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看到日更,每天写一千字的说法,但对于我来说,我觉得比较难做到。因为我的每次写作,都是有感而发,都是在心里受到触动或者情感受到冲击就动起手指开写。我很享受这个过程,就像是在探索自己的内心,不会太在意写这句用这个词会好点儿吗?或者字数会不会有点少呀?
每次写出来的东西,差不多都是自身经历吧,那些快乐、痛心、感悟都可以通过我敲打的文字像潮水般涌入我的心里,成了于我而言真正有意义的文字,而不只是冷冰冰的。不为热度,不为有多少人阅读。
我喜欢有温度的文字,不是模拟别人的痛苦,体味别人的快乐,而是自己感受到的痛苦,想分享自己的快乐,记录让自己心口一震的领悟。只有注入了真实的有感情的文字,不只是写作的人深有感触,阅读者也同样可以感受到来自文字的温度,这才是写作的意义吧,也同样成就了阅读的意义。文字在很多时候是可以和读者达成共识的。
这次写的东西,感悟来自蔡崇达的《皮囊》,就像韩寒对这本书的评价一样:好的文字往往带给人两种阅读感受,一口气读完或者舍不得读完。我也是慢慢看的这本书,慢慢体味,仿佛我就是蔡崇达内心的某一个部分,和他一起经历这种种。
阿太,母亲,父亲,朋友都是他成长过程中对他有影响的人,也造就了他今天的自己,总有些片段直戳我心,泪流满面。父亲离世,他破口大骂;挚友离世,他责怪...却都是无声的痛啊,都是自己无助的懊恼。也正是他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内心,深深的打动了我。
细细地读,我仿佛也在他的文字里读到了自己的内心,一些不敢表示出来的内心独白,害怕自己讲出来会失去很多东西。也就是写作,让我打开自己常常关闭的心,了解自己的内心,里面住的是天使?还是恶魔?就是写作,让我知道我是一个集、喜、怒、哀、乐、贪、嗔、痴于一身的真正的完整的人。也就是写作,让一直困惑我的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跟不同的人相处有不同的样子,哪个才是真正的我?有了答案,我遇见了自己。真实的我,在文章里,在日记里。
与蔡崇达一样,有时候我自己仿佛处于一个游离的状态时,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追求的是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追求的东西有什么意义,就莫名的想家,回家,就是我一生的奔头。也许这么看起来,这不是什么远大的志向,却同样是很多人无法完成的梦想,不是吗?
作为一位普通的读者,我想我对《皮囊》最高的评价便是:它达到了作者写作的目的,我“看见了”自己,“看见了”更多人。
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马塞尔·普鲁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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