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李白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诗意为:
抛弃我而去的,是那以往的时间啊,留不住!
搅乱我心情的,是这眼前的日子啊,真讨厌!
那万里秋风啊,吹送着大雁,一会儿排成了“一”字,一会儿排成了“人”字。
站在楼上面对此情此景,得好好喝两盅。
(小二啊,切一斤牛肉,再打二两啤酒。老爷我要一醉方休!)
云叔叔,您的文章广博深奥,刚健雄浑。不过您偶尔也会创作一些小清新,风格就像谢朓的山水诗。佩服,佩服。
不管啥样风格的作品,您都能写得富有幽趣,才思灵动,志趣高昂啊;您这简直要飞上天,和月亮肩并肩啦!
我抽出青龙偃月刀,想把河水劈断,可就是没啥效果,涛声依旧。
我想多喝几杯酒,把忧愁溺死。嘿,那家伙竟然学会了游泳,游了一圈又一圈,仿佛拥有了洪荒之力。
我算是看明白了,人啊,要是活在这世上不得劲啊,赶明儿就散开这一头秀发,驾驶一艘私家竹筏,找个僻静地儿,安安静静地做一名美男子算了。
这首诗最大的特点就是似乱非乱,似离题而未离题。下面咱逐一分析分析哈:
首先说它的格式很别致,既非律诗,更非绝句,不是严格的七言,也不能说是四言。造成这种尴尬的罪魁祸首,就是开头那两句。不过老话说得好:弄好了就谢那个姓萧的,弄不好就怪那个姓萧的。
作为一首送别诗,送行者一开场先劈头盖脸地发一通关于时间的牢骚,而且用的是四言七言相杂的格式,的确让人有点莫名其妙。我猜,李云乍一听到这两句后,肯定是满脸的懵逼:“What?!”
不过,这样奇特的开头也不是没有好处,最起码它先声夺人,能引得你往下看:我就看你小李子怎么往下接。
不错,先声夺人的风险就是不好往下接。既然你开场就说往日留不住,今日多烦忧,下面是不是该说说你烦忧的原因了?
不!大白连正常的诗歌格式都打破了,他还会循规蹈矩地往下写吗?大白的名号岂是白给的?!
接着,他荡开心情,着眼现实,来了一句:“今儿天不错,风景也好。要不,咱喝点?”
我想,李云读到这两句,脸上的懵逼必会又添一层:大侄子,你刚才还说心情不好,现在又兴高采烈地想喝酒,你这心理调解能力也太强了吧。行,既然你都开口了,那叔儿就陪你整二两呗。
(李云他还能怎么办,他也很无奈啊。)
在心疼李云的同时,咱看看用“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来接“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效果如何。
近代高步瀛在《唐宋诗举要》中提到吴恺生对于本诗第一二句的点评:破空时来,不可端倪。
这个评价很合理,没毛病。
清代大家王闿运在《王闿运手批唐诗选》中说第三四句:起句破格,赖此救之。
也就是说,第一二句的“破空时来,不可端倪”全靠第三四句接得好,才显得整体看来虽然貌似不合理却合情。吴恺生接着解释道:“再用破空之句作接,非太白雄才,那得有此奇横。”
如此说来,三四句接得好,乃是因为用语“奇横”,在气势上和一二句势均力敌。
你看,“长风万里”、“秋雁”横天,对此景色,酣醉“高楼”,的确是破空而出的奇横之语。这一派开阔壮美,正好可以化解“昨日”“今日”之“烦忧”。
这可应了那句老话:“奇句还得奇句破,恶人终须恶人磨。”
通过以上理论得出:李云读了第一二句,懵逼;读第三四句,再懵逼。结果怎么样?负负得正啊!两个懵逼就这样抵消了。
这就好比李白一棍子把他云叔儿干失忆了,再来一棍子又把他干正常了。虽然过程曲折坎坷,但终归是大团圆结局,皆大欢喜。
接下来还有更让李云欢喜的。
既然这是一首送别诗,送的是李云,那么第五六七八句算是入了正题了。这几句总的来说就是李白拍马屁:云叔您牛b!
很多人都认为第六句“中间小谢又清发”其实是李白自己夸自己,我不这么想。
的确,李白往往以乐府之精髓注入诗中,比如本诗,风格上确实比同时代的其他诗家清新特异。杜甫说李白的作品“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李白自己也说“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但是,纵观整首诗的格调,再对照李白传奇的一生,我想,李白对自己风格的定位绝不仅仅是“清发”而已。以李白特立独行的雄才,就这么甘心作一个“清发”的“小谢”第二吗?
相对于整首诗来看,第五六七八句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因为从内容上,这四句和上下文没有直接的承接关系;从形式上,它和其它诗句用的也不是一样的韵脚。上面也说了,这个个体的主旨是称赞。而这个称赞是有明确指向性的,即“蓬莱文章”。
东汉时的东观是藏书之所,被时人比作道家之蓬莱山。由于蓬莱仙山是神仙们储藏幽经秘籍的地方,唐人就称国家图书管理机构秘书台为蓬莱台,或简称蓬台、蓬阁。而李云当时正是秘书台的校书郎。而且李云的文章确实牛b,是有名的散文大家,其作品有《吊古战场文》、《含元殿赋》等。
“蓬莱文章建安骨”是说李云的文章有雄浑的建安风骨,这个没毛病。接着“中间小谢又清发”,是说李云的作品风格多元,在雄浑中时而会有“清发”的笔调。
如果李白以“小谢”自居,那“中间”二字何解?
