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竟会如此巧妙,每个行走在此间的人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物事。
与我而言,便是文字。
二十年前,家乡还保留着“百日抓阄”的习俗。新生儿到了人生中第一个100天,父母便在火炕上或四角桌上摆上一圈各式各样的琐碎日用品,字典、钢笔、计算器、尺子、螺丝刀、温度计等应有尽有。
当时家里穷,能摆得上台面的都被父母翻了出来,然后父亲把肥硕如母猪的我放在圆圈中心。
据父母亲回忆,我抓的第一件物品便是人民币,二老心里一喜:这小子有出息,能赚大钱!我将钱攥在左手手心,右手抓到的第二件物品竟是钢笔,二老顿时眉头大皱:
这该是一条多么艰苦的征途。
没错,在他们所处的年代里,有人因文字而闻名,却少有人因文字一夜暴富。
但也因这奇妙的抓阄结果,小学时我便能读到父母攒钱买下的四大名著,从拼音简读版读到文言文版。
在那个年纪,同龄的小伙伴们早已把《还珠格格》、《情深深雨蒙蒙》、《粉红女郎》回顾得滚瓜烂熟,而我躺在卧室的床上,枕着某个不知名的大部头,将《西游记》的封面书皮搓成金箍棒模样,在空中挥舞着打狗棒法。
在我那用文字搭建起的想象世界里,《西游记》里的宏大世界观远比电视上播的要立体形象的多。每一场战斗一定要天翻地覆,每一声狂啸一定会响彻云霄,每一处仙境一定是轻幽缥缈,每一处妖怪一定在上面有人。
这些用文字堆砌的天马行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占据着我的脑海。
文字总比画面更有画面如果说文字在低龄年段给我的改变是学会独处、构建想象,那么在初、高中的年纪,文字则让我在无聊的试卷外,见识到更为广阔而有趣的异世界。
《Harry Potter》令我着魔,原来西方的魔法可以这么写,一个人的宏大世界观竟能建立地如此清晰和逼真;《卫斯理》让我差点信了倪匡的邪;金庸的十四部读下来,我一直相信奶奶家的那只老母鸡是被我的拳风所伤……
于是我写了自己的玄幻小说,满满几页纸,洒洒三千字。在高中毕业时,那些纸被我拿到山上做了烤红薯的火引子,火烧得特别旺,红薯却格外难吃。
等到真正提起笔写出命题作文以外的文字时,我已经研一了。那时刚好碰到让人耳目一新的简书,最直观的改变就是心态。
是的,我对文字的心态变了。
凭着本科时对电影和文字的积累,《一句话影评》系列获得了一些喜欢。现在看起来少得可怜的点赞,却在当时撩拨起我的心房。
我盼望每一个音节都能讨编辑的欢心,每一句话都能摘下读者的面具,每一篇文章都能让我在宿舍吹一年。
错得离谱。
不是说我左手攥着钱,右手抓了笔,我的一生便要活在文字的功利性里。我不希望沿着这条路一直跑到终点时,那里斜立着一座名叫“文字”的墓碑,上书:
你要的不是我,而是一种虚荣。(《天后》)
看着简书各路大神崛起,能写会道,便只怨自己未在文字上多下功夫,回去埋头苦练一番便是。我曾在文字中构建无数想象,与它共渡无数次迷离彷徨,谁说我不能在这里获得再一次的重生呢。
对吧,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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