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喜欢读书,遗憾的是,因为家穷,没书可读。
我看过一个名叫《吉他》的小众电影,影片中,女主被诊断出了咽喉癌晚期,生活一片绝望之际,童年时的一个梦想时常浮现在脑海中,那就是,拥有一把吉他。因为贫穷,她一直不能如愿以偿。这个迫于生活的压力已经被遗忘了的梦想,被重新激活,她发梦都梦到自己从琴行里成功偷走了一把吉他,满心欢喜,梦醒后,却独自哀凄。在毫无盼望之时,她决定现实童年的梦想,透支信用卡买了一把昂贵的电吉他,还买了教材来自学。当然,死到临头的她并不打算要还款。
我并不是想讨论这部电影,而是想说,童年时的我对书的渴望,就像电影女主对于吉他的渴望一样。
我8岁才上学,读学前班,发蒙太晚,所以不太聪明。在上学之前,从来没有看过书,家里也没有任何一本书。 上学第一年,发下来几本薄薄的课本,我格外珍惜,生怕弄脏。那时我在粤北山区爷爷的村里上学,那一年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偷过邻居家的书。
邻居家的几个孩子年龄都比我大很多,有的已经在读初中,有的已经初中毕业去当兵,只有最小的还读小学,平时喜欢带着我玩。偶然的一次机会,我到他们家的阁楼上,看到几个箩筐都装满了旧书,大部分都是他们家孩子的教科书,放得很乱,像是一堆无关紧要的杂物。但这堆书对于我来说,却像是宝贝一样,让我的眼睛发亮。
接下来的那几天,我脑海里所思所想的,都是邻居家阁楼上的书,就像一个饿汉想着面包店里的面包一样,就像那电影的女主想着琴行里的吉他一样。想得多了,我便想据为己有,于是就萌生了偷书的想法。
我最初的想法是偷一两本,那堆书少一两本不会有人知道。那怎么行动呢?
首先,我要出入邻居家是轻而易举的,因为邻里的关系是特别亲近的,我跟他们家最小的孩子又玩得很好。那怎么将书带出来不被发现呢?这个我想了很久,起初是想找上午或下午大家都下地干活的时候拿出来,后来觉得还不够周全,要是被人发现了怎么办?于是我又想到一个办法:将书藏进肚子处的裤腰,再将上衣下摆塞进裤腰,盖住书,这样就不会被人发现了。
犯罪的动机明确、条件成熟,接下来就是行动了。当我下手偷书的时候,心情十分紧张, 时隔多年我仍记得那时的快速心跳,做贼心虚嘛。我迅速拿起书藏在我裤腰里,书本盖住了我的整个肚子。
就这样,我成功偷了生平第一本书,那书是什么样我已经忘记,只记得回到家里看到赃物的暗自窃喜。偷来的书不敢让爷爷奶奶知道,只得偷偷地看,看完藏在床底下。
偷了第一次,我就想偷第二次。第二次又偷了一本,又窃喜了一阵,但是比起第一次,已算不得什么了。偷了第二次,我便想偷第三次。
第三次也成功了,只是回到家时,在大门口跟爷爷打了个照面。当时爷爷叫住我,问我肚子里藏的是什么,我说没什么,爷爷叫我掀开上衣给他看,我不得不从,于是犯罪行为曝光。但我是一个诡诈的人,尽管才8岁,就谎话连篇,还没有等爷爷进一步说话,我就连忙狡辩,谎称书是邻居家的小哥送给我的。爷爷历经沧桑,阅人无数,我拙劣的谎言岂能骗得了他?他大声反问我:“是真是假?”威武雄壮的声音震慑了我,使我闭口无言,可怜兮兮地看着他,只盼望他饶了我。爷爷看了一下我,过了许久才对我说:“做人要老实!”语气缓和了许多,却让我羞愧难当。
其实,我自认为周全的伪装,别人一眼就能看穿。当时正值夏天,我只穿着薄薄的短衣短裤,身量又矮小,衣服下面藏着一本书,要骗过别人的眼睛断乎不能,只是我自以为是罢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去偷书了。我对偷来的那三本书,全无印象,况且我也读不懂,只是觉得有书在手,心里就很踏实,像在饥荒年月手有余粮一样。
在爷爷家读完一年学前班后,我回到粤东惠州的农村读小学。整个小学阶段,除了教科书,我几乎没有其他的课外书可读。偶尔用父母给的零花钱买来一两本作文选,就高兴得不得了,一有时间就读。
然而,小学阶段的我,即使有书可读,课后也没有时间读书。作为农民的儿子,我一放学便要去干各种活,放牛、除草、种菜、收菜,农忙时期还要下水田,忙得不可开交。天黑之后,得煮菜做饭,烧水洗澡,吃完晚饭已是八九点钟,休息一会困意就来,连作业都没有时间做,哪里还有时间读书?
