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起床我这才发现这次感冒有了加重的趋势,昨天还自我感觉良好,今天便觉喉咙里像是梗着什么东西,不吐不快,于是便有了一些干咳。尽管这样,这两年来形成的一些习惯到底还是改不了,譬如说一大早我喜欢将一只耳麦支楞在耳朵上,开始听书。
我不是一个赶时髦的人,但当我看到身边有朋友买了耳机听歌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也应该有这方面的体验。连线的耳机有些out了,耳线缠缠绕绕的太麻烦,还是用无线WiFi的耳机好。于是我花了100元钱从网上买了只蓝牙耳机。用了一个月以后出了点小故障,找到卖家,卖家很快又跟我换了一只。这一次我就感觉很好了,一直用着,也没发现什么毛病。
每天从家里出门走到路边的通勤车停靠地点,加上坐车的时间,到公司大约要花40来分钟。过去这个时间段里我百无聊赖,感觉时间白白地浪费了,现在我终于寻到了一个好的消遣的方式——听书。听书的最大好处是一个人沉浸在好声音的王国里,不给周围的人带来噪音。听书,让我又找回了小时候听收音机的一点感觉。那时候听收音机主要是听评书,听广播剧,与书中剧中的人物同悲同喜,好不惬意。
这是一个奇妙的时代,尽管我过去一直热衷于读纸质书,可到底不及电子书找来得方便,甭管什么大部头的小说,哪怕几百万字,网上都能找到。这要是捧读纸质书,那厚厚的卷本带在身边,都是一个累赘。尤其是这听书吧,一部手机,一只耳机带在身边,随时随地可以利用零碎的时间听书,实在是太方便不过的事情。
相比于阅读,我其实是不太喜欢听书的。我感觉阅读获取的信息量其实更多更丰富,你可以一目十行,浏览一个章节的大意,对于感兴趣的地方多瞩目一下,不感兴趣的地方可以很快从眼皮底下滑过去,这样的效率自然更高。而听书显然没有这个效果,虽说现在智能AI仿真读书的水平已经很高了,但它永远保持一个节奏,一种腔调,机械地读下书中的每一个字,听起来总觉得少了一点味道。相比而言,阅读更容易使人精力专注,产生更大的想象空间,更加准确地体会一个章节的大意。
听书可以将人的眼睛解放开来,让人的嗅觉更加灵敏。在这个过程中,你当然也有很多想象的空间,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必须防止走神。人们常说“心无二用”,一个人手中做着一件事,心里不能想着另外一件事,这样只会将事情弄糟,这是很有道理的。阅读便要读个明白,听书便要听个仔细,不是万不得已,不主张边做事边听书。
我发现自己过去发在一些公众号和头条上的文章,都自带了阅读功能,这一度让我很享用,听一听自己的文章被人阅读的感觉很奇妙。有一些写作软件也自带了听书功能,这样的功能值得点赞。至少在我看来,它对于文章的修改可以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我们在平台第一时间写就的文章,有些细节和谬误往往容易被忽略掉。好了,现在有了阅读功能的加持,那些错误就很容易被改掉了。
我在书架上已经挑出了几十本新书,最近我终于鼓起勇气读(听)完了我之前可能永远也读不完的几部长篇小说。虽说可能有些囫囵吞枣,但大致还是有了一点印象,这样在别人以后提起这部小说的时候,我也可以骄傲地说,这本书我是读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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