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柯的猫
林玛是我初三时的同学,一个生的极其好看的男孩子。我们曾把他称作“卓玛”,笑言他是我们班最“漂亮”的男生,他也不生气,灿烂的阳光撒在他冒着青春痘的脸上,格外耀眼。
我记得他第一次来到我们班上的场景,那时他双手背在后面,一摇一晃地走到教室门口,喊了声“报告”便把一张字条交到班主任老陈手里。老陈看了一眼,头也不回地把字条重新丢给他,以一种近似居高临下的语气说:“告诉招生处的老师,我们班不收转学生!”
在那个教育资源匮乏的小县城,转学生一直是个特殊的存在,总有条件优渥的家庭把孩子送到省城读中学,但少不更事的孩子没了父母悉心的教导、管束,大多数要不沦为班级里的末等生,要不整日与学校外的人厮混。于是他们不得不再次回到这里。
林玛大概也是如此。
我们班曾是同年级管束最为严格的班级,老陈曾承诺我们:我们班会一直以这个阵容奔赴中考的战场,不会有“害群之马”打扰我们的学习氛围。
但是当天下午他就把林玛带进了班里。他说他是看中了林玛手里的几张奖状,想着他不会太差!
林玛让我佩服的是那天始终泰然自若的表情,他像一个大人把字条递给老陈,再从老陈手里从容接过字条走出教室,下午顺着老陈手指的方向坐在末排的位置上,从始至终他的脸上只有平静。甚至面对老陈地刁难,他没有一句辩驳,神情中更看不到一丝委屈。
那个时候他大概十五岁,却让我看到了我即便成年身上也不具备的东西——宠辱不惊。
林玛融入我们这个新集体的速度无疑是迅猛的,他和我们中的一部分人之前就是同学,和他们打成一片无疑顺理成章。但是让我觉得难得的是,面对我这样从前毫无交集的人,他眼里有种自来熟的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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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甚至曾为之困扰。因为只要在放学路上碰到他,哪怕只是从身边匆匆擦过,他也不忘热情打招呼,脸上还带着笑意。我看着高原狂劲的风吹起他浅灰色的毛衣,再看看自己身上发旧的校服和一头蓬乱无序的头发,我开始有点难过,觉得有些人生来就是太阳,自己不停地发光发热不说,还照亮底层像我这样的人心底的自惭形秽。
林玛大概就是那颗太阳。 和他交熟后,这种感觉尤烈。
老陈说林玛应该不会太差的时候,林玛早已向他证明自己真的没那么差。尽管他的作业和那些坐在最后面的男生一样很少按时递交,课堂上也不会积极举手答题,学生之间打架斗殴时他还不忘兴奋地观战,但是他的成绩始终能保持在中游,有些学科甚至能超越许多整日埋头苦读的同学。
林玛无疑是聪明的,他正应了大人们嘴里常说得那句“聪明得很,就是心思不全在学习上”。但林玛打动我的不仅仅是他的聪明,更多的是他超乎同龄人的洒脱。
许是我生性孤僻,且心思敏感脆弱,那天被老陈无故发难后,我一直为他感到不平,此后再见到老陈与他同行,也总替他捏着把汗,觉得他心里该有疙瘩了,毕竟才十几岁的少年,哪个心里没有不容侵犯的骄傲?但是林玛自己好像并不在意,他和老陈照样有说有笑,在我们抱怨老陈性格古怪、要求严苛时,他也从未插过一句嘴。
他还真是好脾气,我不止一次这么想。但好脾气的他也有被惹毛的时候。
有段时间班里流行“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被抽中“大冒险”的人往往会被要求拍打某位同学一下,被打的大多数人并不作声,毕竟玩笑间地拍打并不会有多痛,若是真的发火还容易落得太较真的名声。这时不知是谁发现林玛极度反感这样的玩笑,每每有人拍打他,他总要黑着脸绕着桌椅追几圈才肯罢休。可有难度才具有挑战性,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拿他当“靶子”,不过大家都学得聪明了不少,有的佯装闲聊过去轻轻拍拍他肩膀了事,有的则出其不意地偷袭后立马溜之大吉,直到这场游戏风波过去,他才清净了不少。
让我倍感遗憾的是临近毕业那个夏天,大家约定好要在野外聚餐、过一夜再回来,我以凑不出一百来块的聚餐费用为由不愿参加,他的一句“去吧,你能凑多少就凑多少,剩下的我来补齐!”给我最后一段暗无天日的初中生涯带来许多光亮,然而我终究因各种各样的原因错过了那次聚会。
后来我要去广州时,他曾和我最好的朋友来为我送行。
我的小桌子上一直放着一本我从他手里索来的本子,那是他运动会上参加长跑得来的奖品。
最后一次与他通信也是在三年多以前,他说在高二时留了一级,以不错的成绩入读某政法大学。
我问他:“以后会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吗?”
他说,大概会吧。
我说有点难以置信,我总以为你会骑马仗剑走天涯的。
他说:“还是你懂我,那是我毕生的梦想。”
最后我把手机的扬声器贴近耳朵,他说,真的好可惜,你当时那么好的成绩却没办法继续读书。
我站在一座耸入云天的写字楼下,看着身上满是油污的自己,在冬日的寒风中掉下泪来。
那是我最后一次为自己无法圆满的学业放声哭泣。
文字功底差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写得时候心潮澎湃,隔了一夜拿出来再看,就不由得觉得:这是什么玩意儿!但也只能告诉自己慢慢来。
投稿山川异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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