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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是面向对象或基于对象,是不是傻傻分不清?

JavaScript是面向对象或基于对象,是不是傻傻分不清?

作者: 子瑜说IT | 来源:发表于2019-04-20 16:20 被阅读1次

    与其它的语言相比,JavaScript 中的“对象”总是显得不是那么合群。一些新人在学习 JavaScript 面向对象时,往往也会有疑惑:为什么 JavaScript(直到 ES6)有对象的概念,但是却没有像其他的语言那样,有类的概念呢?为什么在 JavaScript 对象里可以自由添加属性,而其他的语言却不能呢?

    甚至一些争论中,有人强调,JavaScript 并非“面向对象的语言”,而是“基于对象的语言”,这个说法一度流传甚广,而事实上,我至今遇到的持有这一说法的人中,无一能够回答“如何定义面向对象和基于对象”这个问题。

    实际上,基于对象和面向对象两个形容词都出现在了 JavaScript 标准的各个版本当中。我们可以先看看 JavaScript 标准对基于对象的定义,这个定义的具体内容是:“语言和宿主的基础设施由对象来提供,并且 ECMAScript 程序即是一系列互相通讯的对象集合”。这里的意思根本不是表达弱化的面向对象的意思,反而是表达对象对于语言的重要性。

    那么,在本篇文章中,我会尝试让你去理解面向对象和 JavaScript 中的面向对象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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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对象?

    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对象,因为翻译的原因,中文语境下我们很难理解“对象”的真正含义。事实上,Object(对象)在英文中,是一切事物的总称,这和面向对象编程的抽象思维有互通之处。中文的“对象”却没有这样的普适性,我们在学习编程的过程中,更多是把它当作一个专业名词来理解。

    但不论如何,我们应该认识到,对象并不是计算机领域凭空造出来的概念,它是顺着人类思维模式产生的一种抽象(于是面向对象编程也被认为是:更接近人类思维模式的一种编程范式)。

    那么,我们先来看看在人类思维模式下,对象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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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象这一概念在人类的幼儿期形成,这远远早于我们编程逻辑中常用的值、过程等概念。在幼年期,我们总是先认识到某一个苹果能吃(这里的某一个苹果就是一个对象),继而认识到所有的苹果都可以吃(这里的所有苹果,就是一个类),再到后来我们才能意识到三个苹果和三个梨之间的联系,进而产生数字“3”(值)的概念。

    在《面向对象分析与设计》这本书中,Grady Booch 替我们做了总结,他认为,从人类的认知角度来说,对象应该是下列事物之一:

    • 一个可以触摸或者可以看见的东西;
    • 人的智力可以理解的东西;
    • 可以指导思考或行动(进行想象或施加动作)的东西。

    有了对象的自然定义后,我们就可以描述编程语言中的对象了。在不同的编程语言中,设计者也利用各种不同的语言特性来抽象描述对象,最为成功的流派是使用“类”的方式来描述对象,这诞生了诸如 C++、Java 等流行的编程语言。而 JavaScript 早年却选择了一个更为冷门的方式:原型。这是我在前面说它不合群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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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很不幸,因为一些公司政治原因,JavaScript 推出之时受管理层之命被要求模仿 Java,所以,JavaScript 创始人 Brendan Eich 在“原型运行时”的基础上引入了 new、this 等语言特性,使之“看起来更像 Java”。

    在 ES6 出现之前,大量 JavaScript 程序员试图在原型体系的基础上,把 JavaScript 变得更像是基于类的编程,进而产生了很多所谓的“框架”,比如 PrototypeJS、Dojo。事实上,它们成为了某种 JavaScript 的古怪方言,甚至产生了一系列互不相容的社群,显然这样做的收益远远小于损失。

    如果我们从运行时角度来谈论对象,就是在讨论 JavaScript 实际运行中的模型,这是由于任何代码执行都必定绕不开运行时的对象模型,不过,幸运的是,从运行时的角度看,可以不必受到这些“基于类的设施”的困扰,这是因为任何语言运行时类的概念都是被弱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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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 JavaScript 是如何设计对象模型的。

