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在某红圈所实习两个月。这是一家对律师非常友善的所,提供的各项条件都体现了浓浓的人文关怀,我在投简历时就抱着“朝圣”的心理,直到现在也仍非常喜欢它。
只是这几天,我突然发现了一项悖论——有关律师业的悖论。
比方说在这家所里,存在着时间考核的制度,比如你一年要做满一千多小时的billable hours,才能获得年终的bonus。因此,若是自己一天闲着,就会产生一种不安,感觉一天的时间都被浪费了,第二天必须要多做好几个小时才能补上今天缺失的billable hours;当自己很忙、每天熬到深夜一两点时,尽管十分地高兴,却已对身体造成了伤害。
不懈努力想要达到的目标,却是自己的健康的终点?
原创图片:different directions确实,无论做的是什么生意,“今天店里好忙啊“的意思便是财源广进。但是,我认为可取的应当是有底线的忙、在工作时间内的忙。不然身体垮了,赚的钱还不够看医生,一切归零又有什么意思?
红圈所和中小所在这一点上有什么区别呢?表面上看,中小所的节奏比红圈所慢:没有时间考核,不需要在每天的忙闲上产生焦虑,但随之而来的就是收入的减少——实际上,中小所并不是那么地适合养生,因为要想工资水平匹敌红圈所,还是得多多接活,于是免不了就要熬到半夜。除非,接的大多是自己领域内熟悉的业务,可以以非常高的效率来完成。
综上,以我浅薄的经验来看,律师业存在着这样一个悖论:越是伤害身体,越值得高兴。
这一切都是因为,(1)律师以高创收为评价自己的重要指标;(2)律师凭智力付出,可随时提供服务,一分劳动一分收入(此处需排除只拉生意型合伙人)。从短期来看,这些特点并不会改变。
发现了悖论又怎么样?我想,大多数人都不是傻子,每一个决定都是经过衡量的。选择熬夜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并不是觉得自己的健康和容貌不重要,而是深知有失必有得的道理。当女律师在自己的黑眼圈上糊上一层厚厚的粉底,当男律师深夜在从办公椅中艰难地站起,他们一定知道,自己收获的将比同龄人更多。
我想,对于一个选择就业的学生来说,上述悖论还是值得被考虑的。如果认为该悖论没什么了不起且愿意付出熬夜的代价,那么请大胆地投入律师业吧!因为我觉得,伤身是选择律师业的最大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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