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最后一次去教堂,是和母亲开着车一起。天气炎热、又偏偏忘记带水。无奈来到教堂的小卖部,这里有讲解圣经的书,十字架项链和月历等等东西。我询问小卖部的老大爷,有没有水喝。他一下指着柜台的最里面几排矿泉水。
有啊
给我来两瓶。
我搜了搜身上,只带着手机。于是我试探的问他,刷微信可以吗。老大爷回答到,我们这只能现金。随即他看到我为难的样子,便从里面拿出一瓶来,直接送给了我。他摆着手连说没关系拿去吧。看到我母亲,老大爷又拿出一瓶水,母亲连忙摇头说,一瓶够了谢谢你。
这件事让我即为感动。回家告诉父亲、他笑着说就几块钱而已。
的确,老大爷送的是农夫山泉,两瓶大概也就四块钱。
四块钱在现在能做什么,也就买根冰棍,坐公交两趟的钱罢了。在当今社会,四块钱真的不算什么,做不了什么。但是,你能从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那里拿到四块钱吗?打个比方,你去超市买了一堆零食,薯片牛肉干,结账的时候就差两毛钱,营业员也是不会给你算帐的吧。更不用说白送了。总之,别人我不知道,我肯定是做不到,白白的得着这瓶水。
在我怀孕的时候,东坝家园的同工来看望我,带了一箱牛奶排骨还有许多东西。而我只是去过教会几次,而并非熟识。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能有如此丰盛的爱,我再次感到了感动。
东西不算贵重,里面包含的爱却满满的。
在我常去的公益组织希望之家里,记得有个11岁左右的大男孩,他双腿不能动弹,但是其他跟普通孩子无异。在志愿者拍照的时候,他很紧张的说,不要给他们拍照!虽然是个大孩子,责任心却很强。最后他也被国外的信基督教家庭所收养,上面还有三个姐姐。在此我再次感动对主的爱。
太5:45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记得曾经看过一个新闻,在遇到了犯罪者时,基督徒选择了原谅。当自己的家人受到伤害时,又有多少人能选择原谅。
我认识的基督徒,都是普通的市民。也为生活所奔波,家人生病时也得排长队去医院。也需要照顾自己的亲人。但是他们精神上是富足的,甚至满溢出来,我能感到耶稣对她们的爱,这爱如此丰盛,以至于她们见到每一个人,都白白的奉献出来。
每次去聚会,姊妹们都切好哈密瓜西瓜,开启空调,为我们到来做准备。
当我们灵里得到富足时,我们就能常常感受到喜乐,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这也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
因此耶稣告诉我们,最大的两条诫命就是,一要爱主,二要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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