    JavaScript 对象的特征

    在我看来,不论我们使用什么样的编程语言,我们都先应该去理解对象的本质特征(参考 Grandy Booch《面向对象分析与设计》)。总结来看,对象有如下几个特点。

    • 对象具有唯一标识性:即使完全相同的两个对象,也并非同一个对象。
    • 对象有状态:对象具有状态,同一对象可能处于不同状态下。
    • 对象具有行为:即对象的状态可能因为它的行为产生变迁。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特征,对象具有唯一标识性。一般而言,各种语言的对象唯一标识性都是用内存地址来体现的,所以,JavaScript 程序员都知道,任何不同的 JavaScript 对象其实是互不相等,我们可以看下面的代码,o1 和 o2 初看是两个一模一样的对象,但是打印出来的结果却是 false。

    var o1 = { a: 1 };
    var o2 = { a: 1 };
    console.log(o1 == o2); // false
    
    

    关于对象的第二个和第三个特征“状态和行为”,不同语言会使用不同的术语来抽象描述它们,比如 C++ 中称它们为“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Java 中则称它们为“属性”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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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JavaScript 中,将状态和行为统一抽象为“属性”考虑到 JavaScript 中将函数设计成一种特殊对象(关于这点,我会在后文中详细讲解,此处先不用细究),所以 JavaScript 中的行为和状态都能用属性来抽象。

    下面这段代码其实就展示了普通属性和函数作为属性的一个例子,其中 o 是对象,d 是一个属性,而函数 f 也是一个属性,尽管写法不太相同,但是对 JavaScript 来说,d 和 f 就是两个普通属性。

    var o = { 
     d: 1,
     f() {
     console.log(this.d);
     } 
    };
    
    

    所以,总结一句话来看,在 JavaScript 中,对象的状态和行为其实都被抽象为了属性。如果你用过 Java,一定不要觉得奇怪,尽管设计思路有一定差别,但是二者都很好地表现了对象的基本特征:标识性、状态和行为。

    在实现了对象基本特征的基础上, 我认为,JavaScript 中对象独有的特色是:对象具有高度的动态性,这是因为 JavaScript 赋予了使用者在运行时为对象添改状态和行为的能力。

    我来举个例子,比如,JavaScript 允许运行时向对象添加属性,这就跟绝大多数基于类的、静态的对象设计完全不同。如果你用过 Java 或者其它别的语言,肯定会产生跟我一样的感受。

    下面这段代码就展示了运行时如何向一个对象添加属性,一开始我定义了一个对象 o,定义完成之后,再添加它的属性 b,这样操作,是完全没问题的。这一点你要理解。

    var o = { a: 1 };
    o.b = 2;
    console.log(o.a, o.b);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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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抽象能力,JavaScript 的属性被设计成比别的语言更加复杂的形式,它提供了数据属性和访问器属性(getter/setter)两类。

    JavaScript 对象的两类属性

    对 JavaScript 来说,属性并非只是简单的名称和值,JavaScript 用一组特征(attribute)来描述属性(property)。

    先来说第一类属性,数据属性。它比较接近于其它语言的属性概念。数据属性具有四个特征。

    • value:就是属性的值。
    • writable:决定属性能否被赋值。
    • enumerable:决定 for in 能否枚举该属性。
    • configurable:决定该属性能否被删除或者改变特征值。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只关心数据属性的值即可。

    第二类属性是访问器(getter/setter)属性,它也有四个特征。

    • getter:函数或 undefined,在取属性值时被调用。
    • setter:函数或 undefined,在设置属性值时被调用。
    • enumerable:决定 for in 能否枚举该属性。
    • configurable:决定该属性能否被删除或者改变特征值。

