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我听过很多次类似的话……
“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你怎么可以这么不争气?”
“妈妈这么做,都是为你好……”
“没有你,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毫无疑问,这是父母表达爱的一种方式。
可奇怪的是……每每听到,我不仅没有丝毫愉悦的感觉,反而十分怪异的不舒服。
爱,难道不应该让人感到幸福吗?
我们在童年时期,被家长要求最多的就是听话,只有听话的孩子,才可以得到奖励。
可是,中国式的家庭里,有多少孩子为了得到父母的肯定而小心翼翼地讨好着?又有多少人成年后,被迫活在世俗的标准和社会约定俗成的规则里。
“妈妈,我真的尽力了?”
“这次没考好,对不起?”
“我不是故意不听话……你别生气……”
多少话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呐喊过,却始终没有勇气说出口。
于是,从很小的时候,我们就被迫学会委屈、压力、难过,但在“听话”之余,父母又多了另一个新的要求——“不准哭”。
考不好,不准哭……
被欺负,不准哭……
挨打,不准哭……
小小的年纪藏下了一个卑微的灵魂,那些以爱之名的关心和付出、甚至是殴打,绑架着太多本不应该负担的责任,然后一步一步成为打进骨子里的“暗伤”……
01、“惩罚式体罚”和“宣泄式殴打”
在多数不当的家庭环境里,孩子所要承受的,既不是单纯的“惩罚式体罚”,也不是无脑的“宣泄式殴打”,更多的情绪表达,是介于两者之间。
深陷其中的父母,一般毫无自知。
孩子做错事,成为父母情绪的触发点,其结果将极有可能促成“无脑式的宣泄”。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家长的权威得到挑战,势必要“以身立法”,给予“惩戒”。
于是,继而有了“惩罚式体罚”。
一切,水到渠成。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对孩子“举起的拳头”,有朝一日会成为孩子眼里“世界的规则”,这些规则包括:
“你真的爱我吗?”
“我真的是你亲生的吗?”
“为什么要打我,我好想逃离这个家……”
有些家长觉得,孩子还小,很容易就忘了。可是,爱的“暴力对待”,怎么可能不产生更深刻的“心理创伤”?
我们这个国家,内敛、含蓄、有着五千年的礼仪教化……
可这些背后,又有多少人的“有苦难言”和“千人千面”?
多少人憎恨权威,却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
多少人喜欢的替别人做决定、指手画脚,却又害怕负责?
多少人嘴上一套,我都是为你了好,可连一句“爱”都不敢当面说出口?
多少人既不懂的尊重别人,却又不懂如何爱自己……
其实,家庭中因为“依赖”与“反依赖”、以及“情绪的不正当表达”,而无法和谐相处所产生的矛盾和影响,远比我们想象中更加严重。
02、“我的尸体,别拿回去,心烦!”
高考之后,小斯借同学的手机在QQ空间定时发布了多条“说说”,每条内容都表现了轻生的想法。三天后的上午,小斯的遗体在达州市渠县的渠江河面上被找到。
年纪轻轻的小斯,写下长达2800余字的“绝命书”。
在日常的生活里,“被打”成了家常便饭,考98分被骂,吃饭打嗝一耳光,夹菜姿势不对也要被打。
——来自小斯的“绝命书”
自己小时候生活不好,就非要对我要求严格。当然也可以说是什么对我的爱啊,但抱歉我情商低,感觉不到,虽然我懂这个道理,但从心理上来说,非常不认同。
我十岁生日许愿,本想许个长生不死,后来觉得不可能,然后就许愿让自己从10岁开始,衰老速度变为原来的一半,这或许就是我长不高的原因吧!我还在10岁的时候作死预言过我活不过18岁,然后,成真了!我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如果我没有想太多,其实我还是可以作为一个人,普通地存在于这世上,遵循这世界的规则。但我不想,因为我并不开心,不顺心。
我的尸体,不用埋了,要么烧了,要么扔了,别把我拿回去,心烦!
无论是“体罚”和“殴打”,对于一个家庭来讲,似乎并不陌生。其实,从心理学的范畴来讲,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体罚(Discipline):是父母对于孩子“特定不良行为”的一种反应,是事先与孩子定好的规则,一旦孩子触犯规则,则会引起体罚。
肢体虐待(physical abuse):是不能预料的暴力触发,在事先父母没有与孩子达成过一致性规则。
但毫无疑问,无论体罚和肢体虐待,往往都是出于父母对孩子的“惩戒”,是用“打”来告诉孩子:我的力量比你大,你必须要无条件服从我。
通常,父母越是愤怒,肢体虐待越严重。
一般被打之后,孩子对于被打骂的负面情绪无处宣泄,很容易转化为对自己的攻击,例如:“都是我不好好做作业,所以才会被我爸爸揍”,“他不爱我,所以我活该!”
他们通过攻击自己、攻击生活,来为父母的虐待行为作出解释。
对于儿童来讲,在虐待中生存的策略,是相信自己是那个有罪的个体,被放置与“上帝”绝对权力的管辖中,然后越来越否定自己真实的“好”。
于是,成年之后,他们会变得:敏感、焦虑、缺乏安全感,缺乏自我爱的感受与价值,以此来作为反抗世界和自我保护的“机制”。
03、童年受过的创伤,总是越长大越疼……
那些无法被时间愈合的创伤,后来怎么样了?
事实上,很多人对于自己经历过的关于记忆的“创新性体验”,都一无所知。
记忆里,那些无处安放的沮丧、愤怒、羞辱,似乎已经从潜意识里被完全抹去。
但是,这不是真正的遗忘,一切,不过是人类心理的“自我保护机制”。被压抑到意识层面之下,让人很难回忆起来。
可事实是,这些记忆,一直都在你的人生中发挥着作用,影响着当事人的行为与情绪,甚至很有可能,在多年之后,被某个“触发点”所唤醒,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应激性事件。
心理学研究统计,全世界大约有80%的人,会在一生中遭遇至少一次重大的创伤事件。
而压抑了痛苦记忆的个体,在人格特征和精神病症状等方面都表现出了自身的特点,同时,“记忆本身”也很可能受到扭曲。
这些被内化的负面情绪日积月累,然后,在某个触发下,以抑郁,焦虑、强迫、恐惧、失眠、躁狂等症状来表达。甚至有些人会用酒精、毒品、赌博等自我毁灭行为来麻痹自己。
其实,这些都是源于他们对于过去阴影的“自我调节机制”。
对于那些“负重难行”的来访者,清楚“创伤记忆”,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因为“创伤性记忆”虽然常常以画面、片段、模糊的景象来表达,但它却是一个记忆的板块,牵连甚广……
而康复调理师,在其中的责任,就是疗愈创伤。
他们需要进入潜意识,让来访者明白,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从而帮助他们,不再无时无刻被过去那些可怕的情绪所裹挟。
坦然一些,请允许自己哀悼失去的童年欢笑,要在生活中,懂得心疼过去受伤的自己,适当的对于伤害你的人与行为表达愤怒。
要知道,找寻真实的自己,是创伤愈合路上必经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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