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克里斯·卡尔顿
专利保护的标准理由是,如果没有政府授予的垄断权,创新就会突然停止。人们只有创新才能赚钱,因此这种经济保护主义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是必要的。
但是当人们开始研究技术的历史时,很清楚地表明,专利这种保护是创新的路障,而不是驱动。我可以举出许多这样的例子(枪支,电视等),但我相信最有说服力的历史就是飞机的历史。
根据我们的教科书历史,莱特兄弟被誉为飞机的发明家。其实这是夸张的描述。奥维尔和威尔伯·莱特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创新,这是朝着持续飞行迈出的一步—— 即他们开发了一种通过扭转飞机机翼控制飞机的系统—— 但是在飞机技术向前迈进之后,兄弟们的大部分职业生涯是确保没有其他创新可以遵循。这是因为“飞机的发明”实际上就是政府授予的专利。
专利技术很重要,但在飞机成为可行的交通工具之前,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但是,随着他们的专利,这两个人的创造性的辉煌从设计新机器转移到发展中的法律战略,以防止任何人提高其创新。《时代周刊》将莱特兄弟称为“专利巨魔”。
飞行中的大部分创新并非来自莱特兄弟,而是来自他们最大的竞争对手格伦·柯蒂斯(Glenn Curtiss)。尽管莱特兄弟是第一个成功控制飞行的人,但他们拒绝向公众展示这种能力。相反,他们利用技术专利去防备他人的创新。而格伦柯蒂斯忙于公开创新,对人们“窃取”他的想法并没有很大的恐惧。
在二十世纪的头二十年,柯蒂斯在飞行中发明了一些创新 ——远远超过了莱特兄弟的机翼翘曲。事实上,为了避开他们的专利,他开发了自己的控制飞行系统,这是现代技术的前身:副翼。
莱特兄弟声称,副翼——当时被称为“水平方向舵”的翼尖——侵犯了他们1906年的机翼翘曲专利。莱特兄弟没有继续改进自己的发明,而是将自己的精力花在法庭上,对柯蒂斯提出的每一个设计都提起诉讼。
与此同时,格伦·柯蒂斯(Glenn Curtiss)更少关心专利,更多关心创新。他通过不断地重新设计和改进他的飞机来响应莱特——包括提出更多的创新,比如轻型发动机和可以从水中起降的飞机。他花了一大笔钱,转移了奥维尔和威尔伯的所有法律挑战,同时继续推进飞行技术。
但是如果柯蒂斯赢得创新竞赛,赖特将赢得法律竞争。最终,法院裁定,Curtiss的任何设计都不能合法地出售,除非他从Wright兄弟手中取得许可证,并在他制造的每架飞机上向他们支付20%的版税。这时候,他有一堆飞机的设计——每一个都比赖特可以生产的任何东西都要好—— 但是在法律上,他没有经过许可,莱特兄弟不愿意卖给他。
莱特兄弟凭借政府授予的垄断权,成为美国唯一的飞机制造商。而像许多这样的工业家—— 人为地禁止市场竞争——他们缺乏改进产品的动力。这当然是专利辩护人声称专利保护目的的完全相反的效果。
直到美国政府最终决定采取行动激励进一步改善之前,美国的飞机制造业状况一直停滞不前。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开始,过时的莱特飞机在与没有莱特垄断保护的德国工程师的竞争中迅速黯然失色。当美国在1917年参战时,飞机的改进产生了既得利益,所以美国政府全部废除了赖特的专利,将莱特的特许权使用费从百分之二十减少到百分之一,更重要的是,它消除了奥维尔向其竞争对手出售或扣留许可证的权力(威尔伯·莱特于1912年去世,把专利全部交给了他的兄弟)。
随着奥维尔·莱特所持有的专利保护措施的有效解决,美国终于看到了飞机制造业的创新爆炸式增长——其中许多是已经存在但是被人为地阻止进入市场的创新。与标准专利理论相反,由于专利保护的前景,莱特兄弟没有激励创新,但是他们确实使用专利权扼杀了自己公司内部的创新,以及任何敢于改进自己的专利的潜在竞争者的创新设计。
克里斯·卡尔顿是米塞斯大学的校友和经济史学家。他是历史争议播客的作家和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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