    访问器属性使得属性在读和写时执行代码,它允许使用者写入和读出属性时得到完全不同的值,它可以视为一种函数的语法糖。

    我们通常用于定义属性的代码会产生数据属性,其中的 writable、enumerable、configurable 都默认为 true。我们可以使用内置函数 Object.getOwnPropertyDescripter 来查看,如以下代码所示:

    var o = { a: 1 };
    o.b = 2;
    //a 和 b 皆为数据属性
    Object.getOwnPropertyDescriptor(o,"a") // {value: 1, writable: true, enumerable: true, configurable: true}
    Object.getOwnPropertyDescriptor(o,"b") // {value: 2, writable: true, enumerable: true, configurable: true}
    
    

    我们在这里使用了两种语法来定义属性,定义完属性后,我们用 JavaScript 的 API 来查看这个属性,我们可以发现,这样定义出来的属性都是数据属性,writeable、enumerable、configurable 都是默认值为 true。

    如果我们要想改变属性的特征,或者定义访问器属性,可以使用 Object.defineProperty,示例如下:

    var o = { a: 1 };
    Object.defineProperty(o, "b", {value: 2, writable: false, enumerable: false, configurable: true});
    //a 和 b 都是数据属性,但特征值变化了
    Object.getOwnPropertyDescriptor(o,"a"); // {value: 1, writable: true, enumerable: true, configurable: true}
    Object.getOwnPropertyDescriptor(o,"b"); // {value: 2, writable: false, enumerable: false, configurable: true}
    o.b = 3;
    console.log(o.b); // 2
    
    

    这里我们使用了 Object.defineProperty 来定义属性,这样定义属性可以改变属性的 writable 和 enumerable,我们同样用 Object.getOwnPropertyDescriptor 来查看,发现确实改变了 writable 和 enumerable 特征。因为 writable 特征为 false,所以我们重新对 b 赋值,b 的值不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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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创建对象时,也可以使用 get 和 set 关键字来创建访问器属性,代码如下所示:

    var o = { get a() { return 1 } };
    
    console.log(o.a); // 1
    
    

    访问器属性跟数据属性不同,每次访问属性都会执行 getter 或者 setter 函数。这里我们的 getter 函数返回了 1,所以 o.a 每次都得到 1。

    这样,我们就理解了,实际上 JavaScript 对象的运行时是一个“属性的集合”,属性以字符串或者 Symbol 为 key,以数据属性特征值或者访问器属性特征值为 value。对象是一个属性的索引结构(索引结构是一类常见的数据结构,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能够以比较快的速度用 key 来查找 value 的字典)。我们以上面的对象 o 为例,你可以想象一下“a”是 key。

    这里{writable:true,value:1,configurable:true,enumerable:true}是 value。我们在前面的类型课程中,已经介绍了 Symbol 类型,能够以 Symbol 为属性名,这是 JavaScript 对象的一个特色。

    讲到了这里,如果你理解了对象的特征,也就不难理解我开篇提出来的问题。

    你甚至可以理解为什么会有“JavaScript 不是面向对象”这样的说法:JavaScript 的对象设计跟目前主流基于类的面向对象差异非常大。而事实上,这样的对象系统设计虽然特别,但是 JavaScript 提供了完全运行时的对象系统,这使得它可以模仿多数面向对象编程范式(下一节课我们会给你介绍 JavaScript 中两种面向对象编程的范式:基于类和基于原型),所以它也是正统的面向对象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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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vaScript 语言标准也已经明确说明,JavaScript 是一门面向对象的语言,我想标准中能这样说正因为 JavaScript 的高度动态性的对象系统。

    所以,我们应该在理解其设计思想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它的能力,而不是机械地模仿其它语言。

    结语

    要想理解 JavaScript 对象,必须清空我们脑子里“基于类的面向对象”相关的知识,回到人类对对象的朴素认知和面向对象的语言无关基础理论,我们就能够理解 JavaScript 面向对象设计的思路。

    很多人在思考 JavaScript 对象时,会带着已有的“对象”观来看问题,最后的结果当然就是“剪不断理还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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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大家都能在编程这条路,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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