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法”很近,虽然不是日日挂在嘴边,对于一些明显的坑蒙拐骗杀之类也是埋在心底的地雷。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很多人没有细细研究,原本看似正常的行为在今天可能一不小心出发了法律,尤其是有关学校的法律知识。
今天, 王鹏炜跟我们普及了有关依法治校的知识,他用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冷冰冰的法律知识穿插在一个个案例和小故事中,深入浅出,老妪能解。他为我们讲了整个教育法立法的过程,自教师法颁布以来,很多老师还是不太适应,在教师法的约束下,在家长的监督下,变得小心翼翼胆战心惊,直呼“现在的孩子摸不得、碰不得,你为他好人家不领情,干脆不管”,而家长的法率知识和法律意识比起专业人士有过之无不及,老师为了自保,只好放任,记得一位老师一篇文章钟的一段话“看见上课说话的孩子,走过去轻轻告诉他小声点不要打扰其他学生,看到睡觉的孩子走过去为他盖上衣服,看到玩玩具的孩子告诉他不要弄伤了自己......”,小心翼翼的老师培养出来的是嚣张的孩子,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孩子,等家长、社会意识到这一点时,又开始呼吁“把惩戒权还给老师”,觉得只有老师能“收拾”好孩子。慢慢的,有的老师开始大胆的挥洒、因为有了法律的保护,觉得惩戒是老师应有的权力,相应的,各种老师打骂孩子、变相惩罚孩子的报道应运而生,老师该怎么办?怎么把握这个度?
难道老师们要根据家长和社会媒体的反应做到在懦弱与强大之间切换自如吗?其实不然,作为老师,我们无法改变家长的想法,无法左右媒体的报道,但我们可以左右自己,无论有没有惩戒权,我们都要守住自己的底线,对于孩子,既不放纵又不惩罚同坐又不失我们职业道德的最好办法就是爱——正确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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