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班时,租我小车间的戴老板告诉我,9月1日那天上午,他看见人渣是被不明身份的人带走的,人渣坐了他的车子一起走的。
为了查明真相,我下班开电瓶车回家吃好晚饭后,又立马赶到厂里,看监控视频,一看果然被人带走的。9月1日上午9点20分左右,人渣骑了电瓶车想出门,被那人拦住了。人渣停好电瓶车向厂外走,被那人拉住,人渣甩开了那人拉住的手,在厂门外争论了一番,后来坐上那人的黑色轿车开车走了。
我立马把视频发给同事张厂,商量要不要报警,因与人渣不沾亲带故,虽然人渣嘴上叫张厂师父,实际一点关系也没有。人渣还骗他,被行政处罚了。我们知道不是直系亲属,报警他们不理的。
昨天上午,张厂看手机有没有人渣家人的联系方式,结果没有找到。纠结中出于人道主义,我们还是选择了报警。一会儿来了两个年轻的小赤佬,我与他们讲明了情况。两个小赤佬,一会儿说我不是家人没有权力报警,一会儿又说我为什么到今天才报警。我说:“凡是公民都有权力选择报警的,我现在才发现他被人带走了才报警的,难道不对吗?”他们又说,我们没有权力查的。我说:“查不查是你们的事,报不报是我的事,作为房东一定报的,假如出了人命你们不查,你们是有责任的。”
两个小赤佬最后只好跟我到办公室里去看监控视频,把视频录下来。他们看后说:“又不是强行拉走的,有可能被法院的人带走的。”我说:“不可能的,那人又没穿制服。”
我又马上打电话问我女儿,她告诉我,法院带人走必须穿制服,最起码两人以上。他们不懂常理和极不负责任的态度,真像街头小混混,真是让人无语了。
为了防止上门要债的人,去车间拿东西砸东西。我在人渣的车间里装了两个探头,假如拿东西的话,只能立马报警,这个他们不敢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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