说:云叔儿您的文章确实古奥雄浑,这当中俺老李就像小谢一样清发了!
李云:“你神经病啊!我不要面子的?!”
所以我感觉第五六七八句都是夸赞李云的。不过其中的赞词如“建安骨”、“清发”、“逸兴”、“壮思”,以及“欲上青天揽明月”的气势和态度,又何尝不是李白的夫子自道呢。
因此,这四句整体上是明夸李云,其实暗地里也表达了李白的自我肯定。
好,接下来第九、十句,又说到愁;这回愁得都动刀子了。
大白当时是不是真的“抽刀断水”了,我不知道。从诗歌的表达手法上来说,这一句可以是虚写,目的是借助“水更流”对比“愁更愁”。本来“水”和“愁”并无关系,因其都有绵绵不绝,难以隔断的共同点,所以可以相互参照;这就是比兴手法。
不过,谢朓楼前确实有一条常年流水的宛溪,大白一时兴起跑下楼,去砍它两刀,这……也是有可能的。
前面多次提到愁,尤其开头就说“多烦忧”,那么,最后两句点明其原因以及解决方案也就顺理成章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就说这首诗似乱非乱,似离题实未离题。为什么这么说呢?
咱先解析一下似离题实未离题。
虽然作为一首送别诗,本诗既没有说相送,也没有说挽留,但却提了一个建议。
一年前,李云为监察御史,负责监察百官。他为官刚正,所到之处,各地地方官都老老实实;如今迁为校书郎,虽然清贵,但却没有行政权,实在可惜。所以李白大赞了李云的才华之后,感慨二人境况,说道:“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表面上看,“弄扁舟”是李白自己的打算,但他在临别之际说给李云听,何尝不是给李云的建议呢?
这样写送别诗,也不算跑题吧。
再解析一下似乱非乱。
确实,这首诗不仅在格式上就已经乱了,内容上更是跳跃式表达。这个搞法,除了大白他自己,谁看谁懵逼。但是理一理的话,不看词句,仅从情绪上入手,也还能找到可循的轨迹。
第一二句:愁。
第三四五六七八句:好点了。
第九、十句:还是愁。
最后两句:算了
综上所述,可得结论:大白得了轻度狂躁抑郁症。
能在一首不算太长的诗作中,表现出如此波折的情绪变化,已属不易;还能表现得如此慷慨豪迈、波澜有致,也就数他李太白了。所以再说一遍,李白不可学:有其才未必有其性,有其性未必有其情,有其情未必有其际遇、胸襟。
总的来看,诗中所表现的情绪反复波动,源于李白内心的矛盾、挣扎。何以如此呢?这就要回到当时的背景中去了解了。
本诗作于天宝十二载753年秋。也就是说,那是李白被赶出长安的第十个年头。
这些年,李白一直没闲着,在全国各地浪来浪去。就在作这首诗的前一年,他浪到了幽州,就是今天的河北地区。
当时的幽州属于边塞,胡人肆虐。李白寻思:既然用文的不能报国,那就来武的试试。于是李白以五十二岁的年纪,在幽州一边寻求推举,一边考察边情,一边学习骑射。
五十二岁啊,学骑射啊,想要在边疆立功报国啊!这得多大的心劲儿啊!
服!我服!大写的服!
“我不服!”
说这话的不是别人,就是玄宗皇帝的大宝贝——杨玉环···的干儿子——安禄山。
为什么说他不服呢?
原来身兼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的安胖子已经全面控制了幽州。此时的他,兵多将广有地盘,早就纠集了当地的胡人,时刻准备谋反。
你要说玄宗皇帝对此一无所知吧,也不现实,只是他没把这个干儿子放在眼里。安胖子心说:“怎么说我也是三百多斤的人了,岂能白白给你当儿子?我就是不服,我就是要反!”
就在这一年,居心叵测的安胖子还大模大样地去了一趟长安,又大模大样地回到了幽州。
那真是人胖胆儿也肥!
幽州的反情,李白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也想上报朝廷,可一来他没有门路,二来他人微言轻,三来朝廷并不重视;这可真是心急如焚,报国无门。(有史料说,李白确实在此期间回过一次长安上报反情。)没奈何,李白登上幽州黄金台,大哭一场。
黄金台本是战国时燕昭王招贤纳士的地方;如今空有荒台,不见明君,焉能不哭?
上一个在那哭过的人叫陈子昂。
哭也哭了,办法还是没有。一抹泪,李白就只好南下了。几经辗转,他就到了宣城。
如今,李白客居宣城,将要送别云叔儿,几杯酒下肚,想起这些年的遭遇和无奈,满腔的无力感和憋闷翻来覆去,一股脑地全吐到了这首诗中。
如此看来,我们也就明白大白为何情绪波动比较大了吧。
“本来就很愁,看着眼前开阔的景色吧,心情还好点。我们才情出众又如何?还不是没有用场?愁啊,愁。也罢,既然怎么着都于事无补,那就干脆啥事都不问了,拜了个拜吧您呐!”
李白写这首诗的这一年753,写《枫桥夜泊》的张继考中了进士;高适到哥舒翰手下做事。
第二年754,写《黄鹤楼》的崔颢去世;李白去了广陵并遇见了魏颢;杜甫举家搬进长安;元德秀去世,李云为他作了碑文,颜真卿誊写,李阳冰篆额,时称“四绝碑”。(元德秀品德、李云文章、颜真卿书法、李阳冰篆书。)
第三年755,哥舒翰带领高适到长安附近的潼关去打仗,因为安禄山的叛军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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