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镇上有个清水中学,很有名气。
来自四面八方村子里的孩子都在这里上初中。这个学校位于镇上的中心位置。
他也在这里上学,且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但他不是学霸,是个典型的学渣。
我刚上初一时,并没有和他在一个班。有同学说他们班是重点班。当时因为没有分到那个班,我自卑了好长时间,总觉得是因为自己成绩不好才没有进入。我当时还挺羡慕我的两个小学同学,因为他们都在那个班级。
虽然忧伤了一小段时间,但我还是坦然接受了命运的安排。不然,能怎样呢!
那时,他在学校已经小有名气了。因为潇洒风流, 爱打架,并且学习不太好。他的身上拥有了这么多的标签,自然也就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几乎全校的同学都认识他。
到了初二时,他们的教室在我们班的南边,并排而立。坐在教室里的我,透过没有塑料纸的窗户,就可以看到他们班同学玩耍时的情形。
有一次,下课时间到了,而我依旧懒得出去活动,就坐在自己座位上晒太阳。那天,金色的阳光斜斜地穿过窗户,照在我身上暖暖的,很舒服。
脑海里忽然冒出了文天祥的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于是将它写在了文具盒盖子里铺着的白纸上。刚写完,只听得“哎吆”一声,抬起头来,只见左侧的窗框上出现了一张笑脸,眼睛大而亮晶晶的,灿若星辰。我慌张得低下了头,迅速盖好了文具盒盖子。
我心下思量,他一定在想,一个看似不起眼,又不爱说话的女生怎么会喜欢这样的诗句呢!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看见他。
他和另外两个人,就是我那两个小学同学,被称为校园三剑客。他们三个经常穿着白底黄点的相同衬衫,在校园里并排而走,叼根烟,迈着八字步,模仿成港剧里小青年的样子,还会不时地将额前的长发甩一下耍个酷。让旁边经过的人看着浑身发抖,他们则会哈哈大笑。
随着时间的推移,同学们之间的了解越来越多,他的身边逐渐聚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人,每次在校园里行走,总有几个人陪着,俨然电视里的黑道大哥似的。
在我们这些乖孩子的眼里,他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坏学生。
但据说有同学受欺负的时候,他会出手相助,像个侠客。这一点既让人惊奇又让人费解。
他最轰动的事情就是他的恋爱。那个年代里,人们思想还很保守。喜欢一个人,是多么难以启齿的事情。哪怕将一个人的名字在心里念了千遍万遍,哪怕将他的形象在脑海里描摹了千回万回,而见到他时,却是波澜不惊的样子。只有狂跳不已的心在那一刻将懦弱的自己出卖得彻彻底底。
他骑着二八大自行车,车子前面的横梁上载着班花,也是个校花级别的女孩,就那样肆无忌惮地如风一般穿梭在校园里。自行车上的他,快乐明亮得如同天上的星星,而横梁上的她,微眯着双眼,嘴角上扬,泛红的脸上飞出笑意,像柔和的阳光在荡漾。他们像校园里一道流动的风景,点亮了所有人好奇的眼。
此前,隔壁班有个男生给喜欢的女生写了一封情书,开头便用了那个“亲爱的×××”,不知谁将这段隐秘的爱情故事流了出来,我们这些听到的人,羞得都低下了头,这么大胆的表白,简直让人既羡慕又害臊。
而他,居然敢明目张胆地带着一个漂亮的女生在学校里肆意张扬。简直羡煞了好多胆小又蠢蠢欲动的男同学,他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地想对喜欢的人表白,但总在关键处紧张的无以复加,最后只得颓然地败下阵来,从而更对他心生敬仰。当然他们都是那些不好好学习的同学。在他们的心里,已将他奉为了神一般的人物,在心里将他称作大哥。
听说他们会时常向他请教一些青春里的迷茫,还有如何才能将自己打造得更潇洒一迷人一些。他总是洋洋得意地传授着他的经验,让那些听得入迷的小弟两眼对他放出膜拜的目光。
整个初中,他犹如明星一样活在所有同学的目光里。那时觉得他坏,现在想来,不过是不爱学习,喜欢调皮捣蛋而已,哪里称的上是坏人呢!
多年后,听说他事业有成,在这个小城混得风生水起,还听说他是个念旧的人,对有难处的同学会不遗余力地鼎力相助,同学们依然称他为大哥。
原来,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没变,他依旧是同学心目中的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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