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好的婚姻关系,一定是一段供求平衡的关系,双方的自我是自由的、独立的,在这段关系里需求是被回应的、满足的。很多人说:“我爱你,所以我想和你在一起。”但内心的声音可能是:“我需要你,所以我想和你在一起。”所以,经营好婚姻的关键,并不是拿着爱情的感觉去要求对方,而是得当地表达自我需求,恰到好处地回应对方的需求。这样,这段婚姻才能让两个自我舒服,平衡的关系才得以永恒。
2.很多人觉得婚姻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是因为他们丧失了对婚姻的掌控权。他们能够感受到自己在被迫迎合对方,被迫想尽办法维系这段关系。仅仅是这种失去自主的被迫行为,就能让我们充分意识到爱情权力的丧失。其实,爱并不会让我们失去自我,但混杂在以爱之名下的更复杂的心理因素会让我们痛失自我。屈服于爱,我们是不会感到羞辱的。而屈服于需求——你在等待对方满足你的需求,而且你清醒地意识到,只有对方拥有这种权力,你无法左右他的行为,这才会让人感到羞辱。
3.真正维系婚姻的不是爱情,而是接纳和包容。以改变为目的的婚姻,维系起来会特别辛苦。当我们更多地要求自己、接纳对方的时候,婚姻才能更美满幸福。
4.亲密关系的本质是需求匹配。恋爱时,双方需要满足的是情感需求;结婚后,双方需要满足的则是价值需求。
5.拥有爱的能力的人,能够当断则断,做到不爱了就果断告别,也清楚如果两个人未来的方向不一致,再爱也要懂得放手。能够做到这些,并非因为他更理性、更坚强、更具有抗挫能力,而是因为他的“爱情自我”是完整的,他的安全感、价值感都能够使其独立于爱情而“活得很好”。这样的人,才可以把爱情和婚姻经营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6.从一定程度上讲,父母的亲密关系状态决定了孩子的亲密关系状态。他们对配偶的态度,会内化在孩子成年后对待配偶的态度中。
7.从某种程度上讲,每个人都是家庭环境下的产物,都不可避免地带有生长环境赋予的色彩和素质。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我们的原生家庭都会以我们意识到或意识不到的方式影响着我们的亲密关系和婚姻状态。这种影响既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又或者是好坏参半的。
8.一个人将目光和看待问题的视角停留在过去,意味着将关注点放在了不可更改的因素上。这或许意味着自己不用再为此努力。我们要意识到这一点,自己的精力不应过多地放在“原生家庭造成了我今天这些问题”上,而是应该考虑面对这些已经形成的问题,“我能怎么解决和改进,我能从过去的经历中吸收哪些经验”以避免在新的家庭生活中重蹈覆辙。
9.爱情上的互补性,主要是指需求互补,而不是特质互补。两个人既不同又相互吸引的基础是,彼此都能满足因自身缺乏某种特质所产生的需求。
10.夫妻二人既是独立完整的个体,又是亲密无间的伴侣。独立,不是屏蔽内在的真实需求,而是借助关系的力量来整合自己;亲密,不是无底线地依靠伴侣,而是能从健康的依恋关系中得到支持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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