再来吧。其实之前就电话过周扒皮我的车要半夜三点左右到。
正要走,周扒皮接电话了,说马上下来开门。
下来后周扒皮说这个正门是开不得的。
Why?周扒皮并不回答我。
我只得跟着他从后门停场场绕过去,终于进了酒店。
顺着黑漆漆的楼梯往上走,周扒皮说,你住五楼吧,我一看,妈了个咪的,电梯呢?电梯隐形了吗?
没有电梯。
没有啊,之前问你不是说有的吗。ps:酒店没电梯是赤裸裸的硬伤有木有。
那个,我是说今年会有这个考虑。周扒皮显然不高兴这个问题。
……好吧,我还算是个九十几斤的女汉纸,一个皮箱两个包,还不至于爬起走。
走到二楼,周扒皮良心发现地帮我拎了皮箱,但是,走到三楼,他说,要不你就先住三楼吧,以后再搬。
我晕车,坐了一天零半夜,此时已筋疲力尽。
于是,我住进了最边上那一间。然而当我看清楚房间的时候,整个人瞬间清醒了大半!
房间不算太狭小,但是,地砖地板上全是陈垢污渍垃圾,墙纸是农村家庭用的粉红花色,沾满了变黑的油渍污迹,蛛网在角落里安居乐业。
柜体台面的积尘昭示着半年没人住过。我战战兢兢想去卫生间洗个脸,用的电热水器,我特么一五星酒店出来的居然不会开这玩意儿——
事实是,看到热水器上乌漆麻黑的一团团脏东西,我都怀疑里面的水出来会不会是污水,不敢往下想,还是闭上眼睛按下开启键。
再一看脚下,整个卫生间的地砖像是刚刚学徒的工人安装的,大缝隙,无美线,地砖大片大片泛黄,像是常年未冲洗干净留下的尿垢,地上是用过的卫生纸团塑料袋香皂盒,墙砖更是估计开业以来就没有打扫过,各种鼻涕唾沫污七八糟的东西残留如画。
两三块天花板摇摇欲坠。一开换气扇,发出的声音像打雷,吓得我赶紧关掉。
好吧,不管怎样还是要解决人之三急。
理好衣服才发现,马桶里外寻不着一处干净,尿垢可以敲下来当石灰了。
一冲水,马桶居然不下水……
我强忍着恶心,爬回床上,一个人枯坐了半小时。
这特么是人住的吗?这能叫做酒店吗?
当初面谈时说好的精装呢,说好的精装五十多间呢?(次日我亲自了解房态后,原来只有二十多间。)
诚如后面周扒皮给出的回答:我就是不懂啊,不晓得从哪里着手,所以才请你专业的来管理嘛。至于房间嘛,嘿嘿,你晓得的,不然咋能请到你呢对不?
合着这是坑蒙拐骗啊。尼玛骗子就是这样蛋生的?
权衡再三,我最后的结论是:山高路远,既来之则安之。
就算硬件设施远远达不到我的标准,我也有能力将他软件——卫生与服务达到五星。
次日,经过与周扒皮反复沟通,他终于同意了我的要求:请临时工花两天时间把所有房间里里外外全部刷洗了个遍!每个房间每处细节亲自监督,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三天,终于焕然一新!
要知道,当时整个酒店就只有一个员工,一个!员工!
接下来是招聘各部门人员,各部门的备用金发放(每部门二千),一切朝着我的规划按部就班地进行着。
问题出在第四天。
出纳和会计分别是两个股东的老婆。那天晚上前台妹子说,会计说给的前台备用金是3千,我当时就蒙了:明明是给我的两千啊。
我的错误在于,给我钱时我当时在帮着做卫生,没及时打个收条。忙下来就给忘记了。
于是,周扒皮的老婆带着出纳来找到我,当时我在茶楼顶岗,那个女人像泼妇一样在我面前死活咬住说给我的三千,一会说在包间给我的,一会说在房间给我的,还赌咒发誓要是她说谎了出门不得好死。
一开始我好言解释,确实是给我的每部门二千,我怎么会记错呢。
周扒皮老婆反复发下毒誓,我当场就懵逼了——虽然我敢肯定自己只收了二千,但面对这样的毒誓,我都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力,再加上她还找来了客房部一个服务员证明,说她也听到给我的是三千。
就这样,我糊里糊涂就被人扣上了贪污一千块钱的罪名。而我真特么冤枉啊。
后来我无数次地想那天发生的情形,到最后但越是想,就越不记得了。
我是到今天也没想出来她在哪里多给了我一千元。
后来有当地的好心人提醒说,这就是个局,是人家给我下的套子,我还天真地为她辩护:人家好端端地套我做什么呢?
但还是心凉了半截。越想越觉得冤枉与委屈,第二天我把此事给周扒皮说了。
周扒皮的态度是:肯定是我自己不小心放在哪被小人给拿走了一千块!
请听题诸位:假如我放三千块钱在柜台上,有小人贼子会不会只数一千块钱拿走而给我留二千块?
这么弱智的小偷与回复小的我也真是活久见!但请注意:会计是他老婆,就算明知我有理,他会帮谁?
我一再阐述我的观点:这不是钱的问题,问题是我根本没多收到这一千元,我凭什么要承认?
这是我的名誉信誉问题!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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