小学四年级时,同桌带了一册三卷本的武侠小说来教室,说是他哥哥送的,他不爱读书,就借给我看。我就在课后一边放牛一边阅读,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将三卷小说看完。那是我小学阶段唯一一次体验到阅读快乐的时光。
到了初中,情况稍微有所改善。首先是教科书内容比较丰满,可读性更强,稍稍满足我的阅读欲。其次,父母每个学期都会给我一些买书钱,我能买几本文集,其中,就有鲁迅的作品集,阅读鲁迅,是从初中开始的。
真正让我享受到阅读乐趣的,是高中阶段。不但教科书的内容更多,而且我也有更多的零花钱来买书。上了高中我才读了《红楼梦》和《三国演义》等名著,简直是如痴如醉。因为课业比较紧张,所以只能在课后读,为了能有时间读书,午休我也省了,每天中午都在教室读书。除了古典名著,那时我利用中午时间,读了余秋雨的大部分散文作品,此外,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本励志书,叫《我要上北大》,里面都是北大新生所写的励志鸡汤文,当时我牺牲午休时间看得热血沸腾,心想通过努力,我也可以上北大。
高二时,我买了一本白文本的《史记》,没有注释也没有翻译,却让我读到睡不着觉,也是相伴我最长时间的书。读到睡不着觉,是因为里面王侯将相的故事实在太精彩,让我读得像着了迷一样,特别是刘邦和项羽的故事,真是荡气回肠,让我欲罢不能。
每次上完晚自习回到宿舍,我第一时间就拿《史记》来读,直到宿舍集体关灯,我才去洗澡,洗完澡后,宿舍黑漆漆一片,只剩阳台的昏黄灯泡还能亮。为了不打扰舍友休息,我将阳台的木门关上, 将一个空桶倒放,在桶底垫上一个硬纸板,坐上去继续我的阅读盛宴。
高三时我有两个月连续失眠,每天凌晨一两点,正当舍友都熟睡之时,我还无比清醒,躺在床上睁着眼,痛不欲生。这时我一般都会下床,来到走廊站一会儿,看看远处寂寞的路灯,再回到阳台,打开昏黄的灯,继续阅读《史记》。好几次,我手棒书本,几近精神崩溃的边缘。多少个孤独寂静的午夜,我心里回响着青春迷茫的怨曲,脑海里回荡里魔鬼诡异的嘲笑,是手中的《史记》,让我在午夜的迷墙里找到了一点安慰。
这本书我至今仍然带在身边,像我的一个老朋友。
另外一本书也从高中伴随我到现在,是我高一时用10元买来的盗版书,书名叫《感动一个国家的文字》,里面是历代美国伟人所写的经典文章,有散文有诗歌有演讲稿,中英双语。这本书是我学习英文的路上,给我最大动力的书,它让我领略到了英文之美,让我了解了美国的伟大,让见识到了,什么叫伟大的精神。
只有这两本书被我从高中带到了大学。上了大学之后,读得最多的,是现当代小说,成为了一个典型的被文学所误的青年。
真正让我的阅读得以进阶的书,是《圣经》。严格意义上来说,《圣经》不是一本书,而是一座图书馆,它真正意义上开阔了我的视野,扩充了我的境界,改变了我的生命。它的深度和广度不是人所能测透的,不是人的有限的大脑所能完全明白的。
我阅读《圣经》是在大学毕业的第二年。此前,一位英语老师跟我说,你一定要读读《圣经》,里面的表达非常简洁准确,值得学习。后来,我就信主了,一位兄弟送我一本《圣经》,我埋头其中,直到如今。
最享受的一段时光,是我还在母校广东财经大学旁边的城中村住的时候,每天早晨都拿着《圣经》到校园一角去背诵《罗马书》,整章整章地背下来,不但背中文版,还背了英语版。《圣经》的话语就像食物一样被我吃下去,从那时起,多年所经历的阅读饥饿症,才彻底得以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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