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专门为民营经济设立一个局,真的有这个必要吗?
首先发改委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管理部门,在产业政策上对民营经济不区别对待,就是最大的支持了民营经济,不可能专门制定一项政策给民营经济以超国民待遇。央企国企是法人,民企也是法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违背公平原则。
其次,民营经济的出资人是民间个人,它不同于国企必须有国资委一类的机构行使出资人职责。改革开放之初,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各级政府都设有乡镇企业局,当时民营经济刚刚诞生,往往受到排挤和歧视,采购物资,参加展会等往往需要政府部门的介绍信,所以乡镇企业局成了民企的娘家人,随着法律的完善,乡镇企业局的职能逐渐淡化,现在改为中小企业局,挂靠在各级工信部门。如果是为了加强政府与民营经济的沟通和联系,中小企业局完全可以行使这个职能,没有必要再专门设立一个民营经济发展局。
再次,发改委作为国家的宏观管理部门,机构庞大,管理面宽,号称第二国务院。委机关司局28个,二级局2个。发改委的最基层组织是县发改局,民营经济最多的也在县级,可是县发改局能有28个人的算是大局了,我不敢说县发改局是县里最忙的局,但我可以说是县里会议最多的局,除了应酬上级发改委各处室的工作,县里工农商财贸,科教文卫,资源环保,安全稳定,无一不要发改局参会甚至牵头。再让他们去沟通民企,除非在脑后拔一撮毫毛。
民营经济就像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砖缝小草一样,管不到的地方草就生长出来了。城管管不到的地方就会出现摊贩,这就是民营经济。政府要做的就是顺应民众需求,规划一个场地让其发展。
法无禁止即可为就是对民营经济最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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